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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新手遇到老問題
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好!
我這個新革命遇到了老問題。誰能幫助我?我編寫《 網絡新聞學》 一書遇到如下問題:
網絡如何處理讀者投書?
傳統紙媒法規是這樣的:比如某日X報紙刊登Y餐館賣狗肉。Y餐館業主覺得是誣蔑,根據新聞法,業主可以向X報社投訴,要求澄清事實,如果X報紙的記者是傳播謠言,報社必須刊登道歉,而且在同樣的版麵,同樣的大小。若是廣播或電視,廣播電台或電視台必須在同樣的時間段,給以同樣的長短的時間播出,並道歉。
因為根據傳播理論、傳播的社會效應和傳播法規,受害者必須還以清白,這就是傳媒的責任。在網絡裏尤其是在博客裏,若X傷害了Y,Y向誰提出上述要求?X拒絕刊登道歉,Y怎麽辦?在論壇裏,若Y受到傷害,當然班主會刪貼。問題是,光刪貼是不夠的,因為已經傳播出去了,信息接者已經接受了,因此,必須有一個澄清事實和道歉的機會。目前的網絡做得到嗎?
關於版權:國際藝術家協會從1851年開始努力,1902年法律開始生效,任何藝術家(作家、作曲家、畫家等)的作品(文字、曲子、音樂、錄象)是受到保護的。這裏講的不是版稅,版稅你在購買DVD時已經包含在裏麵。
網絡的出現產生了傳播費的疑惑。藝術家在當地的協會都有登記,歸口到總會,每年出版的作品均有登記,總會檔案中有藝術家的帳號資料,每年作品被引用、被轉載,均有登記,根據法律,按照分成協定,扣除費用後的所得匯到藝術家的帳號。
在傳播費意義上的藝術家,其作品受保護至他(她)逝世後70年。
簡單的例子:在餐廳裏、旅館飯店裏、大型音樂活動播放背景音樂是要支付費用的,各個國家(地區)情況不同,一般是按照場地的麵積大小來計算。因為不僅僅是你一個人聽音樂,你是在傳播音樂,所以你要支付費用。
網絡的出現,尤其是博客走火入魔,誰能保證博客裏播放的音樂隻是博客主人單獨享受?博客一天傳播了多少人,能用麵積大小來計算嗎?
我真的很笨,太多的想不通,所以想問你們。期待答案。謝謝!
謝 盛 友 敬 上
2008年 5月 11日 , 德 國 班 貝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