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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去了海邊,采了點新鮮的mussel。
Mussel,學名貽貝,又稱為青口,而最初我認識它時,跟著大人叫它海紅。Mussel被做成幹貨之後,又稱為淡菜。
小時候在青島吃過,在大連吃過,後來淡菜煮湯也吃過。雖然喜歡海鮮,卻對mussel一直不怎麽感冒。墨爾本臨海,mussel多,從來也不稀奇。
今天是讓朋友鼓搗著下海。這些mussel都附在浮橋的柱子上,要摘的話一定得到水裏去。原來根本就沒打算下水,可抵不住海水的誘惑,最終還是換了衣服。黃金海岸曬紅的皮膚剛好,就又忍不住了。
幾個人邊戲水,邊摘mussel,一會兒的功夫撈了一大網兜。
朋友上次來摘過,一個勁兒地對我誇這個好吃。我還是有點不以為然。
最後分了幾公斤回家。想試試如何個好吃法。
朋友建議用開水熱過後,用蔥薑加上豆豉爆炒。我想來思去,覺得既然是新鮮的mussel,用開水燙了之後,直接吃可能味道更自然,也可免去爆炒的油煙。再說,從海裏出水的新鮮海貝,蝦啊蟹啊什麽的,都有鹹味,實在是無味的話,就蘸醋吃,家裏的檸檬也可以用。
清洗用了不少時間,貝殼上的沉積物得花點力氣才能洗去。吃點鮮貨還真不容易啊。最後總算搞個停當,架鍋煮水。水開,下mussel,然後讓它們煮了大約2分鍾。撈起之後,入大碗。桌子上已經準備妥當碟料(醋)和檸檬,還有一把小刀。當然還有和爸爸對飲的啤酒。
用刀打開貝殼,將肉送入嘴中。嘿,鮮嫩,原汁原味的海味,這樣的水煮果然沒錯。
吃了這樣新鮮的mussel,這嘴是不是會變得更刁啊。
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嘿嘿。算是意外之喜。
也就剛出鍋的時候鮮嫩,等涼了之後就不那麽誘人了。看來,燉蛋會好些,味道和蛤蜊燉蛋相比如何呢?要試下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