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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黎智英感到自豪

(2021-12-13 13:28:01) 下一個

為黎智英感到自豪

黎智英以“煽惑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被判入獄13個月。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煽惑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罪成,入獄13個月。黎智英表示,他為犯有此罪感到自豪。目前累計已有24名泛民派人士因相關罪名被判入獄。

74歲的黎智英是香港《蘋果日報》的創辦人。今年6月,該報由於香港政府以《國安法》的名義拘捕多名高層並被凍結資金,造成資金斷裂,被迫停刊。 

黎智英目前在香港監獄中服刑。他之前被中國官媒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在去年被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此前已經因為組織和參與2019年的三次遊行獲刑20個月。他同時還涉及其他待審案件,其中也包括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

上周,黎智英和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香港記者何桂藍均被法院裁定“未經批準集結罪”成立。

12月13日,包括黎智英在內的8名被告被區域法院宣告刑期。

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在未獲批準的情況下,仍到香港維園出席六四晚會,控方檢控了26人。法新社指出,香港政府不斷加強壓製在香港舉行紀念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的活動。 

去年泛民派人士在出席維園六四晚會時發表了演講並且對媒體表示,他們呼籲香港人,無論身處何地,都可以為紀念“六四”點燃一根蠟燭。

去年活動當天,黎智英隻是在維園點燃了一根蠟燭。但是審案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認為,由於黎智英的名氣和聲望,此舉仍可被看作是“煽動”他人參加非法集會。

12月13日,黎智英的律師彭耀鴻在法庭上代其朗讀求情信時稱,“若悼念有罪,那就將這些罪行加諸在我身上,讓我承受罪行帶來的懲罰,與那一群年輕人共同肩負堅持真相與正義所帶來的重擔與榮光”。

信中還表示,黎智英自稱沒有參與去年的六四晚會,隻是在媒體前點起燭光,“以提醒世界要記得於31年前,有一群在天安門廣場為真相與公義付出性命的年輕人”。

鄒幸彤在法庭上自行求情時指出,“此次審訊並不是針對她,真正受審是香港多年堅持的六四晚會”。她說,“現今香港的言論自由、結社和政治行動空間越發縮小,甚至是崩潰,與新冠疫情為這座城市帶來的情況一樣普遍及痛苦,甚至更為痛苦”。 

她說:“被良知驅動的人並不會被牢獄嚇怕,盡管有禁令和越來越嚴苛的法律,但燭光將繼續存在。”

與黎智英同一批被宣布刑期的另外7人中,有5人自行認罪,他們分別是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和胡誌偉。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堅持不認罪。這8名被告被判入獄4.5至14個月。

去年7月,香港律政司先後向26名人士發出傳票,指他們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亦有部份人士同時被控煽動他人參與的罪名。目前這當中已有24人被判有罪入獄。羅冠聰及張昆陽此前已離開香港並流亡海外。法庭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 

香港有個佐丹奴黎智英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將其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1]。黎智英(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7歲時,家裏的大人四散,父親去了香港,兩個姐姐和哥哥在讀高中和大學時都被調派到不同的地方,很少回家,而母親被關起來勞動改造。家裏隻剩下他、孿生的妹妹和輕微智障的姐姐。他們三個小孩子除了鄰居偶爾照顧,幾乎自生自滅。開始時,他們依靠變賣家裏的爛銅爛鐵來換取一些生活費,掙不到錢時隻好捱餓。後來,一個賣黑市的大嬸到他通靈道的家中找他去火車站幫旅客搬行李掙小費,而他也試過賣其他東西。之後,他媽媽勞改放了出來,他仍在做,因家裏需要他掙錢,直到十二歲偷渡去香港為止。

根據其著作《我是黎智英》的自述:“解放後,父親叛逃香港,家財散盡,母親也遭批鬥送去勞改,8、9歲就要賺錢養活自己和姐妹。曾經替一名香港旅客搬運行李,但是他沒有賞錢,隻給一塊由香港帶來的巧克力,由於從未見、食過,放入口後,覺得是天下間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來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間天堂,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了!”

1960年,他從中國內地偷渡到香港後白手興家。黎智英於12歲時隻身攜帶1元港元經澳門偷渡到香港當黑工,其最初月薪為3美元。16歲那年,他在紅磡一家做假發的工廠當小職員,主要負責對外物料交收和車間生產收發的工作。

後來,受人啟發努力讀書,曾經當過銷售經理;但因公司對其記過處分一次,下定決心自己創業。他雖隻有小學學曆,但依靠自學說得一口流利英文,又在投資股票上獲利豐厚,並於1981年,創辦佐丹奴時裝連鎖店。

黎智英1990年,將持有的佐丹奴股權出售,在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創辦《壹周刊》。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當時其財富已逾5億美元。1999年6月,創辦線上零售“蘋果速銷”(adMart),2001年,將其傳媒事業擴展至台灣媒體市場,創辦台灣《壹周刊》。2003年5月,創辦台灣《蘋果日報》,並將香港的八卦風與狗仔隊文化帶入台灣。2008年10月,辭壹傳媒集團首席執行官職務,留任董事會主席。2009年起,在台灣籌辦壹電視,經多次申請執照,於2010年12月28日正式開播。

黎智英深知,對民主運動的支持有可能讓他係獄,但他表示,自己毫不後悔,“我是個除了金錢還需要其它人生意義的人”。

因參與了在香港這個特別行政區去年發生的民主抗議運動,他和其他14人一起遭起訴,有可能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出於法律原因,他不願就此案表態。

不過,這位12歲來香港、打拚多年終至成功的企業家表示,他毫不後悔對抗議運動的支持。他說,"我兩手空空來到這裏,我所得到的一切都歸功於此地的自由。或許,現在是到了我回報這一自由的時候了。"

很多港人心目中的英雄

在這個半自治的特別行政區,黎智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充滿鬥誌、白手起家,而且是唯一一個不憚與北京叫板的大亨。中國官媒則視他為"叛徒"、去年抗議運動的幕後推手,並指控他與外國勢力勾結圖謀顛覆中國。

被問及他為何不像大多數香港企業家那樣保持沉默、樂享富貴時,他回答說,"我就那麽參加進去了,不過,我覺得這是對的。"他說,"或許我天生是個叛逆者,但我是個除了金錢還需要其它人生意義的人。"

注釋:

[1] 王平. 看清“禍港四人幫”的真麵目(望海樓).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9年08月19日, (第107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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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lao-fei' 的評論 :
為所有為黎智英感到自豪的人感到自豪!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cn' 的評論 :
為所有為黎智英感到自豪的人感到自豪!
ccn 回複 悄悄話 樓下的粉紅五毛是在威脅謝先生嗎?
lao-fei 回複 悄悄話 老謝隱藏多年的嘴臉終於暴露了,不作死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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