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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六四30年反思(4):責任
1989年全德國的媒體頭版頭條報道,德國把潛逃在南美幾十年的納粹一級戰犯引渡回德國,判處死刑。我當時閱讀德文報紙感到震撼,第二天上課時,感到大震撼,因為戰犯就是我的教授的嶽父。
上傳播學概論課,一位自稱不是“懦夫”的同學問:“您嶽父就是一級戰犯,您如何評價昨天的媒體?”
教授:“我是傳播學者,不是曆史學家,對納粹戰犯的定義和評價是司法部門和曆史學家的工作。”教授還是那樣從容鎮靜,使我感到更大的震撼。
德國人反思曆史
2009年11月30日上午,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開庭審理89歲的納粹嫌犯代姆揚尤克(John Demjanjuk)。二戰結束後審理的最後納粹大案之一。筆者與哲學係、曆史係的那些教授們一起跟蹤媒體,一起交談,大家都覺得,審判一個89歲的老人,其意義是還原曆史。
代姆揚尤克是烏克蘭人,1940年加入蘇聯紅軍,1942年春在克裏米亞半島被納粹德軍俘虜,不久加入德國黨衛軍。德國慕尼黑檢察院指控他1943年在波蘭的索比布爾(Sobibor)納粹集中營擔任看守期間,參與殺害了29000多名猶太人。他被指控的主要罪行是,當運送猶太人的火車抵達後,他就和其他看守一起把這些人趕到毒氣室殺害。
二戰以後,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K. Jaspers)發表了他的《德國罪過問題》,幫助德國社會反思在納粹極權時代所犯下的不同性質的責任和罪過。雅斯貝爾斯為德國人思考曆史和曆史影響提供了一套公共語言和概念工具。而且,他還特別把清晰的道德立場與政治建議結合在一起。他認為,德國人幫助納粹掌權,犯下的是“政治罪過”,德國人幫助形成新的極權政治文化,需要擔負的是集體的“道德責任”。在德國知識分子的討論中明確提出“行政責任”,也就是說,即便當事人強調當時的做法是服從命令或者當時國家的法律,屬於行政範圍,也並不能改變做這些事情本身的犯罪性質,以及身在其中所要承擔的罪責。
要滅一個民族,先滅它的曆史。一個民族的記憶被抹殺了以後,這個民族可以說就消滅了。好比一個人忘記了自己生存發展的曆史一樣,他就會很愚昧,就很容易被別人蒙弊,因為你沒有曆史的根基,沒有文化的根基。所以還原曆史很重要。
我們這個世界上,有的族群犯了罪、做錯了事,能夠懺悔、能夠改正,能夠集體承擔“道德責任”;有的族群做錯了事卻死不認錯。所以懺悔精神很重要。
中國人推卸責任
1989年5月19日,在六四事件前夕,李鵬在電視上發表措詞強硬的“五·一九講話”,引起首都大學生不滿,聚集在天安門廣場上示威的大學生表示了更加強烈的抗議。5月20日,李鵬以總理身份簽署國務院令,決定自5月20日起在北京部分地區戒嚴。在此期間,李鵬曾多次在趙紫陽缺席時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1989年6月23日至24日,中國共產黨召開十三屆四中全會,江澤民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共中央總書記,李鵬繼續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國務院總理,黨內排名維持第二。
1989年5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鵬頒發戒嚴令:
“鑒於北京市已經發生了嚴重的動亂,破壞了社會安定,破壞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為了堅決製止動亂,維護北京市的社會安寧,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公共財產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市政府正常執行公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1989年5月20日10時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區實行戒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需要采取具體戒嚴措施。”
在“六四事件”後一段時間內,幾個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附近的中國留學生作《李鵬下台嵌字詩》,表達對其不滿的態度。已故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在《改革曆程》中評價李鵬是“死硬分子”,在學潮中為了自己的四二六社論不被否定而使本可和平解決的學潮不得不暴力收場。另據趙紫陽的回憶錄《改革曆程》中記載“(鄧小平)在聽了李鵬等人的匯報之後,同意把學潮定性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提出‘快刀斬亂麻’加以解決。”,“趙回憶錄中直言李鵬及其手下‘阻撓、抗拒和破壞’趙紫陽化解對峙緊張的努力。”[1]由於李鵬在“六·四事件”時極力主張武力鎮壓,因此被支持學生運動的人士、家屬稱為“屠夫李鵬”[2]。
“六四事件”親曆者陳一諮表示:
“我曾和李鵬有很多接觸,他這樣無德、無才、無能的人能當上中國國家領導人,隻有在中國這種特定的製度環境下才有可能,當然他扮演了曆史上一個很卑鄙的角色。我覺得他早晚會被釘在恥辱柱上,這是毫無疑問的。李鵬之所以把我定為頭號秘密通緝犯,理由是很可笑的,他認為我是趙紫陽的‘黑線’和學生運動的‘黑手的樞紐’,其實我當時所做的事情,一方麵和政府官員溝通,希望和平解決問題;一方麵派聯絡員和各高校溝通,希望學生退出廣場,總不希望流血的局麵發生,誰知道中國還是發生了我們最不願意見到的情況,“六·四事件”是中國人一個永遠的傷痛,雖然過去這麽多年了,我相信中國人是忘不了這段曆史的。[3]
在中共官方出版的《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中,披露鄧早在《人民日報》發表“四·二六”社論前一天,就已將“六四”學運定性為動亂。他在前一天在寓所向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及國家主席楊尚昆表示,學潮是“一場動亂”,“是有計劃的陰謀”,目的是要推翻共產黨領導;批評學生是文化大革命的造反派,惟恐天下不亂。他還讚揚江澤民主掌的上海市當局處理學潮時,“態度明確,贏得了時間”。
2007年香港回歸10周年時,鄧小平長女鄧林到香港,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六四事件”是那時領導人的集體決定,不應該說是哪一個領導人具體負責。
不過,不管鄧家人如何想漂白或者降低鄧小平在“六四”開槍中的作用,用處也是不大的,因為當時能夠最後拍板的惟有鄧小平。
鄧林對外傳遞一個信息,那就是:六四這件事是中共上層絕大多數人集體決定的,是得到中共黨內政府內的廣泛支持的,大家都有份。
是什麽原因讓鄧家後人、李鵬等要推卸罪責,而推到集體決策上麵?顯然他們也深知,無論有任何理由,“六四”屠殺學生和平民都是不可被原諒的,麵對那成千上萬至今未能安生的冤魂,他們但凡良心未泯,都不願直麵慘劇。
那麽,推到集體身上是否自身的罪責就減輕了呢?非也。自從紐倫堡國際法庭對納粹戰犯、東京國際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後的半個多世紀以來,國際法一直在探索如何劃定反人類的集體罪行中政策、命令製定者和執行者的個人責任的標準。
注釋:
[1]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8050000/newsid_8052000/8052071.stm
謝盛友:六四是什麽?
親愛的同學,感謝你們參加班貝格查經班,我們一起領受主耶穌的話語。昨天晚上你們都問我:“謝叔叔,六四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我真的不知道六四是怎麽一回事,況且,我不是直接參與者,隻是“隔岸觀火”,講出來的話,一定是一麵之詞。既然你們也這麽關心六四,可見六四情節在中國人心中重千斤。
我能告訴你們的是,北京開槍後我開始信主,跟兒子到德國教堂,讀德文聖經,我開始懂得,我是地地道道的罪人一個,整天在找別人的罪,而沒有懺悔自己的罪。
我真的不知道六四是怎麽一回事,六四可能是中國人的“人格秦嶺”。我隻知道,在我的作家朋友當中,北京開槍的當天,有些宣布退黨,在海內外流亡;有些不久後要求入黨,甚至出賣流亡的退黨者。
我真的不知道六四是怎麽一回事,我隻知道北京開槍後,當局有了一份“名單”,30年過去了,從來沒有人提出解除這份“名單”。現在,我似乎明白了一點,你們看看中國大陸的法律,隻有頒布新法律的,從來沒看到解除無效的法律。
如果說文革是我們父親(你們爺爺)那一代人的悲劇,六四是我們這一代人的悲劇。
1989年4月8日早上,胡耀邦在中南海懷仁堂參加十三屆四中全會前夕的政治局擴大會議,開會期間,胡突然心髒病發,隨即送至北京協和醫院,情況雖沒過危險期,但一直穩定;至4月15日早上,胡耀邦突然因急性心肌梗塞,搶救無效於早上七時五十三分逝世。胡耀邦逝世後,隨即翌日在北京主要高校校園內,出現形形色色的大字報,借悼念胡耀邦,批判1986年令胡耀邦下台的“老人政治”。基於對胡耀邦遭遇的同情,和其開放清廉形象的尊崇,加上對改革開放以來引發的官倒,與貪汙情況嚴重的不滿,使當時的青年學生紛紛出來悼念胡耀邦,以至引發後來的學生與民間聯合運動,並導致近代著名的六四事件發生。
我們八十年代這些留學生,有的已經海歸,有些甚至擔任部長。每年兩會期間,我們都寄希望近距離靠近中央權力的同學, 在人大開會時提出議案:“四?二六社論”是否可以從新討論?
《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又稱“四?二六社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人民日報》於1989年4月26日在頭版頭條刊發的社論,內容針對之前全國各地學生因悼念中共中央前總書記胡耀邦,而發展出來的學生遊行活動進行了批評,並將學生活動定性為動亂。
這篇社論是由國務院總理李鵬下令,胡啟立組織,曾建徽執筆起草,社論的大部分內容得到鄧小平的支持。1989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將政治局會議和鄧小平的看法,通報趙紫陽和陳雲、李先念、彭真、鄧穎超等。李鵬還要求胡啟立負責,由曾建徽起草《人民日報》社論,《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後稱“四?二六社論”),當晚就在中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節目中播出,次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發表社論全文。社論稱,“有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 利用學生製造混亂,“全黨和全國人民都要充分認識這場鬥爭的嚴重性,團結起來,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
社論發表第二天,在上海擔任市委書記的江澤民,以市委的名義召開萬人基層黨員幹部大會,要求黨員群眾認真學習四?二六社論精神,製止動亂;北京也召開萬人基層黨員幹部大會,李錫銘發表講話,稱要維護首都社會穩定,批評學生是在搞“文革”,是製造動亂。
同學,我和你們的父母親經曆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動亂,這是中共中央定性的,我們是在十年動亂中長大的,我們深知,我們在國內親身經曆的文革和在海外看到的1989,其“動亂”的情況和程度是不一樣的。為什麽不一樣?我們不知道,所以我們真的很想知道真相。
過去,我認為六四是一場學生愛國民主運動,經過30年的思考,如今我認為,六四不是一場民主運動,因為1989年的中國,不同於東歐,這裏有哈維爾、索爾仁尼琴這樣的思想家,他們的理論背景推動著東歐民主運動的車輪,而中國沒有。
也不同於台灣的民主運動,那裏有殷海光、胡適、雷震、傅斯年這些理論家在推動,而在大陸,沒有。
現在,我們八十年代的這些留學生對六四評價的要求,不高。我們隻要求,政府承認, 89年六四不是一場“動亂”,六四這個話題是可以討論的。
那麽,六四是什麽?在沒有充分討論之前,我真的不知道六四是怎麽一回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Kent_State_shootings
中國連文革那段曆史都不太敢正視,誠乃國民一大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