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515)
2009 (91)
2011 (89)
2015 (78)
2017 (115)
2018 (134)
2019 (117)
2020 (196)
2021 (159)
2022 (98)
2023 (111)
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道,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15日一審公開宣判,認定梁成運(英文名為JOHN SHING-WAN LEUNG)犯間諜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官方通報指,梁成運1945年5月1日出生,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2021年4月15日被江蘇省蘇州市國家安全局采取強製措施。通報列出了梁成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號碼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和美國護照號碼。
通報沒有透露梁成運的有關罪證。中國當局和國家媒體此前也沒有披露任何有關梁被拘留或導致其被定罪的法庭程序的信息。在中國,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通常是進行閉門審理。
美國駐北京大使館5月15日表示,已注意到有關梁成運被判刑的報道。"國務院沒有比海外美國公民的安全和保障更優先的事項。出於對隱私的考慮,我們沒有進一步的評論",美國大使館的發言人在給CNN的一份聲明中說。
支持港區國安法、反台獨的"愛國僑領"
公開資料顯示,梁成運1945年5月1日出生於香港,16歲赴英國受教育,後到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擔任公務員,離職後在美國從商,分別於1985年和1997年創立俄克拉荷馬市-廣州市友好協會與梁氏文化交流基金會並一直擔任主席。他還同時擔任美國俄克拉荷馬東南州立大學文化交流事務主管等職,曾多次邀請和安排美國地方政府主管經貿的官員和外國商人到中國考察、投資,進行合作,1999年後著重策劃組織中美文化交流的活動,先後安排了美國著名音樂學府的藝術家以及大學校長、教授等到中國講學和交流演出。並邀請安排中國藝術家、藝術團到美國訪問交流。
梁成運還是美國得州美中友好促進會會長、得州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主席。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得州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發表聲明,堅決擁護和支持香港落實《港區國安法》,要"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給香港發揮定海神針的作用。"梁成運也曾公開表示"反對台獨"。和統會是中共統戰部屬下組織,在美國22處地方有分會。
梁成運曾與多位中共高層及政界名人同場合影。網上流傳著梁成運和中國前國務委員、前外交部長楊潔篪在人民大會堂的合影。梁成運在2011年曾獲前往美國進行國事訪問的前國家主席胡錦濤接見。
根據得州休士頓中文媒體《世界名人網》,梁成運被稱為"愛國僑領"。
間諜罪與人質外交
CNN在報道中指出,對梁成運的判決正值北京和華盛頓之間的關係處於半個世紀以來的最低點之時,雙方在貿易、技術、地緣政治和軍事優勢方麵的競爭加劇。美軍在2月4日擊落一個中國疑似間諜氣球之後,雙方關係更加緊張。
本月上旬,美國波士頓地區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共同會長梁利堂(Litang Liang),涉嫌非法擔任外國政府代理人、監控當地反對中國政府的人士並向北京提供這些異見人士的照片和信息等被美國聯邦當局逮捕起訴,5月11日出庭。《波士頓先驅報》說,1959年出生的梁利堂被聯邦當局認為是"中國政府間諜"。
2021年,中國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2018年底被捕的加拿大商人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有期徒刑11年。與斯帕弗同期被捕的另一名加拿大人、前外交官康明凱也受到類似間諜罪名的指控。2021年9月24日,隨著因欺詐罪被美國政府指控及通緝的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重獲自由,康明凱和邁克爾也被中國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乘機回到加拿大。美國議員質疑這是中國"人質外交"的勝利。
今年3月,中國以涉間諜活動逮捕了日本製藥公司安斯泰來(Astellas Pharma)的一名日本員工。據日本共同社報道,自2015年以來,除該案外,至少已有16名日本人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在中國被拘留。今年2月,一名50多歲的日本男子因間諜罪在中國被判處12年監禁。
今年4月底,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訂版《反間諜法》,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自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綜合報道)
中國政府專治中國人
———-
別說太離譜的話,他是美國人,不是中國人,否則美國都沒權利介入。
中國政府抓中國人間諜,外國政府是無法幹涉的,因為沒有法理依據。比如最近加拿大與中國互相驅逐外交官,原因是加拿大一個華人議員說中國這個外交官涉及到他在香港的親屬被打壓,等於是通過他的親屬給他施壓,幹涉加拿大選舉。
如今已經知道他在香港並沒有親屬,但你非要說中國人的“一表千裏”,他家曆史上是香港來的,那就有香港親戚,也算是一種說法。就像全歐洲的貴族都是親戚的說法,幾百年前兩家總有聯姻過。
這種說法其實就是引起注意,提高profile的做法,在西方政治很常見,美國剛被抓了的這個紐約的新科議員,不就是因為撒謊而知名?履曆,出身,性取向,沒有一項是真的,但讓他當選了啊?ends justify means。
從法理角度講,哪怕香港那裏是他親戚,但隻要在中國地盤,中國幹什麽你沒脾氣,就像加拿大抓了孟晚舟,還不是自認理直氣壯?
因此這個什麽僑領的,事情也是發生在中國地盤,說什麽再多都是嘴炮,而且雙方都會保守真正的抓他的原因的秘密。他是美國人,假如真的是間諜,幾乎100%會被換回,這是行業的規矩,你要製止的是間諜行為,並不是要對方的命。既然是隱秘的戰線,就有戰俘的概念,交換戰俘就是一種程序,而且既然他已經暴露,再也沒有當間諜的可能,對你沒威脅了。
如果美國不打算換回他,那十有八九是被老共冤枉了。
間諜交換有一個潛規則,就是隻對自己的公民交換,而不對對方公民身份的人交換,因為這等於公開承認收買對方進行間諜活動,不道德。所以美國可以換回進入中國被打下的間諜飛機的飛行員,但不會提要求換回那些在中國被收買的中國公民身份的間諜,因為不是美國人。
同理,中國也不會提出換回美國人中給中國當間諜的人。
教訓就是,別當間諜,因為你大概率會是成為犧牲品。
當年在大學的時候時髦看回憶錄,有三本關於間諜的回憶錄印象很深,法國情報機構一個負責非洲的副局長的回憶錄,諜海孤舟,CIA副局長的鬥篷下的匕首,和非常有名的二戰時期親手抓了兩千多德國間諜,尤其是戰後發現了荷蘭曆史上最大叛國者(當時是荷蘭地下抵抗軍司令,出賣了花園市場行動,讓盟軍損失數萬,歐洲戰場晚結束半年,歐洲多死了上百萬人。荷蘭有一部影片以此為背景,抵抗德軍組織的最高領導人是德國間諜)的平托上校的回憶錄。
這三本書都是關於間諜或者反間諜的事情,都是當事人親曆或者熟悉的。不難抽象出這行業的特點,最終這些人都是滿肚子怨氣,感覺被拋棄。
因為這是一個不能曝光的行業,即使成功也沒有成就感,不成功就是犧牲品,因為你即使被救回來也是沒用了,再也沒有了行業價值,你的職業生涯結束了,至多保一條命而已。這與好萊塢影片是完全不同的。
而間諜行業有另一個特點,隻要活動,100%會暴露。因為對方很容易排查泄密途徑,之後設一個圈套引你上鉤就是了。
也就意味你一定會是某種犧牲品。問題在於,似乎你加入這個行業就沒法退出,因為你知道秘密,你也就失去自我,不容易心理維持健康。這個行業之所以有一定吸引力是因為神秘,而這個特點也會成為埋葬你的原因,你沒有identity。
況且這種愛國僑領其實就是花錢組織僑社什麽的,不就是點錢嗎?有什麽比把自己的人弄成這種僑領更容易監視華僑界的狀態呢?不就是給你錢讓你有能力勝任僑領的地位。
這種事其實隻有三種可能,第一就是這人是美國情報機構專門設計培養成為僑領的。第二就是確實先是僑領,因為這個地位而被美國情報機構發展招募,尤其是他有什麽把柄在美國情報機構手上的情況下,所謂僑領很難不與華人幫會有聯係,就會有違法行為,比如加州議會的一個華人議員與唐人街洪門當地堂主合作走私軍火,沒想到買家是FBI下套,被抓,成為新聞。他需要競選經費,這是美國政治特點,就需要有人出,人家不會白給你錢,讓你當個生意的掮客就是合理的要求,你當議員有機會認識人嘛。第三就是他根本不是間諜,被老共冤枉了。
你覺得他會是哪種?你根本不會知道。
另外有一種可能,他確實是美國間諜,如今美國為了救他,刻意把愛國僑領這種說法放出來,中國必然處於某種負麵局麵,比如就會有華人認為他是被冤枉的,愛國僑領怎麽可能會是間諜呢?這就會打擊中國政府拉攏海外華人的努力,使得這件事中國需要付出成本。有成本就有選擇,包括放了他的選擇。或者最低也是對此人的“廢物利用”,幹不成間諜了,惡心中國也還。甚至幹脆就是一個套,目的就是離間海外華人,尤其是什麽僑會之類的組織,與中國政府的關係呢?
同樣,你能說清楚嘛?
還是那句話,凡是關於間諜的事情,是絕不會告訴你真相的,你從公開渠道知道的一定不是真實的東西,否則這個行業怎麽保守秘密?
那麽也就沒有認真的必要。
這也就會讓反間諜機構注意。唯一例外是你太有名,有錢,很難讓情報機構招募你。況且這種人的身份不能太高,身份太高的人大家都注意,實際上沒什麽機會接觸秘密。
80年代初期中日建交後民間來往頻繁,但去清華訪問的日本教授說他們回去都必須去警視廳debriefing,這是強製的。其實就是一種收集情報的方式,當時中國剛開放,外界沒什麽機會了解中國。從這個角度講,當時任何去中國的日本人都帶有間諜任務,隻不過不屬於事先刻意安排的那種。但那種在中國西北用GPS記錄當地位置的日本人,八十年代報道被抓過好幾個,100%是間諜行為,這種方式可以矯正衛星偵察圖像參照,便於計算戰略導彈打擊位置。其實就是簡單到讓你去一個指定地區的明顯的地標,比如醫院什麽的,記下準確的GPS讀數就夠了,這種地標可以作為衛星圖像的位置參照,計算幾十公裏外戰略目標的準確位置,可以輸入導彈或者無人機程序。那時候GPS定位還是新事物,精度還在幾十米的範疇,偏差大。
鬥篷下的匕首,是一本前CIA副局長寫的回憶錄,大概是八十年代後期出版了中文。其中介紹了在五六十年代中美對立嚴重的時候,美國招募任何有機會去中國探親的美國華人,非常普通不容易引起注意的那種。用替你付路費作為報酬,幹很小的事情,比如帶回一條感應電線。這些物質最終會用在竊聽中國軍用電話線路上,但可能是十幾個人分別帶進去的設備,當事人當然不知道帶進去的東西幹什麽用,隻知道按照規定在某一天把東西扔在指定地點就行了,會有真正的間諜之後去收集組裝。你覺得你是在進行間諜工作嘛?
這種事情是不是間諜案,隻能聽專業人員的了,但一般來講,中國類似英國的做法,管理間諜,而不是抓間諜,因為前者成本相對低,比如你很少見到英國說抓到間諜了,著名的劍橋間諜案,還是美國人折騰的,你以為英國會輕易把首相秘書抓間諜,而不是控製為己所用?
因此如果公開間諜案件,一定是要達到政治效果,比如殺雞給猴看的概念。而且誰敢說這不是中國情報機構的障眼法,掩護自己的雙麵間諜呢?
間諜行業被稱作隱秘的戰線,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看看就是了,別當真,因為能讓外界知道的內容99%不會是真相,而是刻意的誤導。
否則對方很容易發現你反間諜的模式。
一直覺得這次各方反應有些怪, 原來是愛國僑領, 這就難怪了。
這種事的發生, 更可能是他為某位高官轉錢時吞下的太多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