鉈殺案曝出來這麽久了,大家在網上討論得如火如荼,大多數心地善良的人們,都在譴責投毒殺人的凶手李天樂,可是,總還有少數網友,在根據捕風捉影的網上流言,不斷質疑王曉樺的人品,試圖為李天樂殺人找出某些牽強的“合理理由”。我首先想說的是:一個心理偏執瘋狂的投毒殺人者,想要殺人一定要有理由嗎?
有些人說:王曉樺一定有某些特別可恨的地方,讓李天樂恨他入骨又無計可施,因此最後才鋌而走險殺人。這道理粗聽起來貌似“有理”,尤其符合咱們很多老中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在前幾宗華人殺人案的討論中,已經體現了很多,比如朱海洋殺人是由於那個女的人品不端試圖勾引啦,吳京華殺人是由於印度上級對待不公啦,那個王住院醫殺人又是由於生活所迫壓力太大啦,諸如此類。。。我記得前年還曝過一個哈佛畢業在某個中部小大學任教的白人女助教,因為係裏的committee決定不給她終身教職憤而槍殺了好幾人。咱們華人就是會替自己人犯事兒找原因:一會兒是上級種族歧視,一會兒是對方人品不端,反正總能找到理由。那麽這個白女人殺上級呢,不知有人是否也能為她找到“上級種族歧視”的理由?抑或種族歧視的帽子戴不上,再try一下另一頂“性別歧視”的高帽?
試想一下,一個哈佛畢業的所謂“高材生”,去到中部一所名不見經傳的小學校,竟然還連tenure都拿不到,這人自身的學業學術水平可想而知。可是,在她自己眼裏,她看不到自身的不足,不是加倍努力以提高自身,而是胡思亂想到走火入魔,認為都是別人不給她機會,剝奪了她的機會,造成了她今天的失敗局麵。這種人,就象前幾天某位網友說的,是典型的loser!
把這個道理推而廣之,那些因為生活中一點的不順心或壓力就能鋌而走險殺人的人,基本上不是瘋子就是loser,他們多半都具備了loser的性格和思維方式,可是他們lose之後,他們往往不是從自身找原因,而更多的是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然後仇恨別人,瘋狂報複,仿佛這樣一來,他們失敗的人生就能扭虧為盈,以別人的生命為代價,他們就賺了,勝利了。
可是我們這些貌似“正常”的人,很多人卻能夠同情,理解這些瘋子/loser的邏輯,甚至還從各個方麵盡可能地給他們的瘋狂行為找借口。大家的討論把網上能夠理解/同情殺人犯的人分了幾類,我總結了一下,基本屬於下麵幾類:第一類,如同一位網友所說:“這些能夠同情殺人犯的人,我覺得她們的骨子裏,都有某種瘋狂的東西,也許假以時日和條件,就可能成為潛在的殺人犯。”第二類,則是那種通常是非不明,到處施加廉價同情的網友。有人把這些網友的這種廉價同情比作“廉價的衛生巾”,即使遮掩得再嚴密,罪惡之心終究卻還是從中不小心泄露了出來。第三類,則是那種由於自身經曆或知識的局限性,對某特定人群帶有偏見的,比如在家中受氣的女人對所有男人的偏見,又比如城市中的孔雀女對農村出身男的偏見。這些人,一聽見女人殺男人,本能的第一感覺是女人被男人欺負狠了,因而憤起殺人;要麽一聽見男人出身農村,婆婆在後園種菜,第一反應就是婆婆是極品惡婆婆,男人是極品鳳凰男,一對惡母子狼狽為奸,把孔雀女一步步“逼到了牆角”,最後不得不憤起殺人。
我想說的是:這些濫施同情的網友,無論是個人想事情走極端,還是同情心泛濫,抑或帶著偏見看問題,都不能解釋這些能把這種(最多在常人的腦海中一閃而過的)殺人之念一步步冷靜地付諸實施的行為,為何會如此殘酷瘋狂?更何況,很多人的同情和理解,還根本就是建立在對事實的任意空想和對死者的任意歪曲上,這都是些什麽樣的思維邏輯?
又有人說了:“我們同情殺人者,並非在為她殺人找借口。隻不過想分析問題,從而警惕後人,以後遇事多想開點,別鑽牛角尖;也希望那些欺負女人的男人,以後也別想怎麽欺負就怎麽欺負,給別人留餘地也是給自己留餘地。”
這邏輯和出發點又錯了!為什麽錯了?因為你還是假設了一種受害者有錯的前提,然後一廂情願地教導那些遇事喜歡走極端的人,腦子已經發狂的人,以為他們聽了你幾句教導之後,就會收斂自己,改變自己為人處事的方式?一個成人,性格和人生觀已經形成了這麽多年,怎麽可能一朝一夕聽你一言而改變?普通的正常人之間出現了分歧或矛盾,性格溫和的人可能會平靜地處理;性子激烈的人可能會大吵一架;可是,正常心態的人,很難會因此而起意殺人,可是在殺人狂的眼睛裏,一切都有可能變成別人該死,該殺的理由。因此,我看你們的所謂同情和教導,不但是白費力氣,還很可能做了包庇殺人犯,為殺人犯開脫的幫凶。下次再有一個“李天樂”預備鋌而走險的時候,她就會想:那個xxx真tmd太可恨了,非死不可,俺殺他就是除暴安良為民除害,道義上還是正確的。於是,瘋狂的行為都有了理直氣壯的理由,殘酷果敢地去予以實施。。。最可悲的是,果然,在她殺人之後,又是同樣的一片同情殺人者,指責受害人之聲。。。OMG,這將是一個怎樣的怪圈呀!
不知道在西方人裏麵,有沒有類似我們華人圈的這種對殺人犯廣泛表示同情的討論?我想即便有,恐怕也是個別現象,少而又少的吧?可是為什麽在我們華人圈裏,這種“同情”就能有這麽大的市場呢?到底是咱們華人太有人情味,還是太不把人當回事了?是咱們的文化實在太“人道”,還是太不尊重生命了?
是的,孫維(孫釋顏)一定不會有好結果的!我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辛普森最終的下場,就是好例子!
惡有惡報!
對於邪惡罪犯的寬恕,等於對於犯罪行為的鼓勵。
對於罪犯,必須嚴懲。
能夠實行這種蓄謀已久的長期慢性毒殺陰謀,何其歹毒?!想想都不寒而栗啊。這比那些一時衝動而殺人者,更加邪惡。
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為這種極端邪惡之人辯護。
有些中國人並不明白什麽是真善和真正有同情心。如果這些人能發起為他們孩子的捐贈我以為那才是真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