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思坦的離婚諾言之一是把諾貝爾獎給前妻
(2008-01-18 08: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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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思坦的離婚諾言之一是把諾貝爾獎給前妻
愛因思坦的第一任妻子也是一個很了不起的物理學家。愛因思坦的第一次婚破離婚的時候還沒有得諾貝爾獎。他曾經許諾(好像他的前妻也有要求)如果他得了諾貝爾獎就把諾貝爾獎給前妻。後來愛因思坦得了諾貝爾獎就實踐了他的諾言。好像他的前妻用那錢在巴黎買了一座小樓房。
還有人喜歡炒做1928年毛主席與賀子珍結婚,1930年楊開慧被殺害。好像就他們特聰明,知道1928年在1930年之前,別人都不知道一樣。
請會想的人想一想,1928年和1930年那個時候的中國是個什麽樣子的國家吧。做毛主席的妻子就是死罪!
會想的人請想一想,做某個男人的妻子就是死罪是一個什麽概念?
請會想的人想一想,如果1928年毛主席與賀子珍結了婚,那麽1930年殺楊開慧的原因是什麽?
會想的人請想一想,上麵這個事實說明了:兩年前做過某個男人的妻子就是死罪!
會想的人請想一想,兩年前做過某個男人的妻子就是死罪是一個什麽概念?
請會想的人想一想,如果1928年毛主席與賀子珍結婚,1930年還要殺楊開慧的話,那麽假設毛主席一直單身的話,楊開慧還能活到1929年嗎?也就是說,1930年的時候,楊開慧還是毛主席的妻子而不隻是兩年前做過某個男人的妻子
事實是如果1928年毛主席與賀子珍結婚是對楊開慧有一定的保護效果的,因為楊開慧已經不是毛主席的妻子了嘛!
為什麽到了1930年,楊開慧已經不是毛主席的妻子已經兩年啦(!)還要殺楊開慧呢?
殺楊開慧具體是何健幹的。何健可不是現在那些以知道1928年在1930年之前為榮的人們那麽容易上當的。
所以嘛,請會想的人想一想,1928年毛主席與賀子珍結婚的各中內情我們外人怎麽可以猜測和下結論呢?
當然啦,隻能看見1928年在1930年之前和隻知到男女雲雨的人們還是有自己猜測和下結論的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