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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慎重對待富人、名人超生-不是太多,而是不夠

(2008-03-10 14:37:14) 下一個
要慎重對待富人、名人超生-不是太多,而是不夠

作者:水寒/中山水寒 familyyi@yahoo.com

最近網上對人口問題討論很激烈,認為需要停止計劃生育;但另一方麵計生委係統卻又通過主流媒體宣傳富人、名人超生,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原國家計生委副主任楊魁孚更是以政協提案的形式提出“對富人、名人超生現象要給予足夠重視”,給人的印象是目前人口問題仍然很嚴重,除了農民超生外,現在富人、名人也超生了,人口政策絕不能放鬆,反而應該從嚴。

本文從中國的期望生育率和政策生育率的差值分析中國的超生情況。

先看看我國的期望生育率:
社會要可持續發展,人口本身必須持續發展。要保證人口的可持續發展,每個婦女平均得生育2.1-2.2個孩子(人口學上的世代更替水平。中央1990年提出的2000年13億人口目標;1996年提出的2000年13億人口目標; “十五規劃”提出的2005年13.3億人口目標;“十一五規劃”提出的2010年13.6億人口目標﹐生育率需要穩定在1.9-2.23左右。可見1990年以來中央的人口政策與“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是一致的,中央的“穩定低生育率”是要求生育率穩定在世代更替水平2.1附近。就是說我國的期望生育率是在世代更替水平附近。目前全國不生育人口至少15%(光不孕就已經升高到12.5%),那麽主流家庭需要生育3個孩子才能實現中央的期望生育率。

再看看我國的政策生育率:
據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曾毅的統計(http://www.cpirc.org.cn/yjwx/yjwx_detail.asp?id=3330《中華工商時報》):“目前全國執行“一孩政策”的人口占35.4%,執行“一孩半”政策的人口占53.6%,“二孩政策”的人口占9.7%,“三孩政策”的人口占1.3%,除35.4%一孩政策人口外,53.6%一孩半政策人口中的一半多一點(第一胎是男孩者)亦隻被允許生一孩,也就是說,全國有63.1%的夫婦隻被允許生一孩,35.6%的夫婦被允許生二孩,1.3%的夫婦被允許生三孩”。根據曾毅教授的統計,中國政策生育率1.38(每個婦女生育1.38個孩子)而不是計生委宣稱的1.46。

而中國不孕不育人群在近20年增加10倍,從1-2%左右增加到現在的12.5%,並且還在急劇增加;依照政策能夠生育二胎的有些不願意生育二胎;還有單身和不斷增加的丁克人群。比如北京的政策生育率在1.0以上(每個婦女都被允許生育1個孩子,少數民族可以多生,頭胎是殘疾的可以再生),但北京2000年常住人口實際總和生育率隻有0.686 (戶籍人口0.72),意味著不生育人口達到30%左右。全國平均不生育人口比例應該比北京低,但也應該接近20%(內地丁克人口比例比北京低,但單身、不孕人口比例不一定比北京低),就以最保守的15%計算,那麽現實政策生育率隻有1.175(平均每個婦女生育1.175個孩子;將中國的計劃生育總結為“一胎化”一點也不為過)。

所有客觀資料都顯示中國自1990年代中期以來生育率隻有1.3左右,遠遠低於中央期望的2.1的世代更替水平,但是國家計生委和人口學界一次次將1.3的生育率“修正”成1.8。計生委自己的數據都顯示現在的計劃生育率達到94%以上(www.npfpc.gov.cn/data/data-20041014-2.htm),隻有不到6%的人違背生育政策,那麽考慮不孕、單身、丁克的存在,1.2-1.3的生育率又有什麽奇怪的?

就算計生委宣稱的“6%的人違背生育政策”的說法不可靠,將這個數字擴大5倍,30%的人口(超過生育人口的35%)違背政策已經夠誇大了吧(計生委會忙得不亦樂乎了)?這30%的人中有些是因為沒有結婚證而生育的,有些是沒有到二胎間隔時間而生育的,有些是因為沒有來得及辦理生育證而生育的,這些人不算超生的。那麽真正超生的就不到15%(占了生育人口的18%)。現實政策生育率1.175加上15%的超生家庭(每個家庭隻多生一個的話),生育率隻能達到1.32,說明客觀調查的1.3左右的生育率是正確的。

要是生委宣稱的“6%的人違背生育政策”的說法基本可靠,那麽超生人口就不到4%,實際生育率就不到1.22(與2000年人口普查結果一致)。

要達到計生委宣稱的1.8的生育率,有以下幾種可能:
A、假定計生委“6%的人違背生育政策”的說法是對的,那麽這4%超生人口每對夫婦政策外得多生16個孩子(遠遠超過中國婦女的自然生育極限);
B、假如30%的人口違背政策(15%家庭超生),那麽每個家庭需要超生4.2個孩子(加上政策允許的共有5、6個孩子),過去中國婦女十幾歲開始生育,沒有任何避孕的情況下,也才平均生育6個左右孩子,現在初育年齡平均超過25歲了,還能生育5、6個孩子?
C、1000個育齡婦女(農村占570個;2005年1%人口抽樣調查顯示,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57.01%)的話,政策允許生育1175個孩子,1.8的生育率是1800個孩子,那麽625個孩子是農村484.5個婦女(570個婦女扣除15%不生育的)超生的,100%超生一胎的話(加上政策允許的1.5個孩子,共有2.5個孩子),還剩下140.5個孩子,還需要29%的婦女超生兩胎(加上政策允許的1.5個孩子,共有3.5個孩子)。換句話說,要達到1.8的生育率,農村生育家庭中100%超生,其中71%的家庭超生1胎,29%的家庭超生2胎。要是超生家庭隻超生1個,那麽農村有生育能力的100%超生外,剩下140.5個孩子是城市365.4個婦女(430個婦女扣除15%不生育的)超生的話,城市有生育能力的也得有38%的家庭超生。
E、就算以計生委認可的1.46政策生育率, 要達到1.8的生育率,農村生育家庭中100%超生,其中85%的家庭超生1胎,15%的家庭超生2胎。

在目前的生育意願和政策強度下,可能嗎?

政策生育率隻有1.38(現實政策生育率不到1.175),而目標生育率卻放在2.1,還要計生委幹什麽?

中央自從1990年以來的曆次人口目標都是期望生育率穩定在世代更替水平2.1附近,但政策生育率卻隻有1.38(即使依照計生委的說法,也隻有1.46)。中間這麽大的差距怎麽填補?1980年代由於特殊的曆史原因(劇然由計劃經濟轉變為傳統的自然經濟,而當時社會發展水平也決定了高生育意願 ),在高的超生意願下,還能勉強填補這個差距。

但是1990年代以來,由於經濟發展,養育成本不斷提高,生育意願和生育能力不斷下降,超生連彌補不育(不孕、單身、丁克等)都彌補不了,更加不可能填補政策生育率與期望生育率的差值。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以15%不生育人口計算,現實政策生育率隻有1.175,隻有期望生育率的一半,國家竟然期望一半的出生人口是因為非法超生而出生的,這本身就比較滑稽,對遵紀守法的人很不公平。

可能意識到政策生育率與目標生育率差距太大,中央出台了計劃生育"七不準",理論上可以填補一些政策生育率與期望生育率的差值:
1、不準非法關押、毆打、侮辱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及其家屬。
2、不準毀壞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家庭的財產、莊稼、房屋。
3、不準不經法定程序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的財產抵繳計劃外生育費。
4、不準濫設收費項目、亂罰款。
5、不準因當事人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而株連其親友、鄰居及其他群眾,不準對揭發、舉報的群眾打擊報複。
6、不準以完成人口計劃為由而不允許合法的生育。
7、不準組織未婚女青年進行孕檢

2005年08月25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發表了《中國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狀況》白皮書,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當天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中國政府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和處罰行為,也不允許強製做人工流產、節育手術和墮胎等”。”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和處罰行為”

就是說依照中央計劃生育“七不準”和顧秀蓮的講話,中央是不準強製墮胎和處罰(包括罰款)的,等於是除了宣傳外,全部自願,計生委沒有任何事情可做。

既然有龐大的計生委係統的存在,這些人總不能上班打麻將吧?實際上,地方計生委將中央的“七不準”視為機密,不公布出來。

國家計生委主任張維慶公開說說:“至於說計劃生育工作放鬆了,這是一些人的誤解和錯覺,我們計劃生育工作沒有放鬆。有些人說現在隻獎不罰了,不是那麽回事。至於不罰了,那是不可能的。獎勵和處罰,兩手都要硬。”

最近計生委係統為了誇張超生,終於在全國範圍內找出一個特例:《村婦為要兒子生9胎 6名鎮幹部為此丟官》(見新華網資料: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4/30/content_4495204.htm),年僅16歲的唐國英1983年開始生育孩子,為了生育一個兒子,連續生養9胎(3男6女),其中3胎夭折(2男1女)。計生委係統想以此誤導全國,讓人以為中國超生很嚴重。想想看,生一胎沒兒子比例1/2,生兩胎沒兒子比例1/4,生三胎沒兒子比例1/8,生四胎沒兒子比例1/16……;最保守的估計中國家庭至少有15%的不育,都允許生兩個孩子並且都生兩個,然後沒有兒子的可以繼續/也都生下去(有幾個願意繼續生下去的?),直到10胎為止(中國婦女十幾歲結婚的話,一輩子現實極限生育能力也隻有6個孩子左右,不可能平均生10個的)。總和生育率隻有1.9,還達不到世代更替水平的2.1!可見計生委采用這種個例實在顯得弱智。並且唐國英是16歲開始生育孩子的,這種情況可算是特殊中的特殊(要是像現在的平均25歲初育,她有能力生育9個孩子?)。唐國英存活的5個女兒中,還有三個過繼給三個沒有女兒的堂兄弟,給他們養老(再過幾十年回過頭來看,唐國英的行動正麵意義非常大,使得他們三個堂兄弟不成為社會負擔)。唐國英存活6個孩子,加上3個堂兄弟的話,平均每戶隻有不到2個孩子。

唐國英事件還折射出另外一個問題:高達33%的兒童死亡率!聯合國特別批評中國“沒有能夠將創造財富和提高收入轉化為更快地降低兒童死亡率”,筆者以前一直以為完全是因為中國的醫療改革的失敗,現在看來,衛生部是在替計生委背黑鍋。超生家庭不敢到醫院進行常規產前檢查,連出生都不敢到醫院(而是農村接生婆土法接生),很多超生家庭是因為罰款致貧,無力醫治生病的兒童,導致兒童死亡率升高、人口素質降低。

為了唐國英事件,13名幹部受到處分,其中6名鎮幹部為此丟官。

同樣,看看新華網對美國“超生”的報道:《美國一“超級媽媽”成功生下第16個孩子》(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5-10/13/content_3613097.htm),生育了16個孩子的婦女在美國被視為英雄。即便有“超生”的16胎的,美國總和生育率也隻有2.08。

再看看新華網對德國“超生”的報道:《德國人麵臨"滅種之危" 女部長帶頭生七個孩子》(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4/21/content_4457580.htm),德國2006年生育率估計為1.39 (平均每個婦女生育1.39個孩子),德國大眾和高層已經意識到“德國人有滅種的危險”,通過不同措施鼓勵生育,部長以身作則生育7個孩子。

而中國2000年人口普查顯示生育率隻有1.22,比德國低,反而千方百計搜集超生個例來誤導大眾,懲罰基層官員。有人可能會說,是因為中國人太能生孩子了,因此要計劃生育。但是2005年全世界222個國家和地區中,生育率排在倒數前3位的都是華人地區:香港(0.91)、澳門(0.93)、新加坡(1.05),台灣(1.18)倒數第五,中華文化圈的韓國倒數第4,日本倒數第25。可見中國人不是太能生,而是太不能生孩子了。

計生委麵對中國未來巨大的人口老化壓力,麵對要求停止計劃生育的強烈呼聲,麵對未來中國競爭力和國家凝聚力因計生政策而急劇下降的問題,為了維持本部門的特權,拒絕傾聽任何理性聲音,拒絕對現行政策作出更正,現在為了轉移視線和焦點,利用中國在的轉型社會時期的普通人的仇富心理,又開始大談富人、名人的超生問題(由於富人、名人影響大,全國抓幾個典型就可以誤導整個社會),企圖攪渾真正的政策辯論,為計生委係統解困。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原國家計生委副主任楊魁孚以政協提案的形式提出“對富人、名人超生現象要給予足夠重視”。

中國富人超生真的普遍嗎?真的可以影響到中國的總和生育率嗎?以下是新華網的新聞:《超生是富人的特權?》(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06-04/13/content_6733565.htm),該文引述楊魁孚的話,譴責了富人、名人超生。但是該文透露出來的資料卻顯得很滑稽:“統計數據顯示,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上海市共有84例超生被認為是富人超生,占超生總數的7.17%。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連市共發生12例富人、名人違法生育案例”。

2004年末上海戶籍人口總數為1352.39萬,三年總超生(包括富人以及郊區農民)才1171例(每年平均390例),富人超生才有84例(每年平均28例);人口550萬的大連市,三年才有12例(每年平均4例)富人、名人超生。人口一千多萬的上海不生育人口就接近30%,而每年超生才1171例,使得生育率隻有0.7左右,遠遠低於政策生育率,更是遠遠低於中央期望的世代更替水平,應該鼓勵更多的人超生才行。 計生委還這麽誇張超生、誇張富人超生,其目的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計生委說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要真是為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為什麽城鄉不平等?為什民族之間不平等?為什麽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應該做的是調整生育政策,使得“人人平等”,計生委為什麽偏偏隻抓著富人、名人超生不放?可見計生委真正關心的不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計生委宣傳富人超生是有目的的。就是農民已經沒有超生罰款的能力,計生委沒有錢撈了,而富人卻有罰款的能力,抓住一個富人相當於無數個農民。

總體來說,一個群體越富裕,生育率越低,要是停止計劃生育,中國的富人階層估計也就能達到香港、新加坡、台灣的生育率水平,這三個華人地區目前生育率分別為0.91、1.05、1.18。那麽為什麽中國富人還是有超生的呢?那是因為中國的政策生育率太低,即使香港、新加坡這樣超低生育率的地區,平均生育意願仍然接近2.0,作為整體,因為不孕、單身、錯過生育時節等而使得生育率隻有1.0左右,但這1.0的生育率仍然有很大部分是由於部分人生育兩三個貢獻的。要是香港、新加坡這樣的地區也隻有1.38的政策生育率(中國城市隻有稍高於1.0),照樣有超生的。可見,需要做的是停止計劃生育而不是限製超生。

據筆者所知,富人更不敢超生,一個個體老板跟筆者訴苦說,農民超生罰款年收入的兩倍,到親朋那裏還能借到錢,幾年、十幾年後可能還能還清;像他這樣的個體企業,收入基本用來企業運轉,不可能有兩年收入的餘款,要是超生的話,罰款兩年收入,辛苦了十幾年建立的企業絕對破產,一輩子都翻不了身;真正大老板、高幹子女想超生,早就加入其它國家國籍,計生委又奈何不了他們(筆者注:其實這些人平均生育率也不高)。

看看計生委是如何對付富人的,《生一胎被罰40萬,社會撫養費征收再創溫州新高》:
瑞安新聞網2006年4月28日消息:因未領取結婚證和生殖健康服務證而違法生育第一胎,塘下鎮韓田村蘇某某、方某某夫婦前天被塘下鎮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40萬元。據了解,當事雙方均達到法定結婚與生育年齡,在未領取結婚證和生殖健康服務證的情況下,於2003年5月6日違法生育了第一胎女孩。他們直到2004年底才到相關部門辦理結婚及生育登記手續。本月以來,我市開展以“信息大排查、征收大兌現、四項手術大清理、性別比大整治”為主要內容的計生攻堅克難集中整治大行動,工作組到塘下鎮後,經過調查,初步了解到蘇某某與其父親經營一家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而且效益可觀。為進一步取得準確的數據,工作組積極發揮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加強外圍調查。法院、稅務、土地等部門分別對其公司開設的銀行賬戶、產值、納稅及房產登記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取得了充分的證據。4月26日,塘下鎮決定依法向該夫婦征收社會撫養費40萬元。懾於政策和法規的強大威力,當天,蘇某某主動到塘下辦事處如數繳納了40萬元社會撫養費。(瑞安日報 記者 陳希林)

上麵這個例子還不屬於超生,隻是因為沒有辦理結婚證(雖然都到了年齡)而生育第一胎。對於超生,就更不用說了。這麽大的利潤,強盜都要改行當計生幹部了。在這種執行政策的強度下,名人、富人敢超生?這也就理解人口上千萬的上海每年隻有28例富人超生、人口550萬的大連每年隻有4例富人超生。

有人可能會說,要是沒有超生的話,中央早就調整人口政策了,就是超生害了我們這些遵紀守法的。真的嗎?中國獨生子女政策的總設計師宋健早在1980年就提出“7億最適人口”理論(宋健當年認為:“短期預測的精度與人口普查精度一致,長期預測精度也能保持在百分之幾的水平。”然而僅僅過了幾年,中國的首次百年人口預測結果就已遠脫離實際。可見,宋健所謂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相結合”的“人口控製論”是錯誤的,也就是說中國計劃生育的理論基礎是錯誤的。現在宋健還作為國家人口戰略組副組長,是中國人口政策調整的最大阻力)當時提出的人口目標是“2000年人口控製在11億”(幸虧有超生,2000年人口才增加到12.4億);國家計生委科研所前所長、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李偉雄2005年提出“我國最終人口規模保持在5億為好”;國家計生委副主任潘貴玉2006年提出“要是我們中國人隻有兩三億人口,現在一定是很神氣”。生育率早就隻有1.2-1.3,但計生委卻“修正”成1.8,真實目標不就是為了實現“7億最適人口”目標(傻子也看得出)?即使中國人口降低到宋健的7億目標後,還有李偉雄的5億人口目標在等著,即使降低到5億,還有潘貴玉的2、3億人口目標在等著。有人說,現在政策生育率1.38,但還有少部分人想生育兩胎的,這些人有條件的話還會超生;今後都隻願意生育一個或者不生,總不會有超生吧?那不一定,到時候說不定為了實現1億人口目標,要求三對夫婦隻能生育一個孩子(靠抽簽決定),還是會有超生的(計生委還是有罰款的機會)。總之,隻要計生委的存在,人口目標總會一降再降的,超生也會一直存在。

即便有超生,中央的人口目標仍然一次次落空(要是沒有超生的話,人口數量離中央的目標更遠,可見超生有功),就是說老百姓的超生能力被高估了,計生委的“執行”政策的能力被低估了。

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停止計劃生育,恢複常態,給所有人有平等的生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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