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
2017 (1)
小時候,母親常把我送到外祖父母那裏去住。外祖父是個很嚴格的人,規矩很多。但我還是被外祖父母稱為是個守規矩的孩子。但也有例外。
在外祖父家裏,有一方很特殊的硯台,是外祖父專用的。他老人家寫得一手好字。他自然也不會放過我的,一定要讓我練字。那真苦了我了。小小年紀,沒有那大字五十,小字三張吧,也至少要寫個一兩個小時。當時的帖是柳公權,他老人家說了,柳公權是骨,顏魯公是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顏筋柳骨吧。我寫字的時候,外祖父常站在身後,有時要從背後拔你的筆,看看你的握筆是否用力。那小時候,不總是很用心的。有一次被拔掉了筆,因此要罰多寫一張紙。那哪裏肯啊,我突然就去抱住了外祖父的腿,想要把他老人家扳倒。估計外祖父會武功的,竟巍然不動。還說,快放,不放就讓你去立壁角,吃白飯。那小孩也下不了台階呀。於是隻好外祖母出場,趕快把我拉開,悄悄對我說,“不吵了,帶你去城隍廟。”到了那裏,總是老規矩,一碗雞鴨血湯或者一客生煎。那時隻有六歲。我外祖父是六十歲。後來六歲和六十歲打架就在親戚朋友間傳開了。想起來,已有半個世紀過去了。到現在,我還一直保留著這本柳公權的帖。外祖父本來還要送我一本玄古堂帖和那方硯台的,可是在不久以後的動亂年代裏,被人家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