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再不要為劉德華的卑鄙行徑解釋和開脫了。有人說劉德華第一時間捐款是在不了解四川受災情況的前提下進行的,還有人說劉德華認為重建四川需要很多年的時間,這今後的時間裏他還能做很多,還有人說劉德華的賑災義演為災區為中國籌集了兩億的善款。那麽我請問,第一時間捐款的就隻有劉德華一個人嗎?不,有很多人。而這些人中受中國恩惠最多,受中國百姓成全最重的卻是劉德華,捐款最少的卻是劉德華,最受批判的也是劉德華。重建災區是需要經年累月的時間,但是如果每個捐款的人都拿以後當擋箭牌,那麽先前的救災工作還有必要進行嗎?還有可能順利進行嗎?又如果每個明星都吝嗇自己的腰包,遇到災情就舉行義演,爭先恐後地去掏別人口袋裏的錢,然後向媒體大眾炫耀自己的善舉,那麽明星似乎應該有一個更合適他們的名字:搶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