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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問計生委:中國能有1.8的生育率嗎? (圖)

(2008-03-10 14:37:14) 下一個

三十問計生委:中國能有1.8的生育率嗎?

作者:水寒/中山水寒 familyyi@yahoo.com

發表於光明日報《光明觀察》周刊,被北京大學中國社會與發展研究中心收錄。

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兩大基本支柱:一是人口再生產,二是物質再生產。社會要可持續發展,人口本身必須持續發展。要保證人口相對於上一代不增加也不減少,在目前的壽命和死亡情況下,婦女平均得生育2.1-2.2個孩子(人口學上的世代更替水平;由於1980年以來的中國出生性別比增高,每個婦女生育2.1-2.2個孩子還不能使得世代更替),考慮到至少15%的不生育人口:包括顯著上升的不孕不育症人口比例(中國不孕不育人群在近20年增加10倍,從1-2%左右增加到現在的12.5%,並且還在急劇增加)、單身、丁克人口(城市的不生育人口已經遠遠超過15%, 比如上海、北京的政策生育率在1.0以上,但實際生育率隻有0.7左右,意味著不生育人口達到30%),有生育能力的主流家庭需要生育3個孩子,由於相當部分家庭隻願意生育一兩個孩子,就必須允許另外一些人生育4、5個孩子。低於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相當於掠奪性利用人口資源。

中央1990年提出的2000年13億人口目標;1996年提出的2000年13億人口目標; “十五規劃”提出的2005年13.3億人口目標;“十一五規劃”提出的2010年13.6億人口目標﹐生育率需要穩定在1.9-2.36左右。可見1990年以來中央的人口政策與“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是一致的,中央的“穩定低生育率”是要求生育率穩定在世代更替水平2.1附近,但實際生育率如何?以下是不同來源的生育率資料。

不同來源的總和生育率資料:
http://guancha.gmw.cn/uploadfile/2006-5/10/200651011447348.JPG

統計局:見各年份人口統計年鑒
1992年:國家計生委1992年中國生育率抽樣調查數據
1997年:國家計生委1997年全國人口與生殖健康調查數據
2001年:國家計生委2001年全國人口與生殖健康調查數據
五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

總和生育率(TFR)指假設婦女按照某一年的年齡別生育率度過育齡期,平均每個婦女在育齡期生育的孩子數。

上表可見人口普查、國家統計局以及計生委自己的客觀資料均顯示九十年代中期後隻有1.3左右的生育率。但計生委和人口學界每次都將生育率調整到1.8,計生委主任甚至說實際上有2.0的生育率。請看看張維慶的多次講話(包括2004年4月在《求是》的文章):“中國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8,2034年人口達到14.86億;如果將一些複雜多變因素考慮進來,總和生育率為2.0,2043年人口將達到15.57億”。2005年人民網的13億人口日專題報道(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3106966.html)中也說:“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婦女總和生育率穩定在1.8左右”。2006年3月21日張維慶應邀在中國政府網線談人口問題,張維慶說:“我們確定總和生育率的數據是中國的人口學家參照聯合國的數據和有關人口專家提供的數據,多種數據綜合比較的結果。國家人口計生委和國家統計局對這個數字是非常謹慎的,沒有科學性我們是不能隨便確定的。根據大多數學者的意見,我們國家目前的總和生育率應該在1.7—1.8之間,這是經過科學測算的數據,不是哪個人說的,更不是我個人說了算的數據。當然有個別專家認為中國生育率不是1.7-1.8,是1.5,當然這畢竟是個別人的觀點。”

質疑1.8的生育率:
1、最客觀的生育率資料隻能是直接調查出來的,而所有客觀資料(包括人口普查數據)都認為中國1990年代中期以來是超低生育率。生育率用不著“參照”其他間接資料來“確定”,不存在“多種數據(間接數據)綜合比較”的問題;不是人口學家所能表決的,不存在“大多數學者(這大多數學者都是為憑借計劃生育起家的,為計劃生育服務的,一個共同目的就是防止否定計劃生育、防止撤銷計生委)的意見”的問題。

2、計生委主任張維慶說1.8的生育率是“參照聯合國的數據”,難道聯合國到中國進行了一次人口普查或者大規模的抽樣調查?那豈不是侵犯了中國的主權?聯合國也預測中國2005年人口達到13.21億,但是實際上即使加上“修正”進去的數千萬,中國2005年才13.0756億,在每年人口增量隻有數百萬的情況下,聯合國幾年的預測就相差一千多萬,聯合國關於中國的1.7- 1.8的生育率的說法可靠嗎?

3、如果計生委有客觀調查資料顯示有1.8的生育率,那麽十多年來為什麽從來沒有公布過客觀原始資料,隻公布“修正”的資料?

4、計生委調整的主要依據是出生漏報,人口學會常務副會長田雪原:“由於人口漏報的比例是1.81%,於是重新把這部分填回去進行誤差校正,總和生育率就成了1.8左右”。要達到1.8的生育率,以目前育齡婦女人口結構,每年需要出生1800多萬;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1997、1998、1999、2000 年每年出生人口分別為1379、1150、1401、1445萬; 2004年中國統計年鑒顯示2003年0-4歲總人口才6413萬,每年才出生1283萬人,說明隻有1.3左右的生育率。即使有1.81%的漏報率,每年出生人口也不過1400萬,生育率也仍然隻有1.3左右。比較幾次人口普查,對不同年度的出生人數有重報,有漏報,總體相差無幾,誤差在允許範圍。但計生委不考慮重報,而將13億人的1.8%總濾報率(兩千多萬),補在最近幾年新生人口上,當然永遠都可得出“1.8”的生育率。

5、比較五普和四普,每年出生人口的誤差最多10%,即使將最近幾年出生人口都加10%, 仍然隻有1.3-1.4的生育率。

6、中國負責人口資料是以國家統計局、計生委為主,但計生委現在宣稱的1. 8的生育率資料是從教育部、衛生部借來的(專門抓老鼠的貓竟然要狗來教怎麽抓老鼠;竟然用非常不嚴格的統計數據,來調整相對最為準確的人口普查數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以曆年全國小學在校人數為基礎進行估算,得出的結果是1.7。筆者在《從人類發展指數看停止計劃生育的急迫性》(香港傳真No. 2006-26 )已經用小學人數的劇減、學校合並等質疑了這種說法。

7、人類發展指數(HDI)與生育率直線負相關(相關係數高達-0.916),HDI提高伴隨生育率的直線下滑。2003年世界上所有中收入國家平均HDI為0.774,平均生育率為2.1;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平均HDI為0.769,平均生育率為1.9。在同等HDI下,由於中華文化圈的國家生育率幾乎是世界最低[2005年全世界222個國家和地區中,生育率排在倒數前三位的都是華人地區:香港(0.91)、澳門(0.93)、新加坡(1.05),韓國倒數第4(1.08;原來估計為1.26,倒數第8,但結果表明隻有1.08),日本倒數第25,台灣倒數第36],中國2006年HDI為0.78左右,即使現在停止計劃生育後都不可能達到1.9的生育率,在有極端的計劃生育情況下反而還能有1.8的生育率?

8、中國HDI從1990年的0.627增加到2006年的0.78,生育率在1991年的時候就隻有1.8了,那麽16年後還能有1.8?

9、中國大陸2006年社會發展水平相當於日本1963年、香港1978年、新加坡1983年、台灣1984年、韓國1985年的水平。這些地區當年沒有計劃生育,生育文化沒有刻意破壞,平均生育率隻有1.95,中國在避孕條件更好,離婚率、性病發病率更高,婦女勞動參與率更高,生育文化被破壞的情況下,並且在極端的計劃生育政策限製下,能夠達到1.8的生育率?

10、經濟結構、人口結構、分配製度決定了中國的低生育願望(1991年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家庭經濟和生育研究”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城市婦女平均期望生育數為1.65左右,農村婦女平均期望生育數為1.89左右;1997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的全國人口和生殖健康抽樣調查的結果顯示:城市婦女平均期望生育數為1.56左右,農村婦女平均期望生育數為1.80左右;張維慶2001年在《指導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理論基礎與基本思路》一文也認為目前的生育意願隻有1.8了;2001年全國城市平均生育意願隻有1.44;2002年北京隻有1.04;2003年上海隻有1.1)。生育意願通常遠高於實際生育率(因為有不孕和單身人口的存在,有些客觀條件錯過了生育季節),即使在日本這樣社會和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實際生育率隻有1.3左右,但人們期望的子女數也在兩個以上。強迫人口減少的途徑很多,計劃生育、戰亂、傳染病等,但隻有強奸才能強迫人口增加(由於人工流產,強奸也不一定能增加人口)。中國生育願望不到1.8, 又有嚴厲的生育政策,實際生育率能夠達到1.8?

11、1989年全國婦女總和生育率2.25,上海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51。上海的生育意願從1994年的1.52下降到2003年的1.1,2002年上海生育率降低到0.77,難道全國生育率還能有1.8?

12、計生委說中國政策生育率1.46,計生委數據顯示不到6%人違背政策(這6%的人還不全是因為超生,有些是沒有結婚證而生育,有些是沒有到二胎間隔時間而生育,有些是因為沒有來得及辦理生育證),扣除不育人口,1.3生育率是合理的。總不能指望這6%人違背政策的人每個家庭都生育10個吧。

13、曾毅教授的統計顯示中國政策生育率隻有1.38,扣去15%不生育人口,現實政策生育率隻有1.175。要達到1.8的生育率,需要農村已婚有生育能力的家庭100%超生:71%家庭超生1胎(加上政策允許的1.5個孩子,平均共2.5個孩子),29%的家庭超生2胎(平均共3.5個孩子)。就算以計生委認可的1.46政策生育率, 要達到1.8的生育率,農村生育家庭中100%超生,其中85%的家庭超生1胎,15%的家庭超生2胎。可能嗎?100%超生與計生委宣稱的6%人違背政策相差太大了點吧?

14、2003年國家計生委用1.8的總和生育率,預測到2005年中國人口達到13.24億,為什麽2005年底隻有13.0758億人口?中國13億人口中近年每年死亡800多萬人,出生一千多萬人,98%以上是不變的,平均每年隻增加760萬左右,幾年的預測就相差1700萬,中國能有1.8的生育率?

15、200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1991年到2000年這10年共出生人口159130961。 粗略地假設婦女平均生育年齡為25歲(那麽他們的父母是66年到75年出生的)。人口普查資料顯示66年到75年出生的女性共119325349,整個90年代平均生育率隻有1.33。這種算法算某一年雖然不很準確,以10年為一組,不會差別太大。也與統計局和計生委的多次客觀調查一致。

16、2005年11月1日開始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這個結果本來應該在2006年2月初出來,但是竟然被推遲一個多月,到3月16日“兩會”結束後才公布出來。這段時間計生委和人口學界做了什麽手腳?從《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看,總人口以及0-14歲的人口有明顯的“刀工斧痕”(這些刀斧手今後難逃曆史責任),多“修正出”出數千萬人口。即便根據公布的“修正後”資料,全國人口中,0-14歲的人口為26478萬人, 就是說1991年到2005年共出生26478萬人, 以偏正態人口結構回顧性計算,就是說1991年到2005年總和生育率平均隻有1.59。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假設每個婦女都在25歲生孩子,那麽0-14歲26478萬孩子的母親都是1966年到1980年出生的婦女,這段時間出生的婦女共有16596萬,平均每個婦女生育1.595個孩子,與上麵用偏正態人口結構回顧性計算的生育率基本一致,重要原因是1966年到1980年出生的女孩都在1000萬左右(而1990年代中期以來每年隻出生600萬左右的女孩),沒有太大的波動。考慮到1990年初期生育率比較高,那麽2000年後能有多少生育率?

17、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和2004年中國統計年鑒都顯示1997年到2003年每年出生人口在1100萬到1400萬,社會發展伴隨的生育意願應該在下降,政策沒有變化,執行力度還在加強,這兩年各地(如湖南懷化地區、山東臨沂市、河南杞縣、蘭考、江蘇省邳州市、灌雲縣、廣西玉林地區、梧州地區、雲南省巧家縣)計劃生育執法回歸1980年代那種野蠻粗暴,出生人口應該減少才是,怎麽公布的這兩年出生人口反而一下子增加到1600萬(我在《從統計數字看停止計劃生育的急迫性》一文已經分析這個1600萬中有29.3%左右的水份,那麽實際上隻有1240萬左右)?

18、計生委認可的2000年人口普查資料中國人口12點6743億,計生委根據用1.8的生育率預測數據2005年人口為13.24億,用1.7的生育率預測到2005年人口為13.19億,就是說這五年需要增加5657萬人口(每年增加1131.4萬)才能達到1.8的生育率,這五年需要增加5157萬人口(每年增加1031.4萬)才能達到1.7的生育率。根據這兩個方程式,得出這幾年每年生育婦女剛好為1000萬(這個數字比較準確,因為1966年到1980年出生的女孩都在1000萬左右,基本是柱狀結構,年齡別生育率再有變化也不影響總和生育率),每年出生1800萬才能達到1.8的生育率,這種說法與我用偏正態人口結構預測是一致的,與我用25歲生孩子這種粗測也一致。現在“修正後”資料顯示近年每年也隻出生1600萬,難道每年出生1600萬能有1.8的生育率?

19、城市政策生育率1.0左右,農村在1.5左右(各地有差異)。這次1%人口抽樣調查顯示全國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13人,農村每戶3.27人,比城市每戶2.97人才多出0.3人,城鎮生育率是低於1.0,那麽農村生育率能有多少?

20、2005年,北京市家庭戶平均每戶2.7人,比2000年的2.9人減少0.2人。北京市2000年常住人口總和生育率隻有0.686 (戶籍人口0.72)。北京2000年每戶2.9人的時候生育率隻有0.72,那麽現在全國平均每戶3.13人,生育率能有1.8?

21、現在生育率要有1.8的話,那麽生育意願需要在2.6左右(扣除15%不生育人口後生育率隻有2.3,再被生育政策壓低到1.8)。但所有資料都顯示生育意願不到1.8,張主任自己也認同這個數據的。

22、國家計生委主任張維慶說:“根據統計數字顯示,近年來,我國平均初育年齡有所推遲,符合政策生育率不斷提高,主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比例逐年上升。” 既然均初育年齡不斷推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家庭比例逐年上升,那麽為什麽生育率還一直“穩定在1.8”?

23、國家計生委主任張維慶說:“現在城市裏至少有六七百萬大齡女青年不結婚的。還有不生孩子的家庭,現在在城市裏,很多年輕人不願意要孩子,認為我要瀟灑走一回,我要自由地生活,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和負擔”。既然如此,那麽生育率還能穩定在1.8?

24、80年代初期我們的基尼係數還不到0.3。但在1990年代後,基尼係數不斷增大,現在已經在0.45到0.5之間。1997年以來,農民收入已連續7年低速增長,不及城鎮居民收入增量的五分之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由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1.8比1左右,上升到現在的4倍甚至6倍 (依照國家計生委張維慶主任的說法是已經增加到6:1)。而教育等撫養孩子的成本卻與城市相差無幾。農民已經逐漸喪失了勞動力簡單再生產的能力,養育孩子的能力更是不斷下降。而教育、醫療又產業化,現在城市人口都為教育成本而犯愁,農村就可想而知了,農民養育能力和生育意願明顯降低,生育率還能穩定在1.8?

25、農村和城市差距拉得太大,尤其是1990年代中期開始的分稅製改革,實際上是中央政府把財力向中央集中(國家有財力給公務員增加工資,大城市有財力發展基礎建設),而農村基層政府又得承擔農業基礎建設、義務教育(而國家又提高公務員工資標準,但地方政府無力承擔,隻好打白條拖欠教師等的工資)、衛生醫療等開支,造成地方政府債台高築,鄉鎮政府麵臨“破產”。而基層政府為了運轉,就通過各種途徑“搭車收費”將壓力往所有農民身上轉移,但是中央又要求“減輕農民負擔”,禁止“搭車收費”,結果隻有計劃生育這個合法的“撈錢”途徑了,由於計劃生育又是“一票否決”、“一把手親自抓”,撈計劃生育的錢撈的光明正大,成了維持農村基層政府運轉的重要財經來源。每次中央要求“減輕農民負擔”,就意味著生育率的又一次下降。基層工作已經是圍著計劃生育轉了。現在開始取消農業稅,使得農村最後一個可以“搭車收費”的借口沒有了,計劃生育成了維持地方政府運轉的重要財政來源。在這種情況下,生育率還能穩定在1.8?

26、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國是世界自殺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每年有29萬人自殺身亡,並且女性為多。中國的自殺率為十萬分之二十三,是國際平均數的2.3倍。這麽高的自殺率,說明生活壓力大,生育意願不會高,生育率能一直穩定在1.8?

27﹑2005年計生委宣稱自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我國已累計出生9000萬獨生子女。我在《從人類發展指數看停止計劃生育的急迫性》(香港傳真No. 2006-26 )已經據此推測1991年後的平均生育率達不到1.5。而2006年3月21日國家計生委主任說獨生子女近1億,那麽1991年以後的平均生育率就更加不可能有1.5了。

28、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離婚率持續上升,2003年離婚率比1979年增加5倍,與新加坡同屬亞洲離婚率較高的國家。離婚率在持續上升,生育率難道反而能夠“穩定在1.8”?

29、越南無論從文化背景(中華文化圈)、從製度背景(社會主義國家),還是從經濟結構背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化)對中國都有參照作用。2003年越南社會發展水平(人類發展指數為0.704) 相當於中國1997年,政策生育率高於2.1,而且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婦女目前占生育總數的近三分之一,但2005年生育率隻有1.94了,2006年估計隻有1.91(低於政策生育率)。中國政策生育率隻有1.38,執行力度更大,生育意願更低,生育率能在1.8?

30、中央要求的是“穩定生育率”而不是降低生育率,但2010年人口目標卻從1996年的14億降低到2005年的13.7億,2006年的13.6億。生育率穩定的話,人口目標怎麽一再降低? 套用一句法律用語:沒有程序正義,何來實質正義?沒有人口目標的穩定,何來生育率的穩定?

因為有利益和權力,計劃生育就象是穿上著了魔法的紅舞鞋,停不下來了,靠編造數據來維持其存在的理由。1.8的生育率是計生委的生存線,一旦越過這根線,計生委就沒有存在的可能。因此計生委和人口學家(整個學科就是因為計劃生育而創建的,並且不少人是因為人口理論而升遷的)千方百計保衛“1.8的生育率”,這一保,竟然成功了16年!

中國出生性別比增大在1980年代就已經很嚴重,但蔣正華(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現國家人口戰略組組長)等人認為是女嬰漏報,“出生嬰兒性別比在中國是108左右,如果調查結果高於這個數,一般就暗示著女嬰有可能漏報(蔣正華,1994)”,然而現在知道出生性別比增大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對當時已持續了9年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未能正確認識,既未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引起足夠重視,也未采取措施加以監管和及時糾正,最終釀成了此後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逐年持續加劇的曆史性失誤”(馬瀛通,《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與從嚴控製人口中的誤導與失誤》)。

同樣,現在1.2-1.3的生育率,蔣正華等人口學家也認為是漏報,他們一次次“修正”成1.8, 這些“修正”學者可能仍然會晉升,但還是改變不了超低生育率的現實。

可見目前宣稱的1.8的生育率是個“水腫”的數字,現在需要服用一劑“利尿藥”以消除水腫,還原人口真相。

就算真的有1.8的生育率,難道1.8的生育率就不嚴重了?難道1.8的生育率是我們的追求目標?難道1.8的生育率能夠維持人口的可持續發展?就算停止計劃生育後真的能夠達到2.3的生育率,難道真的可怕嗎?2.3的生育率至少比1.8要好。生育率隨著社會發展水平而降低,今年能達到2.3的生育,幾年後也就會降低到2.1以下,應該在2.3的生育率的時候做好防止生育率下降的準備。

孔子曰:“禮失求諸野”。現在中國人口學界已經無“禮”可言,人口問題一團迷霧;國家不妨“求諸野”,聽聽我們這些草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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