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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傲慢與偏見?
作者:謝盛友
時代不同
1963年6月26日,約翰•F•肯尼迪:“我是一個柏林人” (Ich bin ein Berliner) “我是柏林人”這句話,肯尼迪是用帶著濃重波士頓口音的德語說的,雖然不標準,但西柏林人聽懂了,頓時廣場沸騰起來,“肯尼迪 — 肯尼迪”的喊聲響徹雲霄。“我是一個柏林人”成了曆史偉人名言,因為這是一種非常親切的感覺。
幾十年後,一個西柏林中學生到德國另外一個小鎮旅遊,他看不慣鄉巴佬,與當地人爭執,同樣說“我是一個柏林人”, 他是用標準的柏林口音說的,小鎮的小夥子看不慣柏林人的優越感和傲慢,一起圍攻他,結果把他打傷致殘。
北京人到上海凶殘殺害六個警察。我堂堂北京人被你們小上海警察毆打,這還了得?
關於楊佳案,國內一位教授說,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悲劇。首先這是“官逼民反”,是執法人員普遍違法在先,但是“民反”反得很不理智,說是“勇敢”,還不如說“愚昧無知”(這樣說可能很殘忍)。須知當今時代不同了,人們的道德觀念,標準也有所不同。當年武鬆“血濺鴛鴦樓”,把張團練一家老小,奴仆丫環殺得一個不留,是當時的道德標準範疇中的行為,為大多數百姓所認可。今天社會上的“不平事”何止千萬!而且這種不平多數來自“官府,衙門”,用“梁山好漢”的方法是不能鏟平這潭汙水塘的。一味為楊佳叫好,能解決問題嗎?武鬆殺了張團練家的奴仆丫環,是觸動不了趙家皇朝半根毫毛的。(國內一位教授的大致意思)
楊佳絕對是一個值得討論的文化現象,楊佳的背後隱藏著中國曆史文化和現代社會的極度不平等的殘酷的欺壓事實。
傲慢京人
上個世紀流行:到了北京才知道自己的官小;到了上海才知道自己是鄉巴佬;到了廣州才知道自己錢少;……。
北京由於是中國的首都,北京人生來就有優越感。一國之都,作為政治、文化、國際交往等的中心,北京擁有太多的溢美之詞,但北京人往往也不知不覺地培植了一種“傲慢與偏見”的氣質,這其實是一種以製度歧視為表征的霸氣。北京人的優越感,相當程度上是得益於各種特殊的優惠政策的發酵,和長期的催化。
對每個從北京來的人,上海人都會問:“上海好還是北京好?”在北京,則很少遇到這種提問,因為在北京人的眼裏,這從來就不是個問題,問題是:中國還有比北京更好的地方嗎?
北京人的傲慢,是靠全國各地尤其是貧困地區的窮人機會的犧牲,而堆積起來的。高考恢複後,全國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當年我是海南島的外語類狀元,北大北外搶著要錄取,由於家庭貧困,沒錢買棉襖,沒有填報北京大學。事情過了三十年了,每每看到北京人,尤其是北大人,總讓我聯想到當年無緣作北京人的傷心事。我妹妹更悲,她當年是我們家鄉的民辦教師,根本沒有什麽工資,隻是拿工分,每個勞動日8分錢。三年裏她每年高考,每年差幾分才到達分數線,可她的分數若在北京已經超越重點大學的分數線。三十年前我們家對於北京人而言的淒涼,隻是全國貧苦大眾的一個小小的縮影。中國的城鄉差別,不平等事,何止億萬?
人的出身地就像自己的父母一樣,是不能夠選擇的。千百年來“北京人”成了一個文化標簽,區別北京人與外地人、外省人的標簽,區別權貴和窮人的標簽,區別強勢和弱勢的標簽,……。
總體來說,北京是一座有三千多年建城史、八百餘年建都史的古都,是深具東方傳統的都市,東方文化沉澱深厚,是世界著名的東方文化之都。北京城內的“城市壁壘”幾乎囊括了讀書、就業、升學、升官、遷徙、文化、休閑等全方位的優惠,其“恢弘氣勢”似乎並不遜色於城外的古長城。
在民國時期,沈從文、魯迅等論戰,魯迅的結論是北京“京派”文人偏“官”,上海“海派”文人偏“商”,曆來官看不起商。北京人看誰都是老百姓,上海人看誰都是鄉巴佬。這句話雖然是玩笑,反映的卻是不同的文化價值觀和曆史心理的沉澱。
北京人盡管義字當先,但有時多少會體現出皇城根下的子民盛氣淩人的心態。北京人都喜歡“侃”,三教九流三皇五帝,生旦淨末醜神仙老虎狗,就沒有他們不知道的,想找一個不會侃的北京人,難度相當大。楊佳果真木訥,應是例外。
據報道,2008年10月29日,林嘉祥在一深圳餐館,掐住一位11歲女童的脖子,企圖拖進洗手間猥褻,未能得逞。女童父母攔住林講理。林嘉祥不以為恥,反而大言不慚:“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來的,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麽樣,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敢跟我鬥,看我怎麽收拾你們。”
“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來的”這句話,成為性騷擾的同義語開始在國內流行。
我承認、我深知,這是十足的以偏概全,是用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對於普通北京老百姓,在此我表示道歉。
自私排他?
人性本身自私、排他。沒有人不顧及自身的利益而照顧他人的利益。雷鋒是人造的神話。人,帶有十足的動物本性:先顧自己,再顧家人,再顧自己所屬的群體,再顧及社會。
自私並非錯誤。問題是,維護自己的利益的同時,不能破壞他人的利益;如果破壞了,那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很難維持平衡,族群與族群之間就很難維持和平。於是,人會吵架、打架,族群會衝突、乃至打仗。一定範圍的同種族群,由於生活習慣一樣,在認同一定的文化基礎上,慢慢地聯合起來,乃至組成今日的國家。國家為了人與人之間的平衡,設立了一定的規矩、規章,乃至法規、法律。然而,由於法律也是人製定的,法律也是自私的。也就是說,法律是為一定的族群服務的。
我在上德國憲法史時問我的教授,如何理解“每個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類的話語。他毫無掩飾地說,憲法講的是人與國家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則由眾多的私法規範。憲法裏所謂人的尊嚴的基本權利,是超越國家的。也就是說,隻要是人,不論他(她)生存在哪裏,都應該享受這些基本權利。你在你的族群裏,你的尊嚴不可侵犯;你到別的族群裏,你的尊嚴同樣也不可被侵犯。
問題很複雜。一定的族群為了一定族群的利益,又設立了一大堆憲法以外的法規,以維護本身族群的利益。
所謂仇外就是仇恨外族人。仇恨或表現在內或表現於外。前者就是我們常說的“恨在心裏”;後者是指以一定的行為侵犯外族人的利益。任何族群都不願意外來族群侵犯他們的權益。這是鐵的規律。
仇外是時時有之、處處有之、人人有之的。如果哪個政治家說:他不仇視外人,他的國家不仇視外人,那才是天下最大的謊言。有智慧的政治家應該采用一定的辦法、措施來平衡人與人的關係、族群與族群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社會與國家的關係、國家與國家的關係,以致於人與人不衝突、族群與族群不衝突、人與社會不衝突、國家與國家不衝突。
抗壓能力很不足
從矽穀華裔工程師吳京華我想到盧剛,盡管吳京華不是地道的北京人。根據四川同鄉介紹,吳京華是川東人士,1982年從重慶大學畢業,之後就讀北京工業大學,並在北京工作過,1988年來美,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1990年代初期來到灣區,並取得聖他克拉大學電機碩士學位。吳太太是上海人,也曾經在北京生活過。
盧剛1991年11月1日在校園中射殺數人,該事件在當時曾震驚中美兩國,也引起了一場關於中國教育弊端的討論。盧剛生於北京市,18歲考入北京大學物理係,1984年通過CUSPEA考試,1985年本科畢業後進入艾奧瓦大學物理與天文學係攻讀研究生。1991年通過答辯獲得博士學位。
在中國大陸無神論及功利主義至上的影響下,現在的年輕人抗壓能力低下,少數傲慢的北京年輕人更加突出。在極端自我意識高漲下,自私和傲慢往往會造成危害社會安全的悲劇。
博愛我們很陌生
在盧剛槍擊事件發生後的第三天,受害人之一的安妮•克黎利女士的家人,通過媒體發表了一封給盧剛家人的公開信,信中追憶了安妮•克黎利女士的成就,並以寬容的態度希望能分擔彼此的哀傷。
餘虹也是因為抗壓不足而自我犧牲的,他生前寫過《有一種愛我們還很陌生》一文。
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事件發生的時候他正在波士頓大學做訪問學者。他聽說美國人在悼念活動中連凶手一起悼念他驚訝了,這驚訝久久不能平息。一天在去波士頓大學的途中一位同行的中國留學生對他講了事發第二天晚上他們社區的守夜祈禱。她告訴他在守夜儀式上他們點了33根蠟燭,為33個生命祈禱,這讓他驚訝。她向他轉述了守夜儀式上人們的悲傷以及他們的言談,其中一位牧師的話讓他驚訝。這位牧師看著33根蠟燭說:“這裏的每一根蠟燭都象征著一個生命,它們現在都很平靜,我相信他們都在上帝那裏得到了安息。當那位凶手在開槍的時候,我相信他的靈魂在地獄裏,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靈魂在一起,他也是一個受傷的靈魂”。
悲傷的經驗起於愛,我們因愛被害者而悲傷,當悲傷將凶手包含在其中時,愛同樣給予了凶手。
“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似乎對於我們不陌生,可是,博愛在現代中國大陸似乎沒有任何意義。難道我們需要傳統仇恨鬥爭、暴力殺人、排外斥外的價值思想?我們能不能思考博愛平等自由的心靈價值?
讓我們今天開始一起努力,讓博愛不陌生!
寫於2008年12月2日,德國班貝克
不是說非要跟你爭辯,隻是想說出我的觀點。見諒。
那博主的文章就有些道理了。
個人印象,上海人愛講理,北京人愛講義氣。 哪裏人不重要,自身素質最重要。
從這篇文章我隻看到一點:你是偏遠小地方出來的人,別說北京,就是拿一個比你那兒大一點點的地方,沒等人傲慢,你都抬不起頭來。這就不是誰傲慢的問題了。
批判讓你覺得自卑的城市或人,其實先是你看不重自己,你非常活躍。可從沒見你為比如災區的孩子,受難的人群哪怕呐喊點什麽,做點什麽,好像從沒回國遊記等,興許你不但罵北京人傲慢,連中國也在內了吧?!
也好,這文學誠林子不大,倒什麽鳥都有!又見識一類人!
你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個人經曆吧, 怎麽能以片蓋全呢。 我在上海碰到的看不起外地人的人好像比我在德國碰到的多多了, 同事在飯館隨便訓斥上菜的外地小姑娘, 在德國從來沒人做這種事。在大學的中國學生隨便寫個申請說沒錢, 大學就退給你大部分的學費,上海大學能不能對外地貧困生做到這一點呢。 我可不可以因此說上海是歧視外地人最厲害的地方呢?
楊佳雖然已被執行死刑,但是麵對楊佳案,有太多的地方仍需要去質疑:本案的事實已查明了嗎?本案能排除楊佳遭受警察毆打的可能性嗎?上海警方委托鑒定的程序合法嗎?楊佳患有精神疾病嗎?……在某些人眼裏看來,楊佳已屬典型的“壞人”,應從重從快將其解決,一切法律程序顯得礙手礙腳,似乎有些多餘。實際上在一個不尊重“壞人”權利的地方,“好人”也沒有安全可言,因為他同樣要麵對一個習慣於不尊重人權的公權力。因此,替“壞人”辯護,是在為所有人的權利辯護。社會大眾質疑楊佳案,不是為了袒護楊佳殺人,而是期望每個人能被製度公正地對待。公正是社會製度的首要價值,不公正的製度隻會製造出更多的“楊佳”。
楊佳已經死去,留下問題是:現行的製度還有輸出正義的可能性嗎?從楊佳案立案、偵查、起訴、一審、二審以及死刑複核的整個流程來看,參與辦理該案的掌權者們,已將國家製度的公信力全部押進了該案,誰敢說千裏的製度之堤不會毀於如同蟻穴的楊佳這一個案呢?若公民都不相信現行製度能輸出正義,為救濟被侵犯的權利,都要在製度之外訴諸了暴力,國家便處於極度危險之中。美國1776年的《獨立宣言》宣告:“我們持有這些不言而喻的真理,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政府由人民建立,其正當權力來自於受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不論何時戕害這些作為其目的的權利,人民就有權變更或廢黜它,建立新的政府。”人民如何使用權利廢黜違背人民意願的政府呢?當時憲法起草人傑斐遜認為,隻有百姓有持槍權才能將這種權利付諸實踐。因此,當製度無法輸出正義時,暴力便具有了正當性,國家製度的公信力便土崩瓦解。
今天楊佳最終還是被執行了死刑,正義也隨楊佳一道死去,但在楊佳案中,一股追求正義的力量正在民間崛起,這股力量是中國社會和平轉型的希望,它必將推動製度變革,重塑社會正義。
我的意思是,
討論北京人怎麽樣是沒有什麽意義的。 十年砍柴想說的不是北京人傲慢的問題, 北京人和大學生其實是在無意識中暴露了中國的一些很嚴重的問題,因為素來發生在弱勢群體身上, 真相因為無奈的忍讓被掩蓋。 孫誌剛如果不是個大學生, 也許不會反抗到被打死, 如果不是大學生, 引起那麽大的民憤,當時的那種已經實行多年的收留遣返製度不會改變, 多少所謂的遊民會被繼續無故遭受關押和毆打。 同樣的道理也發生在楊佳身上, 隻是目前來說,還沒看到有關部門必要的反省。
既然知道是以偏概全,為何還要寫呢
還有,我覺得在西方國家中,德國幾乎是對中國人偏見和歧視最嚴重的國家。這倒是可以說明在德中國人是逆來順受的
是北京警察,你在體會體會哈。
至於上海警察,我早說了,太麵!對待暴徒,當場擊斃了事。楊佳在西安被打得滿地找牙,自付幾千元,一點脾氣都沒有。上海警察賠了錢,登門道歉,這小子就覺得自己委屈了。
沒辦法,現在社會,是你越暴力,你越得到理解和尊重。在北美,老黑就是一範例。所以,楊佳到上海出氣,不是上海對弱者特別不公正,而是上海這地方,太講理了,太沒有威懾力了。
你看文章怎麽不仔細?不是北京警察,是上海警察!
太同意你的觀點了!
今天的中國法律形同虛設,道義良知放兩旁.有誰在意呢,老百姓已經習慣了,麻木了,不會反抗也無力反抗了.楊佳是勇敢的,不屈服的,用生命洗刷恥辱,反抗這個扭曲的社會,他幹了別人想幹而不敢幹的事情.如果政府再膽敢欺負人,強迫拆遷,萎褻民女,那麽看看楊佳吧!
要是想罵北京人,請別拉上楊佳!
您的博客我常看,很多不錯的文章,隻是這篇不夠客觀,不是以偏蓋全,而是有點生搬硬套地給北京人戴帽子.
我覺得是您年輕時進京未遂,多年過去後仍有心結.說錯了,請您原諒.
嚴正聲明,我不是一名北京人兒!
Link:
http://www.bullog.cn/blogs/lianyue/archives/232126.aspx
死亡126名學生,家長僅索賠768萬,平均一個孩子值6萬1千元。 Don't give me crap like 北京人 or 外地人. We are talking about 堂堂中國人!!!
你的閱讀理解力好像有點問題哦。
貴州遵義老百姓,
http://www.bullog.cn/blogs/zunyi20081/archives/231887.aspx
According to you, 受歧視、被冤枉,忍氣吞聲, 逆來順受, 深知我們這些人算個屁, 人就是博愛,素質高,社會就和諧了?!
IF you want to be a slave, live like a slave, be treated like a slave, be it. 楊佳wants 權利,而不是特權!Don't mix up!
“北京人” : 一個文化標簽?
我承認、我深知,這是十足的以偏概全,是用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對於普通北京老百姓,在此我表示道歉。
題目:誰在傲慢與偏見?
副標題:------ 北京人害死了楊佳?
都是用問號的,目的是我們一起學習博愛
謝謝北京人討論!
她也許是個外地民工,你當時也沒查戶口吧。我在北京那麽多年也沒見過。倒是我們的外地同事,家裏裝修了地毯,老家人來了往地毯上吐痰,他就不高興。
2008年07月04日07:34 南方網
十年砍柴 評論21578條
一男子楊佳7月1日闖進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場所,用利刃襲警造成6死4傷的慘案。嫌犯的身份已經查明,乃皇城根長大的北京人,少年時父母離異,和母親相依為命,其住處離即將舉行大典的鳥巢不過數百米。
北京人千裏迢迢上海襲警,這個情節有相當的戲劇性,難免讓人聯想翩翩。中國最繁華執法也相對文明的兩大都市,其市民享有了其他地區所沒有的一些特權,哪怕是下崗職工,他們得到政府的關照也比別處下崗工人更好,因此凶手的北京人身份讓人有些驚愕就不足為怪了。
楊佳行凶的真實原因,現在還不清楚,也許永遠是個謎。但已有媒體披露,去年10月楊佳是上海遊玩,租了輛自行車被閘北警方懷疑該車是偷盜的,弄回去審查,後來事情搞清楚了,從局子裏出來的楊佳去有關部門討說法,申請行政賠償未果,故懷恨在心。
這個傳言我覺得可信,因為合乎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北京人的行事邏輯。楊佳被冤為偷車賊後究竟受到什麽屈辱我們不得而知,但我想對於一個從小在首都長大而比較偏執的青年而言,這種屈辱感可能過於強烈,而申訴無名,則更加重了屈辱感。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楊佳不是北京市民,而是湖南、四川、河南、安徽等地的民工,在上海被誤會為偷車賊,即使抓進去受了些皮肉之苦,隻要能證明清白放出去就謝天謝地了,有幾個敢去找公安局討說法?因為生活在底層的民工習慣了受歧視、被冤枉,忍氣吞聲是他們生存之道,隻有到了迫不得已時,比如年底討不回工資給家人無法交代或者別人欺負得太厲害,才可能反彈。
而作為一個北京人,楊佳顯然沒有外地民工那樣多的人生屈辱經驗,外地民工把受屈辱作為常態,而他認為屈辱是不可接受的。因為他的生活經曆讓他比農民工更具有權利意識,同時也更加地相信世上還有公道。所以他才按法律程序去申訴,並要求行政賠償-----這種要求在多數外地民工看來很傻很天真。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一旦麵對冷漠的推諉,加上成長的家庭環境等因素,便激起了驚天血案。楊佳的事和孫誌剛其實可以對比一下,隻是孫誌剛是被害者,楊佳是害人者。和楊佳北京長大具備較強的權利意識一樣,受過高等教育的孫誌剛被收容後,因為不服氣而被打死,如果是個數次被收容遣送的農民工,抓進去後逆來順受,恐怕不至於喪生。
孫誌剛、楊佳事件是很好的社會學標本,我們通過分析這兩個標本會發現,轉型期的中國幾乎是兩個分離的社會,表麵上已經有現代化的國家框架-----包括市場經濟體係、政治架構和所謂的法治體係,可與現實的傳統型社會格格不入,因而加劇了社會種種衝突。越是發達的地或接受高水平的教育的人,他們具備相當的現代文明社會的知識,比如孫誌剛和楊佳,他們知道人人權利平等,他們知道政府執法應該講程序,他們知道政府應該為納稅人服務而不是相反,這些都是一個現代公民的生活常識。然而具備現代社會公民常識的孫、楊兩位年輕人,忽視了“另一個中國”----那就是傳統的臣民中國,在臣民中國的政治邏輯中,當官的作威作福管製小民是常態,小民忍氣吞聲交糧納租自求多福也是常態。在“另一個中國”裏長大的孩子,他們多數沒能像孫誌剛和楊佳那樣中了依法治國“毒”,習慣了惡吏欺負的他們不會為一次屈辱而去要個說法,也難因為要不來說法而殺人。對公正還有點信心的孫誌剛所以才會嘴硬而遭殺身之禍,同樣的原因楊佳怒火難平殺害了幾名無辜的警察。
無論如何,殺害無辜者決不是什麽英雄,就像我們不能因為武鬆受到極大冤屈,就讚成他將張都監家的所有仆人都殺光一樣。但楊佳的事件就像孫誌剛事件一樣,足以引起有關方麵深思。另外我還認為,當初辦理楊佳案件的警察,即將他抓進局子讓其受到不公正對待的警察以及在楊申訴時冷漠推諉的警察,應該勇敢地站出來,向被殺死的同事親屬說聲對不起,“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對同事的死這些還不知其姓名的辦案警察至少負有道義責任。
基本同意。當然了,上海也有很不錯的人,特別是受過良好教育,在外麵生活過的人。
在北京從小長大,從來也沒覺得高人一等。隻是上大學和工作後,才知道一些人認為北京人傲。其實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北京人給外人的優越感,其實是來自非北京人的自卑感。
北京人性情耿直,有時愛衝動,也不全是缺點嘛。楊佳以犧牲我一個,幸福千萬家的精神,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使警察的執法更加規範,使全國人民的到了好處。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他是個英雄。
我承認、我深知,這是十足的以偏概全,是用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對於普通北京老百姓,在此我表示道歉。
土著和非土著北京人都值得反省。北京站出租車秩序混亂已多年,似被團夥把持。幾年前還出過
人命。本以為由此為契機,經整頓秩序應有改觀,其實不然。
上個月,一北京的哥告訴我說,那個死者是東北人,也就
不了了之了。 我的觀察,這些年來北京人素質提高的速率低於全國平均值。-------- WAS 非土著北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