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名礦工,埋在礦井裏,沒有光,沒有食物,和外界斷了聯係,困了八天多,雖然頑強地掙紮著,喝汙水,啃樹皮,十有八九總以為一死難逃了, 現在被救出來了,重見了天日,重見了親人,重新撿回了生命,驚魂定後,他們能不感謝嗎?
問題隻是他們應該感謝誰?
俺認為他們應該感謝的是那些日夜奮戰的救援人員。這些救援人員對這次礦難沒有責任,而且在救援過程中,還得冒著自己生命的危險,如果他們有私心,大可以走走過場,但他們終於想盡辦法,搶回了時間,重新將生命給予了遇難的礦工。難道我們能不感謝這些奮戰在第一線的可尊敬的救援梯隊嗎?
他們應該得到感謝。不僅受難的礦工需要感謝他們,礦工的家屬應該感謝他們,從中央的第一書記到省和地方的官員們都應該感謝他們。他們才是真正的功臣! 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說,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們更應該感謝他們,因為正因為他們成功的救援,才減輕了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官員們的罪行,也使他們的良心少受一點自責。當人民想問責時,至少會想到,他們組織了這麽一支梯隊,救了那麽多受難的人員。
當人們為成功搶救高興時,可別高興得忘了想想如何根除這礦難頻頻的原因,因為不是每一次人埋在地下八九天後還能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