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父親心中成了頗糟糕的“這一代青年”
第三期 2020.2.15 (接“我在父親心中成了頗糟糕的‘這一代青年’”)
從父親的日記中可以看出,1982年3月18日去過之後,空了半年多,直到10月25日才再次去看望父親。這期間發生了一件事情:母親範元甄通過她所在的三機部黨委向水電部索要文革期間她中斷領取的三個孩子每月共計60元的撫養費,就是我領取的存在那張存折裏水電部補貼給父親的七千多元。張玉珍認為是我將存折交出後不甘心,將這筆錢的事告訴了我的母親,合夥與她一起鬧。父親認同這個說法,跟住在我們隔壁單元的季成龍伯伯說了。這令我十分氣憤,給父親寫了封信。這封信的底稿我一直保留著,全文如下:
爸爸,
今天去22號樓取糧票,恰遇季成龍伯伯去複興醫院向陳伯村伯伯愛人遺體告別,我倆同路,他轉達了你前幾天跟他談話的意思,使我有話不得不說。
當初在爭取為你平反時,我曾給胡耀邦同誌寫過信,談了我對範元甄其人的認識。作為你們的女兒,我要求組織重新審查範元甄對你的揭發材料,這封信的底稿你也曾看過。老幹局的徐幹同誌接待過我,我也曾口頭向他談過我對範元甄的看法和認識。我對範元甄是有了二十多年的共同生活,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當中對她的政治態度,思想品質有了較深刻的了解後,才作出了決絕的選擇的。我雖然不是黨員,更不是像你們一樣的高級幹部,但作為一個老百姓,作為一個人,我是有我的人格的。為了區區七千元錢,就放棄自己原來的思想認識,去投靠範元甄,讓她到組織上去鬧,去揭發你,這種事不是我這種性格人做的。我不像有些人,一旦誰得罪了自己,必不擇手段,將其置於死地,這種事,我幹不出。你如隻是認為我去找了範元甄,這說明你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女兒,但是你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就對別人談我去找了範元甄,還說我把七千元錢的事告訴了她,則是對我人格的侮辱。如果以後你還要對別人這樣說,我要找中央組織部黨組織澄清全部事實。如果張玉珍也還要再造什麽謠,說我把徐煒阿姨領到家裏,挑撥你們離婚,讓你與我媽複婚等等,之類鬼話,我也要到建委向她的組織談談她的所作所為。至於範元甄怎麽知道的,我也很琢磨不透,我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大概是最合情理的解釋了。對她的行為,我隻能報以輕蔑的一笑,看來在要錢不要臉這一點上,她們到確有共同之處。
至於那七千元錢,你確實明白是應屬於誰的,否則你就不會對我假說要取郵件,用謊話騙走我的戶口本。對於錢我看得輕,但對於你用這種手段把錢從銀行裏取出,又轉在別人的名下存入別的銀行這個意我可看得很重、很重……你還記得你在安徽寫給我的那些信嗎?你還記得你在秦城寫的那些詩嗎?(隻歎我因珍惜和懷念你有過“藏之嬌女”的感情,而要一本再版的《龍膽紫集》,你竟當著朋友黎澍的麵不肯給我)。那時你盡不到一個父親的義務,卻又是多麽想對我們有所補償啊!可是真正有了這種可能之後,又怎樣呢?地位、權力、金錢,再加上“美女”把人腐蝕得多麽厲害!你春節到了我的樓下,別人還勸你上樓看看自己的女兒,那個女人也不在你的身邊,你竟把手一揮,“看她幹什麽?”你讓(樓下)李伯伯轉告我不要到處亂說。我理解,你作為一個領導幹部,現在又成了中央委員,需要威信,需要別人的尊重。但是威信和尊重靠什麽得到並得以維護?靠自己的行為!你春節到了我樓下都沒來看看,是別人告訴我的(這可不是我給你散布而是別人向我“散布”的),你大概以為沒什麽,但它產生的結果比我說你一百句、一千句壞話還要壞。這事傳開了,你知道嗎?人們說你些什麽,你知道嗎?我真替你難過。我想再說一次,我從沒到處去說你的壞話,有個壞爸爸,不是作女兒的光彩。我真心希望你用自己的言行,在處理家庭關係上贏得別人的好評,讓人引為範例。你自己應該清楚,真正不通情理的人是誰,應該對誰稍稍講點兒原則,拿出點兒男人的尊嚴。
至於張玉珍你說她臭了,那不是我的“功勞”,應該歸功於她自己。對於她,有人是在你結婚前就知道她不好,就想勸你別跟這個人結婚,有人是來咱們家跟她接觸後,她常常自己說走嘴逐步認識了她,還有人是第一次見麵就對她的虛情假意矯揉造作極為反感,而不願再登家門。何況她自己說要破罐破摔,就更不能再賴別人了。張玉珍要想有好名聲也不難,不講新道德,起碼要講點兒舊道德,盡作缺德事,還要別人都唱頌詞,哪有那麽好的事。
爸爸,你現在也許是一生最“得意”的時候,感情也早就不能與磨子潭同日而語了。但是也許還會有懷戀真正親人感情那一天。什麽時候又覺得女兒是有用的,是需要有的,我還是會盡女兒義務的。
你忙,不多寫了。青雲直上時,冷言冷語,確是至親之人熱心熱腸。
節日好!工作好!
小妹 82年9.29
信我寄出去了,父親沒有回信。從10月25日父親日記中的記述:“下午小妹來,承認存款事透露給郭菁。”應該是我被父親叫回家中,讓我回想範元甄知道那七千元補貼的渠道,我告訴父親也許是郭阿姨說的,我們住在她女兒家,自然是無話不談。父親的用詞是“承認”、“透露”,都是貶義的,他的傾向性是顯而易見的。
記憶中,我們是在1982年的初春搬到南營房水電部宿舍大院的。女兒忙忙滿了一歲半,符合入托高能所幼兒園的條件了,但幼兒園說沒有工廠的名額。那時所工廠的地位遠遠比不上科室。我找到廠黨委書記,說如果不讓孩子入托我就上不了班了。那時我算是技術科能幹活兒的人,手裏有一攤圖紙。書記真幫我要到一個入托名額。這樣,我們將帶忙忙的阿姨介紹到悌忠的處長家去做,那裏條件比我們好多了,阿姨很高興,我們也大大鬆了口氣,每月可以省下二十五元做家用了。這樣,一歲半的孩子每天早晨從被窩裏被我拽起來,放在自行車前的小椅子上,騎到科學院門口上高能所的班車。自行車就存放在班車站旁那幢樓的一層我中學最要好的朋友李哲英家裏。哲英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她爸、媽跟我熟得很,文革期間我們一幫子同派的同學沒少到她家蹭吃蹭喝。她爸媽會常常在我取自行車時硬塞給我一些剛上市的蔬菜、水果什麽的,還把我當成當年那個不掙錢的女兒的要好同學。
一天,我們領著女兒在所住的宿舍大院裏遛彎,碰到了父親過去的頂頭上司劉瀾波部長的司機老南,我們趕緊低頭逗女兒裝沒看見,怕他為難。沒想到他沒躲,停下來跟我們聊了起來。老南說瀾波伯伯的愛人楊達對瀾波前妻的孩子跟張玉珍差不多。瀾波伯伯原配的一兒一女都是農民,在河北鄉下日子過得艱辛,瀾波伯伯有時讓他開車偷偷送些錢去,囑咐絕對不能讓楊達知道,否則會大吵大鬧。老南說,劉部長的哥哥是國民黨軍官,劉部長的嫂子說:“共產黨既沒有舊道德,也沒有新道德,就是沒道德。”老南唏噓慨歎,說:“以後有什麽難處,我能幫上的,你們就開口。”我連連點頭,感激得不行,溫暖得不行。老南的話,我和悌忠記了一輩子。
從父親家搬出來後,我們的朋友,大院裏父親的熟人、同事,沒有人對我們冷眼相看,父親的好朋友李普伯伯和於剛伯伯家的大門更是對我們敞開著。剛剛從文革浩劫中走出的人們的心,有著如今已經不多見的真誠和溫柔。
爸爸還是爸爸
1982年10月25日回家之後,算是同父親又恢複了“外交關係”。張玉珍沒有再罵人,對我的態度至少讓我在飯桌上可以咽下飯菜。隻要我回家,蔡阿姨總是十分地高興,說:“爸爸還是爸爸,爸爸總是親的。不要不回來,要回來看爸爸。”我也總是應著:“嗯,我知道。”回家的頻率基本維持在一月一次,有時還帶上孩子。悌忠從不攔著,但也不隨我同去,我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他沒有血緣關係,用不著委曲求全。
對了,一次回家,父親對我說:“她說,這個家有個張阿姨,有個蔡阿姨,都是阿姨。覺得你還是看不起她。你以後叫她媽媽。”我應了。知道父親不容易,放不下妻子,也舍不下女兒,我不為難他。第一次叫出“媽媽”回家後,我關在廁所裏摑了自己幾個耳光。這事,提筆寫這本書前,我對誰都沒提起過。
這之後又發生了兩件事兒,值得寫寫。
一天,我們在路邊的一家樂器店看到了一架鋼琴,我隨手在琴上爬了幾個八度音階,女兒扒著琴邊兒聽呆了。晚上睡覺前跟我說:“媽媽,我想彈鋼琴。”那架鋼琴的價格是1245元,對於八十元月收入的我們是天價。為了孩子,我厚著臉皮給父親打了電話,告訴他忙忙想學鋼琴,能不能借給我一千元,我一定會還的。父親一口答應了,說是回家商量一下,讓我晚上再去電話。晚上的電話是父親接的,說:“她說你說借,就是要,不會還的。”
我說:“爸,我說借就是借,我一定會還給你的。我不會說話不算話的。”
父親又說:“她說孩子那麽小,要什麽給什麽,不能這麽慣孩子。學鋼琴,哪那麽容易,學不出來的。”
我失望地掛上了電話,卻下定決心,再難也要給孩子買下那架鋼琴。忙忙學琴的故事我在《青春的音樂》那篇文章裏都寫了。女兒高中畢業那一年,回國在北京音樂廳跟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交響樂團合作舉辦了個人音樂會。在整理父親的日記時,我看到了下麵的幾則,品出了父親在這件事情上從開始以為我想靠他,到後來逐漸有了改變。我心裏是有所安慰的。蔡阿姨說的對:“爸爸還是爸爸,爸爸是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