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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局內定死刑 ——1983年西安嚴打口述紀實之二(ZT)

(2020-10-23 14:25:46) 下一個

被公安局內定死刑

——1983年西安嚴打口述紀實之二

                      大朋口述 丫丫整理

 

 

大朋,1955年生。1983年在西安工業展覽館工作。與宛然一案,黑社會流氓跳舞團夥。罪名:以談戀愛名義奸汙女青年。被判15年,減刑7年,假釋3個月,共坐牢8年。

 

我們有一個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同學,他來西安出差,到蓮湖分局提出來能不能見一見,公安局說前四個你就甭見了,都是定了死刑的。你看,還沒上檢察院呢,公安局一家就定我們死刑了,他們就是在湊名額。

 

我與宛然一個案子,我是第三被告,被判15年,坐牢8年。宛然是第一被告被判死刑。事情過去三十年了,去年八月份我們去看宛然他母親。他們就這一個兒子。他父親一言不發,她媽抱著宛然的像哭,老太太見了我們幽怨地說:你們還都活著我的兒子沒有了。他媽說,你看啊,我給共產黨幹了一輩子,在公安局當大夫幹了幾十年,我是建國後第一批女幹警。出事之前好多人都找我辦事,結果兒子出了事情就都躲著我了。

我們這個案子裏基本都是同齡的。我和宛然是同一年的,從小就是同學,住的很近,在一個學校上學,我和宛然也都當過兵。當時我們並沒有經常在一塊跳舞,互相聯係的也並不是很緊,不是案子裏麵描述的那樣整天搞流氓活動,整天跳流氓舞。咱還有工作呢,都各自有各自的工作,我在工業展覽館科室工作。

宛然確實是一個攝影發燒友,他想自己搞創作,不想在單位幹了。在1981年咱國家還沒這個先例,單位說你不能辭職,你不願意在這幹了可以調到別的單位去。於是他媽給他聯係到音樂學院,那裏剛好有一份搞攝影工作的空缺,就是為學校裏麵的宣傳欄拍照片等。到音院以後他又想要利用寒暑假出去采訪、拍照片,學院不同意,那時學生放假教職員工不放。他就因為這再加上經費等問題跟學校鬧的不愉快,寫了辭職報告,學校也沒有批。他一生氣就不幹了。這時人民畫報登了他的好幾幅攝影作品。82年改革開放前期,允許有個體戶了。他就注冊了營業執照,可以開發票,他給一些工廠弄個宣傳畫冊什麽的,有時候能聯係到大企業的話,還是有些收益。再說他當過兵,知道新兵入伍帶上領章帽徽,都想照張相給家裏寄去,可部隊沒有那個條件,他掌握了這個信息就去部隊,一卷膠卷照36張,一張一塊錢,他自己回來洗,放大、製作。那個時候工資一般都三、四十塊錢,宛然幹這個能保證他自己的收入。但他不是一個純商人,他往往弄個五、六百塊錢就出去天南地北地拍照片了,攝影在當時是比較奢侈的事情。現在說搞藝術的拍點裸體不算什麽,那個時候的社會可不像現在花點錢就可以找個模特兒,當時主流社會認為拍裸體是下流的。所以宛然要拍裸體也不易,他的起訴書上有這條。

西安當時抓的人太多,看守不夠,從市交警隊抽來了一幫交警。宛然他媽通過交警隊的關係,給宛然帶的話還是寫的條子具體咱不清楚,意思是叫宛然什麽都不要說就完了。宛然剛抓走的那幾天,我還沒被抓的時候,公安局通知家裏送東西,我也在宛然家幫忙送東西,這次我也送過條子,也是叫他什麽都不要說。可據說他第一次就把所有跟他有關係的女的都交代了,交代了七個。七個女孩都很生氣,因為宛然把她們交代出來,於是有五個一口咬定他強奸,當時強奸不強奸就聽女孩一句話,公安局問:你願意不願意?女孩隻要說不願意。

我也被定流氓罪。判決上說我參加流氓活動,跳貼麵舞以談戀愛為名奸汙女青年兩名。我們前四個被告原來都是定的死刑,那時我們四個都準備就死了算了。我們被關在五處時,管教從小風門裏看我們就是看你差不多了的那種神氣。

我們有一個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同學,他來西安出差,到蓮湖分局提出來能不能見一見,公安局說前四個你就甭見了,都是定了死刑的。你看,還沒上檢察院呢,公安局一家就定我們死刑了,公安局就是在湊名額,比如上麵下任務要五十個或一百個死刑,這四個就算湊上數了。83年嚴打西安共槍斃了四批,第一批在12月份。當時市局也想把宛然案子弄在第一批,但案子牽扯的人多弄不過來。第二批是大年三十,我們是第二批。第三批我記得已經到來年的7月份,是84724號。

後來我很堅定地認為我死不了,天不會滅我。因為我的事情就那麽多在那擺著呢。我那個從小到大的在北京的同學,他一直惦記著我,通過關係直接到監獄來看我,他說你死不了,給我吃了一點定心丸。另外,我在那個號子裏的號長於半仙是個傳奇。他因為調工資還是調房子的事,曾在七十年代去北京上訪,也不知道怎麽就走到中南海裏麵去了,看著風景好就進去了。他進去了以後,從樹上跳下神兵天將直接把他撲倒。以後人家追查這個值班的責任,說中南海連蒼蠅都飛不進去啊?!幸虧還有哨兵在樹上呆著呢!他被押回來後就關在五處,沒有任何罪名,關了七年。所有的老看守都認識他,他當了七年號長而且特殊待遇。

於半仙在監獄裏麵呆得無聊,天天看犯人,學會察言觀色。他可以看出這個新進來的人是重罪還是輕罪,是小偷、流氓還是殺人犯,很神奇。他給我看說:你是15年有期徒刑。還有我親眼所見有一件事:那天中午進來了一個農村娃,愁眉苦臉的,按號子裏的規矩,新進來的往後頭走,坐在那等候發落。冬天的太陽可以斜進號子,我無聊地坐在床邊上曬太陽,離他很近,我又好奇地朝他挪了兩步。於半仙給我使眼色,說你離他遠點,黴氣上臉了,就是活死人啦。這時紅頭要過他的起訴書來看,是渭陽法院判決的死緩,已經判過了,檢察院嫌判的輕抗訴,你看死緩都嫌輕還不就是死刑了?給他定的是輪奸。但他給我們講,他跟他村子裏的另一個男青年,在看電影時認識了一個野雞(娼妓),他們用自行車把野雞帶著,在鐵路邊上,兩個人輪流跟野雞發生了關係,給了可能是五塊錢三塊錢就是這事情。到83年嚴打搞運動時候,公安把那個野雞抓了,野雞就把他倆供出來了。按說跟野雞不能算強奸,但那個野雞一進公安局就變口了,說他倆是強奸沒給她錢也沒給東西。最後給他們定的是強奸和輪奸。法院宣判已經七、八天了,上述期還沒到,因為打算要槍斃的人數不夠,檢察院就抗訴,從重從快。趕在83年底,1230號那一批,就因為湊人數,給這個農村小夥槍斃了。那時候把已判了刑、到了勞改場的犯人,重新從勞改場拉出來,再判一次就槍斃了的例子很多。管教經常對犯人說,以為你進了監獄就進了保險櫃了?

宛然到後期精神都亂了。中院開庭時,我們都在庭上站著,我是第三被告,我和他隔著一個人,我在手上寫字:翻供,翻供。翻起手掌給宛然看,可宛然沒有任何反應。我們每人後麵都有一個法警,我這個動作自然逃不過後麵的法警,他說,你狗日的在這還串供,現在串供來不及了。去法院來回的路上,我們都在一個警車裏坐著,跟他說話,他都已經傻了,他已經完全生活在自己的封閉裏了。有一次提審完我們倆打了個照麵,五處的巷道很長,按規矩,兩個犯人碰麵後,一個要麵朝牆回避,我等他提著鐐走過來,側著臉對他示意:翻供,不敢胡咬。他狗日的連看我都不看。我還在五處給他打過電話,那時號子裏麵的通訊就是打電話。每天晚上號子裏的風門都要被打開,一個為的是通風,一個是便於值班的警察查看。我與宛然的號子是斜對麵,我們利用當兵的轉開身的機會與對門的互相說話、串供。夜深人靜聲音不大也能聽見,五處西北角是關女犯的。女號有一個很大的窗戶,那些女的夏天晚上穿得也比較單薄,人家女號一發現男號這邊有人偷看,就一齊叫喚:流氓、流氓不要臉。這時值班的就會蹬、蹬、蹬跑過去,這段時間就是打電話的最佳時間,我們就是利用這個空隙,兩個號子互相打電話。我示意對麵號子裏的人叫宛然跟我說話,聽對麵號子就問:誰叫宛然?宛然回說沒叫宛然的。

我覺得宛然莫名其妙地有怨恨心理,他想著是我們把他害了。蘆葦曾和宛然關在一起,蘆葦說,宛然給自己製定了一條活命路,靠揭發別人減輕自己的罪。他白天黑夜不睡覺地寫揭發信,不脫衣服,披著大衣,把紙和筆放在枕頭旁邊,想起來就寫,有時把手放在被窩裏,在草紙上寫。

我想當年我們都太年輕,沒見過這陣勢,宛然一進公安局就軟了,簡單、天真,承受力低,有他性格、品格的弱點。但無論如何,宛然也罪不至死。再說,設身處地想想,我們誰在宛然的處境,又會怎麽樣?

我被判15年,減刑七年,最後三個月假赦。一共坐了八年,我們都在機械廠服刑。

馬豔琴也是因跳舞案判的死刑。其實聽馬豔琴的妹妹說,馬豔琴十幾歲就得過神經病。楊和峰和馬豔琴一案,他是第四被告,判他死緩。他的死緩執行兩年後給改判了無期,無期又坐了三年,改有期,共關了20年。楊和峰關的時間太長了,腦子關傻了。他出來後在火車西站收破爛,倒騰廢鋼鐵,去年我聽說他又在開發區開了麻將館。他2000年出來的,我見他是03年。回來以後又跟了過去的一幫人,整天吃吃喝喝,我說他還不高興,他在裏麵過了二十年,像從外星回來,感覺不到社會的變化。

我從監獄出來後,也沒回原單位,我自己不去了。最後去了一回是因為要檔案。2002年陝西省有一個029號文件規定,說隻要曾在單位工作10年以上的,無論現在是否自己在社會上幹的,都起名叫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社保。我的退休金現在改成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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