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515)
2009 (91)
2011 (89)
2015 (78)
2017 (115)
2018 (134)
2019 (117)
2020 (196)
2021 (159)
2022 (98)
2023 (111)
麵對成年留學生 好歹評論罪惡感
謝盛友:罪惡感不是一種情操
20多年前我們到歐洲留學是一邊打工一邊讀書,過年過節還要寄錢給國內的父母,因為國內的父母親收入低微。現在的留學生,其情況與我們當年的相反。
當年台灣來的李同學假期裏不用打工,他說:“我在花自己父母的養老金(其實是防老金),因為我是獨子,父母親反正有多少給我多少。”時,李同學已經28歲,台灣大學畢業,已經工作了幾年,才到德國留學,攻讀碩士學位。
今天這種情形發生在來自大陸的留學生身上,這些同學跟我們當年情況一樣,即在國內已經是學士畢業;跟我們不一樣的是,他們不需要一邊打工一邊讀書。
這些同學花父母的錢讀書,而這筆錢來源有如下種種:父母本身就很富有;父母幾十年省吃儉用的儲蓄;留學專用貸款;父母的養老金。
上次留學生聚會,與會者大約40人。來德國留學的家庭大多是平民百姓,頂多是國內小款或縣處級,據我所知,父母掙辛苦錢的,學生比較懂事、知報恩。父母掙錢容易的,學生則會玩會花,不但不打工,假期反而出去旅遊。
我問他們這些22歲以上的學生:“你們花父母親的錢讀書,有沒有罪惡感?”
有一半的同學回答:有罪惡感,所以要趕快讀完。
有一半的同學回答:沒有任何罪惡感。
根據我的觀察,承認有罪惡感的同學年齡偏高,認為沒有罪惡感的同學年齡偏低,均為22 或23 歲。還有,認為有罪惡感的同學,他們比較善於處理讀書和生活的關係,比較超前思考讀學位與未來的事情,比如今後如何找工作、如何成家立業等問題。沒有任何罪惡感的同學,其生活態度比較無所謂,甚有當“留學校漂族”的嫌疑。
年滿21周歲,按照法律概念,已經是成年人。成年人花父母的錢應該有罪惡感,因為有罪惡感後,你就會分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就會認真規劃自己的人生,就會懂得將來如何報答父母、回報社會。
罪惡感這個被人冷落的東西,其實它是中性的。你可以把罪惡感看成是你人生旅途中背的一個包袱、一個沙袋;也可以視之為人生旅途中的一個自帶馬達、視之為一種動力。若為後者,我們實在應該感激它,因為罪惡感具有強大的力量,推動著我們在人生旅途中健康前進。
為了寫這篇文章,我在網絡論壇裏廣泛谘詢,獲得的信息歸納如下:小孩讀大學第一階段(即本科、學士)時,父母資助,不應該有罪惡感,因為這一階段是就業前的必需台階;成年人(尤其是花父母親養老金)讀書,不論輕重,都應該有罪惡感。
罪惡感像生理上的痛覺一樣,是要被醫治的。身體用痛覺的語言來告訴我們那裏受傷,靈魂也用罪惡感的語言告訴我們,要采取必要步驟以得醫治。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健康。30歲左右的成年人留學讀書,若毫無罪惡感地花費父母的養老金,就是一種病,需要醫治。
罪惡感不是一種能培養出來的情操,罪惡感是帶有動力的有方向的一種行動,首先指向過去的罪,然後指向前麵的改正。成年人留學,花父母親養老金,就是一種罪惡。並不是說有罪惡感就不花錢,關鍵是你花錢時和將來還錢(報答)的心態。罪惡感隻是一種症狀,你注意到它,你就有指導醫治的方向。每個人生在不同階段,都或多或少有罪惡感,你不能被罪惡感打倒,應該認真對待它,不能一輩子生活在罪惡感的陰影下。
醫治最好的辦法是,把罪惡感轉化為動力,一步一個腳印地完成自己的人生目標,以報答父母、回報社會。報答父母各種各樣,一是等值報答,父母給多少將來還多少;超值報答,父母給一千將來還一萬;無價報答,將來比父母更有前途、更富有。無價報答,可能是天下父母最願意看到的。
隻是,“罪惡感不是一種能培養出來的情操”之說使我略有不解。君不見“解放後”共產黨把資本家和知識分子對自己的財產和知識的罪惡感培養出來了嗎?
當然,希特勒並沒有成功地培養猶太人的罪惡感。到底是技遜一籌!
“罪惡感像生理上的痛覺一樣,是要被醫治的”
嗬嗬,也是可以很好的被利用的!就看你比希特勒高明還是蹩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