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很轟動的故事。發生在70年代初期,位於上海市中心最繁華地段的大光明電影院。時逢夏季。
這家電影院在那個年代隻要有片子上演,就一票難求。
這家電影院為什麽出名,我不太懂,也許是因為建造於上世紀之初吧(歡迎老上海人提示)。它裏麵的座位是階梯型的,越往後排位子越高,比大學裏的階梯教室的坡度要高上好幾倍。
一日,一場電影剛開演約半小時,一個中年男人氣乎乎的跑了出來,經過門衛(當時叫民警,現在叫警察) 的時候,跟值班的門衛沒好氣的說了一句: 裏麵有不穿褲子的女流氓,就匆匆地走了。門衛弄不明白是這個男人有病還是裏麵真有問題,就在值班日誌上寫了一句:有人說有不穿褲子的女流氓在裏麵。。。
過了幾日,一場電影散場,人們鬧轟轟的往外走,忽然一陣穿堂風吹了過來,掀起了一個年輕美眉的裙子,隻聽人群裏同時爆發了一陣尖叫。原來這個女人沒穿內褲。。。大家看的目瞪口呆,這個女人趕緊扯下被風吹起的裙子,一溜煙地跑了。
當天的值班日誌上又記了一段:今天散場時群眾又發現一個沒穿內褲的年輕女人。
電影院的門口排著一溜小攤子,有賣各種瓜子的,也有賣各種水果,糖果,點心的。。。
又過了幾日,有場電影再過幾分鍾就要開演了。一些快要遲到人正急急忙忙的往裏走。一個二十多歲的身穿紅色連衣裙的美眉正在水果攤上挑桃子,交了錢以後,賣主提著稱好的桃子等美眉把桃子拿走。(解釋一句: 當時買水果是自帶包袋,賣家不提供包裝) 這個美眉手裏隻拿了個小錢包,一急之下便掀起裙子兜起了桃子,等她轉過身準備往裏走時,忽聽一陣怪叫聲。。。原來這美眉沒穿內褲!
這一驚實在是非同小可,所有的在她附近的人都張著大嘴發出怪音(在那個年代,隻差沒喊抓流氓了),她也立刻意識到不妥,迅即放下兜著桃子的裙子,逃走了。。。
這次門衛不僅僅是寫日誌了,當天下午管轄區的公安分局就報告了市公安局,第二天市局和分局又開了會,決定盡快采取打擊流氓犯罪的行動。
幾天後某周末中午,一場電影結束時,銀幕上打出一排字幕:散場後請穿裙子的女觀眾留在座位上,不要走動。
男人和穿著褲子的女人非常不解的向外走去。電影院門口已經有不少警察在走動。也有幾個穿裙子的女人打算向外走,但立刻就被擋了下來。
當裏麵隻剩下穿裙子的女人時,兩隊女警進了電影院。她們請這些穿裙子的女人排好隊,每次一人進到一個房間去,每人進去後隻需做一個動作:把裙子掀起來。
那天的最終結果是: 抓到了二十幾個不穿內褲的女流氓。
當時還是文革時期,對階級鬥爭抓得很緊,警察的警惕性很高,豈能容忍這種流氓行為泛濫,侵害大眾!
這件事在人們的茶餘飯後議論了一段時間,常常有人開玩笑說:穿裙子出門小心刮風呀!
此事是有一個公安局的內部文件,傳達時有級別限製,領導們都聽過這個文件。
朋友,請不要用肯定這樣的字眼。本文確定是我自己寫的。
後來出動警察是因為問題嚴重,否則也不會用流氓這個詞。你媽說的對,一般人是很守法的。
不穿內褲不犯法,但不穿內褲去公共場所做色情的事情就是違法的。實際上警察去抓的是流氓,是一次掃黃行動。
我覺得對任何事都不要輕易下結論。
我去看過3次電影,是單位包的團體票,自己沒去看過。它的門朝南。
當年這個案子很大,因為那些不穿內褲的女流氓在裏麵用肉體引誘男人,(具體動作沒法寫出來)當時還在文革之中,這些女流氓也太大膽了吧!就是現在也不能在公共場所出賣色相。
這種事被混在裏麵的便衣警察碰到了,所以才會去抓這些流氓。如果不是有人在裏麵耍流氓,警察憑什麽抓人?不穿內褲犯法嗎?
這裏說的是流氓不穿內褲,為的是耍流氓方便。正常人哪有不穿內褲的。
知道那些流氓不穿內庫進去幹什麽嗎?耍流氓呢!
朋友,這裏寫的是抓流氓,是極少數的壞人,不能把上海人這三個字連起來。
上海直到現在還是中國為數不多的最發達地區之一。70年代能在光明電影院看電影的也都算有頭有臉,生活不錯的人了。
用不著強調你不是“胡說八道”,有點腦子的人自己會判斷。。。
不過那個年代。。。我媽說沒人敢的,那時的人可是不敢亂說亂動的。再說上海條件也算是好的,短褲(不管是三角褲還是平腳褲)總還是穿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