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信“九一三”當晚供出“571”
吳德回憶:“九一三”當晚,吳忠審問了李偉信。李偉信交代說他們有一個《“571工程”紀要》。吳忠聽不懂,他隻想審李偉信為什麽要叛逃,根本想不到他們還有個滔天大陰謀。吳忠拍著桌子罵:“你他媽的瞎胡說,什麽工程不工程的!”我們那時都在北京衛戍區,吳忠審完李偉信對我說:“這小子他媽的不老實。”
1971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在印發《“571工程”紀要》的通知中說:“中央在審查林彪反黨集團案件中,從林彪的兒子林立果在北京空軍學院的秘密據點裏,查獲了林彪一夥製定的反革命政變綱領《‘571工程’紀要》。” 經李偉信、劉世英(空司辦公室副主任)、程洪珍等人證實,並經與於新野的其他記錄本的筆跡核對,證明這個反革命政變綱領是林彪死黨於新野手記的。
李偉信1971年10月13日交代:“1971年3月18日,林立果和於新野從杭州回上海,當晚他對於新野和我說,根據目前局勢,要設想一個政變計劃。他要立即把周宇馳從北京叫來。3月20日,周宇馳到上海,林立果召集周宇馳、於新野和我開會,研究製定政變計劃。他說這件事與首長(林彪)談過,首長叫先搞個計劃。‘571’計劃寫成後,我沒見過,但是於新野1971年9月11日,曾誇耀自己說,林立果把計劃及一本於新野最新摘錄的關於武裝起義的事例,都留在北戴河首長(林彪)、主任(葉群)那裏。……劉沛豐1971年8月說,葉群天天找林立果,研究‘571’,把艦隊一些人員的代號也要去了。特別檢察廳起訴書指控:“1970年9月以後,林彪加緊了反革命武裝政變的準備。1971年2月,林彪、葉群和林立果在蘇州密謀後,派林立果到上海,召集‘聯合艦隊’的主要成員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從3月21日至24日製訂了反革命武裝政變計劃《‘571工程’紀要》。”
1970年九屆二中全會後,林彪怎麽加緊反革命武裝準備了?1971年2月,林彪、葉群和林立果在蘇州是如何密謀的?有什麽證據證明是林彪派林立果去的上海?至於林立果“這個計劃是林彪叫搞的”,是不是話?也無從得知。李偉信說“‘571’正本在北戴河”,也並沒有被證實。所有活著的人都沒有看過《“571工程”紀要》,所有關於《“571工程”紀要》的講述都源自李偉信口供。
關於《“571工程”紀要》這個如此重大的問題,僅憑一兩個案犯口供,不足以定案,倒有林彪毫不知情的反證。林彪有黃吳李邱四個握有兵權的大將,如果他圖謀不軌,為什麽不與他們密謀呢?可是曆經中央專案組、特別法庭10年審查,卻證明林彪和黃吳李邱對《“571工程”紀要》並不知情,並不能以此給林彪定罪。因為沒有林彪參與“兩謀”的證據,特別法庭判決書不再單獨提林彪,而是改稱“林彪反革命集團”了。
毛澤東認為,《“571工程”紀要》是搜查到的林彪罪行材料中最重要、最有價值的一件,要求立即“印發給政治局各同誌閱”。中央政治局討論時,紀登奎說:“這份《紀要》很多內容是罵毛主席的,不能印發。”毛澤東說:“這一件最重要,必須下發。”還說:“他們也幼稚得很,那樣搞,怎麽搞得成呢?”
《“571工程”紀要》的“羅生門”
1971年4月起,林立果一夥幾次到空軍學院活動,有時連續住六七天,有時十多天。他們占用了原空軍學院領導住的13、14號小樓,由接待小組王蘭義等人負責夥食和打掃衛生。8月底他們又來了,比以前人多,還有三個年輕女人,車輛來往也比過去頻繁。他們不讓打掃衛生,送來的東西放在門口。9月13日下午下班時,王蘭義把報紙放在小樓台階上。9月14日晚報紙未動,小樓黑著燈,門虛掩著,庫房也沒有上鎖。9月15日晚依然如故,他們至少兩天沒來了。王蘭義進了林立果、周宇馳住的13號小樓,一股難聞的臭味撲麵而來。9月12日中午的飯菜基本沒動,彌漫了滿屋的臭味。王蘭義把燈打開,門口處堆著裝滿水果的紙箱、簍筐。餐桌上雜亂放著書本報紙和汽水瓶,還有一個敞蓋的大書包,好像要把這些東西裝走卻沒有來得及。另一間屋的灶台上一堆紙灰,散亂扔著一些沒有燒盡的空白筆記本。另一棟樓的紙灰更多,整個牆壁都熏黑了,紙灰中還扔著三個沒有燒掉的避孕套……
王蘭義的領導王治鬆、高文勇也來查看。餐桌上有《英語課本》、《格瓦拉日記》,還有日本進口的空白筆記本和一個紅色拉鏈本。紅色拉鏈本上“羅列了一些條文”,也看不懂,他們放回原處,商量打電話問一問。於新野、程洪珍都不在,劉世英在電話裏說:“等他們回來再說吧。”9月16日20點,王蘭義摸黑進到小樓,把紅色拉鏈本等幾個本子拿出來。9月17日,周恩來派人調查小樓情況。王蘭義的心情更加緊張,那個偷偷拿出來的紅色拉鏈本成了累贅。10月6日晚,李德生來空軍學院傳達“九一三”事件。10月7日淩晨,王蘭義把紅色拉鏈本上交空軍學院領導。
10月9日,紅色拉鏈本和王蘭義寫的發現過程,經空軍領導送到周恩來那裏。奇怪的是,王蘭義因拿出紅色拉鏈本被關押數年,雙腿癱瘓,雙目失明,周恩來保他才出獄。空軍學院幾次讓他複員,他以病重為由才勉強留下來。筆者兩次在空軍學院采訪王蘭義,相信他這個“滴水不漏的故事”,並在《林彪事件完整調查》中有詳細記述。可是,5年後筆者采訪王樹德(北京衛戍區保衛部部長)後徹底困惑了。
王樹德回憶:“九一三”事件當天,周總理機智果斷采取了極為策略的措施,做了周密的布置。措施之一就是召集緊急會議,通報 “一句頂一萬句”的人坐飛機跑了,命令北京衛戍區馬上派出可靠幹部,帶領部隊把林立果一夥在北京東交民巷、西郊機場和空軍學院的三個黑窩點看管起來。9月13日下午,吳忠、楊俊生(北京衛戍區政委)緊急召集機關幹部開會。吳忠說:“有一個重要任務,需機關同誌去完成,把空軍的三個點西郊機場、東交民巷、空軍學院看管起來,重點是空軍學院。這是林立果經常活動的地方,有住處,有生活,最完善,住得最多的地方。周總理指示:封閉林立果的黑窩點,不許任何人接觸,一切設備、東西都看管起來,不要動。”因為當時還不知道林彪摔死,非常機密,怕有同黨,執行任務的人不能回家,不讓對家屬講。根據周恩來指示,北京衛戍區組織了三個小班子,穀禹舜(北京衛戍區通信處處長)負責東交民巷,還有一個誰負責西郊機場。空軍學院由我負責。這三處都是空軍地盤,為什麽要陸軍占領?當時我的感覺就是林立果出事了。9月13日20點後,我帶領技術偵查的保衛幹事,工兵處劉副處長,通信處閻參謀等四名機關幹部,以及劉俊章(北京衛戍區儀仗隊一連長)率領一個加強班,荷槍實彈,把空軍學院林立果的兩幢小樓秘密控製起來,與外麵隔絕,任何人不經過中央領導同意不能進來。我們查看了13號小樓,這個小樓有一個大車庫,車子可以直接開上樓,樓上有小電影廳,樓下有一個小會議室,也是小餐廳,有沙發、茶幾,既可吃飯,也可接待。一個大一點的房間,擺著電冰箱,裝滿食品,有麵包、香腸、牛奶。我們進去先把各個房間看了一遍,看不出逃跑痕跡。每個房間都有電話,裏麵的格局沒有破壞。一層小餐廳都是沙發,有剩飯,聞到有味,不光魚臭了,菜也臭了,我們沒有動。沒有印象有紙灰,也沒有看見餐廳的《“571工程”紀要》。《“571工程”紀要》紅本子是毛家灣辦林彪展覽時我才看見的。林立果大衣櫃裏有一封很肉麻的信,是推薦女孩子的,怎麽漂亮,怎麽有吸引力,有洋味。我們把這封信上交了中央專案組。
我們進駐後,兩個樓的兩個角設哨兵,外麵人根本進不來,我們也不出去。我在這裏一直工作了20天才返回機關,另四位機關同誌看守了兩個月,圓滿完成任務,我們小組受到中央專案組的表揚。事後我們才知道,《“571工程”紀要》被遺失在一樓小餐廳的沙發上,在我們進駐前,被“三人服務小組”搶先拿走並隱藏進來。直到他們聽了關於“九一三”事件的正式傳達後,才上交中央專案組。
劉俊章(北京衛戍區儀仗營一連連長)回憶:我們住在測繪局,1971年9月13日的白天沒事,晚上連隊正在看電影。看到一半,命令回宿舍打背包,執行緊急、特殊任務。怎麽回事?真槍實彈,拉到西郊機場小禮堂。中央領導再三考慮,派一個加強班,子彈上膛。當時已經戒嚴,我們也不認識路,隻知道大致方向。為了盡快趕到空軍學院,我帶加強班翻東牆頭過去。隻用了十幾分鍾就進到空軍學院的兩棟小樓。先到的王樹德表揚我們怎麽這麽快,這時候才告訴我,這是林立果的秘密據點,控製起來,沒有準許,誰也不許進。我們機槍封門,不許任何人接近,如有人衝擊,可以開槍。守了十多天。這中間李德生、葉劍英來看過。
按王樹德、劉俊章等人的說法,“九一三”當晚林立果的兩棟小樓就被機槍封了門,王蘭義怎麽可能在9月15日、16日晚多次進入13號小樓,並拿走紅色拉鏈本呢?
高德明(空軍保衛部部長)說:據空軍審理“小艦隊”材料記載,《“571工程”紀要》是9月14日在空軍學院林立果的據點裏被發現的。發現這個草本的人是王蘭義、王治鬆、高文勇。他們是當時空軍頗受林立果信賴的毛澤東思想學習班中的工作人員。王蘭義除了覺得樓內冷清得可怕外,更奇怪報紙和飯菜均“無人認領”。懷著滿心的不安和疑惑,他先報告了王治鬆、高文勇,然後三個人一起踏進了林立果的據點,狼籍遍地,沒有一個人影。那份《紀要》很明顯地擺在茶幾上。要不是9月14日林立果據點裏情況異常,他們是沒資格進入林立果秘密據點的,進而成為發現《“571工程”紀要》第一批人。很快這個秘密據點被封鎖,服務人員被派來的工作組人員盤問,王蘭義懷著本能的恐懼,經過一番思想鬥爭,10月6日12點左右,他下決心將“本子”交給自己的直接領導——毛澤東思想學習班政委殷古風。殷古風和學習班主任常平一起上交中央處理空軍問題臨時5人小組,5人小組中的王輝球(空軍政委)、曹裏懷(空軍副司令員)報告李德生。10月19日,周恩來見到了《“571工程”紀要》。圖們(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這樣解釋:開始,有人翻了翻,也看不懂,就保持原狀把這個據點封了。直到李偉信被抓獲交代有一個謀害毛澤東的《“571工程”紀要》,才找來這個記錄慢慢看。
負責封閉林立果據點的王樹德的說法,得到高德明(空軍保衛部部長)、圖們(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林彪案審辦公室副主任)的證實,他們承認“九一三”事件後封閉了空軍學院林立果的小樓。那麽王蘭義怎麽可能拿出《“571工程”紀要》的本子?李偉信在“九一三”當晚就交代了《“571工程”紀要》,而記載《“571工程”紀要》的本子26天後才到周恩來手裏?這一切都不能自圓其說,難怪中共中央《關於印發反革命政變綱領〈“571工程”紀要〉的通知》中,隻提林立果在空軍學院的秘密據點裏發現,卻不提發現時間。
至於《“571工程”紀要》的發現地點也有幾種說法,除空軍學院外,還有東交民巷和懷柔直升機墜機現場。穀禹舜回憶:“九一三”下午,曾紹東(北京衛戍區副司令員)給我們開會,什麽任務不清楚,要求認真檢查所有文件物品,詳細登記並保密。“九一三”當晚,我帶參謀閻忠文等兩人到東交民巷42號空軍招待所,空軍副參謀長接待,告訴服務員是查戶口的,服務員很緊張。我覺得不當,都是軍人,怎麽這麽介紹?沒水平,沒想更多。我們首先檢查林立果的屋子,我並不知道林立果是林彪兒子。外麵紙箱裝的文件,包括所有紙片,我們都一件件查看。一人檢查,一人記錄,登記到第二天早上才登記完。據我現在的印象,大部分是內部文件、內參資料,有些機密,沒有絕密,還有幾個筆記本,我沒有詳細看,隻登記了標題,沒有登記內容。我印象當時登記有《“571工程”紀要》。林彪專案組組長紀登奎說:“直升機是毛主席下令弄下來的,意義很大,找到很多東西,《‘571工程’紀要》、南逃名單、骨幹名單、手令等。”
《“571工程”紀要》的發現時間、發現地點成疑,到底是空軍學院,東交民巷,還是直升機現場?如果是空軍學院,是放在沙發上,餐桌上,還是客廳茶幾上?什麽時間發現的?誰發現的?這都是很容易查清楚的事情。為什麽不徹查?更加奇怪的是特別法庭隻鑒定了《“571工程”紀要》是於新野的筆跡,卻沒有說明來源,更沒有質證。1979年《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沒有“查證屬實”的《“571工程”紀要》怎麽能當成證據使用呢?所以有人質疑《“571工程”紀要》是不是真實存在?把它帶到蘇聯是反毛的最好證據,“林彪手令”、“林彪給黃永勝的信”說明不了什麽問題,都被周宇馳隨身帶走了,為什麽更重要的《“571工程”紀要》不帶走?是誰在編織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