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腳印

記住了也好,記不住了也好,人生的每一步都留下了foot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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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n driver(曾發表在我的搜狐博客)

(2008-03-03 11:53:47) 下一個

聽到woman driver,我一點脾氣都沒有。盡管這個叫法並不好聽,帶有貶低,嘲弄的口氣。

我出國前,別說開過車,就是坐車也沒有坐過多少。對車沒什麽感覺。

剛學會開車,拿到執照,我並沒有像其他人似的,對開車上癮,我是能少開就盡量少開,能不開就盡量不開。因為我自知我開車技術不怎麽樣,開車我就緊張。一天,我們一家受邀到離我們住地大約40公裏的一個小鎮上的朋友家作客,我先生非逼著我開車,說是練兵。那天,我們走的是B路。在英國,道路分為motorway(高速公路),A路(雙車道和單車道混合),和B路(彎多,路窄,隻有單車道),在B路上超車,隻有當迎麵無車或迎麵的車離得很遠才安全。上路了,我小心翼翼的慢慢地開著,不一會,我後邊就堵了不少車,我心裏很緊張,也很過意不去,感覺很愧對後麵的眾車們。我直幫後邊的車祈禱,希望對方道上不要有車,好讓被我堵住的車們盡快超過我。好不容易地我無比高興地看著眾車超過了我,車們很快就沒影了,我心裏終於輕鬆了。可是沒一會,後麵又被我堵上了,我又開始緊張,愧疚起來。如此反反複複,我的神經累得夠嗆。不久,我發現前方有一輛拖拉機在慢吞吞,突突突地開著,我頓時感覺救星來了,跟著這個拖拉機,後邊再怎麽堵也不是我的問題了,我也不用內疚了,我歡天喜地地在拖拉機後麵慢慢地開。可是好景不長,沒走多遠,拖拉機就轉下公路了。我這個失望啊。接下來的時間,我一直念叨著,希望我前麵再來一輛拖拉機,希望我前邊再來一輛拖拉機,有拖拉機給我開道,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跟著開慢車了。直到現在,我喜歡跟在拖拉機後麵開慢車一直被我家裏人當作笑柄。

時隔將近10年後,我已不是那個顫顫驚驚地盼望跟在拖拉機後開車的新司機了。一天,我收到了幾大箱凍貨,這是送錯的貨。送貨方隻能第二天來取這些送錯的凍貨。我沒有足夠的冰箱存放這些貨,而這些凍貨第二天肯定融化了。我好心地決定連夜把這些貨送到離我150公裏處的城市。我與我先生通了個電話(他在外地),告訴了他我的決定,他千叮嚀,萬囑咐地叫我不要開快車,要注意安全。為了讓他放心,我乖乖地答應了。我開著一輛買了不到十天,車內的各種開關我都沒有完全熟悉的新車就上路了。天黑得伸手不見五指,我開著連強光燈都沒有打開(忘了開並且也不知從哪裏開)的車飛速行駛著。限速110公裏的路上我開到了130-140公裏。一路上,隻有我超車,沒有車超我。那個爽啊!走了一大半,我前方出現了一輛車,車速也相當快。我決定超過它。我跟了那輛車很久,它幾乎與我同速,超了很久也超不過,我卯足了勁,一直追啊,最後,終於在一個上坡時追上了。追上後,我繼續保持同樣的速度行進。那車也緊緊地跟著我,過了幾分鍾,我從後視鏡中看到,我超過的車亮起了警燈,我馬上意識到,完了,我高速超了輛警車,我乖乖地將車停在了路邊,熄了火。警車停在我的車後,警燈一閃一閃的。我坐了很久,也不見警察下來。我很納悶,是否我應該作些什麽,或是應該下車去?我是在英國學的開車,拿的駕照,英國的理論考試裏沒有當被警察叫停後該如何做這一說。來到加拿大後,我所在的省承認英國駕照,我直接就換了加拿大的駕照,也沒學過加拿大的駕駛理論。我坐在車裏,不知所措,一下想,是不是該把燈打開,我就打開了車內的燈,一下又想,可能不對,然後又把燈關上。一下想,我是不是應該走出去?我把車門打開,想想,好像在電影電視裏看到的都是警察來到車邊的,出去可能不對,我又把門關上。實在沒辦法了,我隻好打電話問我先生,我先生一聽我開快車被警察攔了,立刻埋怨我,我怎麽告訴你的?你又怎麽答應我的?我打斷他,別說這個了,隻告訴我,現在我該做什麽?車停了半天了,警察也沒下來,我是否該走出去?事實上,我先生也不是十分清楚該怎麽做,但有一點他是說對了,別出去,就坐在車裏等。坐在車裏,我想,警察等下肯定要檢查證件,我打開燈,把駕駛證從錢包裏拿出來,又打開車內的小抽屜,把保險單取出,但沒見著汽車登記證,我想,有駕駛證和保險單應該夠了,準備好了證件。我把燈又關上了。又等了很久,眼睜睜地看著一輛輛先前被我超過的車又一輛輛的經過我而遠去,我直羨慕,沒事真好啊!終於,警察下來啦,拿著手電筒,檢查了我的執照,又問我要保險和汽車登記證,我一愣,糟了,汽車登記證在哪?我不知道,我努力回憶,好像依稀記得我先生曾經告訴我他幫我把汽車登記證放車裏了,當時我漫不經心的,也沒注意聽。但我想,如果放在車裏,也隻有一個地方好放,抽屜裏,我慌裏慌張地打開抽屜,黑乎乎的也看不清楚,荒亂中,燈的開關我也找不著了,隻好把門打開,讓車裏的燈亮了,認真地再一次查找,終於在用戶指南的夾子中找著了。警察將所有的證件都看完後,問我,你知道你的速度是多少嗎?我吱吱唔唔的,警察說,你的速度是130公裏/小時,我心裏一樂,很好,他沒說140。我馬上對警察解釋了一通送錯貨的事,然後我指著車後說,你看,這些箱子裏的凍貨都已經開始融化了,所以我趕著將它們送走。警察說,開快車很容易出事故,最近,我們就有幾單事故是由於超速造成的,我老老實實的回答是,警察又說,今天,你有很好的理由,就算了,以後一定要注意。哇,警察放過我了,我幸運啊,我的心裏胡亂喊著,這位真是個好警察啊,這真是人民警察愛人民啊,我連忙向警察道了非非,,,,,,常感謝,然後又傻乎乎的問,我可以走了嗎,搞得警察笑了,問我,你還想呆在這裏嗎?我心裏歡呼一聲,發動車,上路了,那輛警車就跟在我後麵,到了下一個出口就轉走了,接下來,我嚴格按照限速行駛,我是心甘情願地不開快車,我不能辜負警察同誌對我的寬大處理。

事後回想,可能當時那位警察也在納悶,這是哪路的溜子,長時間地跟在警車後超速快行,並且竟敢在嚴重超速下超警車,超了警車後也不減速,明目張膽地在警察眼皮底下開快車,太不合常理。所以停了車後我不開燈,警察也不敢冒然上前,直到我開了幾次燈(包括不知是否要開燈,試著開了一次,找手機給我先生打電話開了一次,找有關證件開了一次)讓警察終於看清了隻有一個女的坐在車裏,估計著也沒多大危險,才敢下車來到我的車前。然後發現我傻裏傻氣的連個燈的開關也找不著,靠把車門打開才得到照明,不像個慣犯,不禁對我起了側隱之心,由此放了我一馬。對於我來說,那天晚上,我沒有將強光燈打開,我根本就沒有看出警車來,要說有眼不識泰山,我就是真正的有眼不識警車這個泰山,要不然,給我十個膽,我也不敢到警察麵前耍這種威風。人生的道路一路走來,什麽樣的大風大浪都經過,就是沒有經曆過在國外違規而麵對警察(即使在國內也沒有),因此亂了方寸,在警察麵前自然地表現出(不是裝的)不知所措的樣子,由此贏得了警察的同情。

又一個晚上,我與我兒子開車走在相同的路上,路上,我指給兒子看哪裏我超過警車,哪裏我被警察攔下。兒子問我,媽媽,那天你是怎麽開車的?強光燈沒打開,你也看得見路嗎?我答,那天,我是第一次一個人在晚上開長途,也沒想起要開強光燈,事實上,那時我也不知道強光燈從那裏開,因為沒有對比,就以為本來就該這樣的,所以也沒有感覺到任何不妥。兒子評論了一句,你太危險了。是的,有點後怕。woman driver.我主動送了自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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