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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不知道趙本山的?有的話請舉手。不好意思,沒看見,麻煩把手舉高些please.
有沒有人跑到國外取了個趙Caesar, 趙Cairbre, 趙Calvin, 趙Camlo, 趙Campbell, 趙Carey, 趙Carl, 趙Carol, 趙Cater, 趙Charles的?有的話不必舉手,很正常。
問題是有位老兄,在中國,記住,是在中國,取了個名字叫趙C,這太有創意了。還有位警察,幹脆自己命名為:△。
創意是不錯,問題也跟著來了。請看下段文章。
深圳一張“違法停車告知單”,罰單中執勤民警簽名為“△”。
2008年6月,取名“趙C”的江西鷹潭市月湖區男青年,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被告知:“趙C”進不了公安部戶籍網絡程序,不能繼續使用。2009年1月4日,趙C向月湖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成為全國首例公民討要姓名權案。
雖然此案被法學界稱為姓名權官司對完善中國公民權製度具有重要意義,一審獲得法院支持,但在二審中,當事人和警方卻出乎意料地達成了妥協與和解,法院對“趙C姓名權”官司當庭作出二審裁定,裁定撤銷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趙C將用規範漢字更改名字,月湖區公安分局將免費為趙C辦理更名手續。這也就是說,公民還是不能叫“趙C”。
依此推理,警察顯然也不能叫△。這事隻“在內部進行教育,責令其下次不要再犯錯”肯定是遠遠不夠的,交警執法時率性而為,吊兒郎當給執法機關造成的惡劣影響,可不是內部教育能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