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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好漢戴耀廷
據"香港01"等港媒報道,港大校委會7月28日舉行例會,討論解雇“占中三子”之一、法律係副教授戴耀廷一事。報道稱,校委會最終以18比2的大比數通過即時解雇決定。戴耀廷在Facebook表示,"辭退我的決定,並不是由香港大學,而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他還稱,"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對公眾,就一些政治或社會爭議事情,發表爭議言論"。
戴耀廷,MH(Benny Tai Yiu-ting,1964年7月12日-)於2013年提出以“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而聞名,他認為香港若未能有“真正普選”,應該參與占領行動以爭取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得以有“真正選擇”。其倡議最終融入了翌年爆發的雨傘運動之中,他亦因在雨傘運動期間幹犯“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處罪成, 判監十六個月。
戴耀廷於2013年1月16日在信報專欄拋出“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占領中環”。3月27日,他與香港中文大學副教授陳健民與牧師朱耀明等發布“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信念書。他說“占中是為了不占中,就是要透過對抗產生一種張力,占中是未來的緊張,讓大家回到談判裏。”目的是“用運動帶動政治文化的轉變”。提出公民抗命的主張,表麵上是對抗;但他重視的是民主的商討,透過討論過程,希望找到解決紛爭之方法。占中運動有個社運少見的設計,他希望能募集一萬人願意簽下“誓約”,對外宣布自己支持非暴力占中。如果最後真的必須走上街頭,40歲以上的人要走在前麵,結束後這一萬人要負起責任,一起走到警察局去投案,聽從警方處理。“我們這一代願意為下一代付出代價”。李柱銘資深大律師與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樞機等均表態支持。戴耀廷說“這不算是個政治活動,對我自己而言,這是一個宗教活動,我在傳道。我把我一生所教都放進去了。因為《聖經》裏說,要行公義(Do justice),重點是要行動。”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在學校教參與式民主的戴舉辦了“商討日”。700多個來自各個不同團體的群眾,加上200位義工,分為40個小組討論7大議題。除了主辦單位,沒有人致詞,不分階級做討論,家庭主婦身邊坐的可能是立法會議員,也可能是商人或小學老師。他也設計一套模式,讓各民間、社區組織自行舉辦“商討日”。
2014年6月22日,和平占中委托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舉辦6.22民間全民投票,以選擇民間認可普選方案。201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必須先經提名委員會提名,並規定了提名委員會之構成,候選人須獲過半委員提名,最多有三名候選人。2014年9月2日,戴耀廷承認,逼迫北京讓步之策略目標已經失敗,而市民對他們靜坐示威之支持度也在下降。北京不妥協之立場導致“加入抗議行列的人數將比預期少,因為香港人思維講究務實。”戴表示會在公眾假期行動,令更多人能參加,當時傳聞是10月1日。
2014年9月26日晚上,學界罷課集會演變成重奪“公民廣場”行動。9月27日,添美道聲援集會氣氛趨向熾熱。9月28日淩晨1時,戴耀廷與陳健民、朱耀明宣布即時啟動“占領中環”,並提出兩點訴求:一、撤回人大常委會政改決定,二、馬上重新啟動政改谘詢。此舉引起部分學生不滿,質疑“占中”騎劫罷課集會,戴耀廷否認此說,強調占中與罷課目標一致,並對學生表示感激。其後9·28催淚彈驅散行動演變成雨傘革命,戴耀廷對此感觸,承認情況失控超出想像,但對港人爭取政治改革之決心深感自豪。
戴耀廷被控於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於中環金鍾不同地點"煽惑他人"或 "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礙行車道。2019年4月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戴耀廷在"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4月24日,戴耀廷被判監16個月。服刑四個月後,戴耀廷於2019年8月15日獲得法官批準以10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並交出旅遊證件,不可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