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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小事對我觸動很大,想寫出來和大家分享。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個同事正在買房子,辦貸款。銀行傳過來一個表,調查他的情況。那上邊明明寫著,填好後,是要老板簽字的。可是我圖省事,覺得又不是什麽公司的大事,填好表後,就擅自在上邊簽上老板的名字,傳給銀行了。沒想到銀行有問題,打電話過來問,結果這個電話被老板接了。老板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就過來問我,我一看,不好,趕緊向他解釋,說這是誰誰在做貸款的事,我幫他填的表雲雲,老板聽明白後,也沒說什麽就走了。
事後,反思這件事,總覺得自己沒把這件事辦好。明明人家上邊寫著讓老板簽字,填好表後,就應該按規矩交給老板去簽,幹嘛自己要替老板簽呢。
這讓我想起老子《道德經》裏講的道,這個道真是無處不在。我做這件事,就是沒按照這件事裏邊的“道”去辦。道,在大自然中,說的是宇宙萬物的變化規律。具體到一個事物或一件事,說的就是這個事物或這件事的內部變化規律。具體點說,就是這個事物或辦這件事所應該遵循的內部章程和規矩。任何事,無論大小,都有它自己的內部規律。大到宇宙萬物,小到吃飯睡覺,都是如此。如果我們每做一件事,無論大小,都能夠按照它的章程和規矩去辦,就不會出現問題,否則,就會有問題。從我所處理這件小事來看,如果當初按規矩讓老板簽了字,老板後來接到電話,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也就不會有疑問,過來問我了。
《易經》中的無妄卦也說了,不能違背自然、社會的規律行事。思想、行為合乎自然、社會的規律,就不會犯錯誤或少犯錯誤。否則,就會動輒得咎、四處碰壁、招致災害,說的也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