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孝順”說起2 – 今天的孝順和古代的孝順有什麽不同嗎?
(2008-02-24 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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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談到孝順最基本的兩點,就是供養父母和順從父母。從供養父母這一基本點看,今天的孝順和古代沒有什麽太大的不同。當今天的父母談到他們的兒女是否孝順的時候,一個很重要的衡量點,就是兒女是否有在經濟上支持或供養父母。從許多新聞報道上我們也可以看到,那些將兒女告上法庭的案例,幾乎百分之百都是涉及到經濟供養的問題的。還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那就是那些發生此類“不孝順”矛盾,以至要告上法庭的家庭,幾乎都是有農村背景的家庭。而那些純城市經濟背景的家庭,這種現象發生的比例就小很多。特別是那些父母有退休收入保障的家庭,一般都沒有子女供養的訴求。這就說明,我國大部分的農村經濟形式,仍然未能擺脫幾千年來形成的,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小農經濟特征。也就是說,農村的生產力仍然沒有達到足夠的水平,可以確保勞動者在失去了基本勞動力的時候,仍然可以有足夠的資源維持他們的生活,而是要依靠兒女的經濟供養,來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中國政府甚至製定了法律,懲罰那些不供養父母的兒女,在這一點上,現代的孝順比古代更加製度化了,它甚至已經超出了倫理的界限,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再談順從父母這一點。何謂順從父母呢?在古代,這個覆蓋麵實在是太寬泛了。因此也變得非常模糊。可以說,從個人的喜好,從事的事業,道德的修養,個人的操守,到交友,學習,出遊,婚姻,生育…等等,幾乎所有個人生活的領域,都要順從父母的意願。孝順在這一點上,已經演變成為個人成長必須的守則或規範。引用《孝經》的話說,就是“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如果一個人不孝順的話,連最基本的做人資格都沒有了,為什麽呢?因為孝順包含了所有的做人要素。
從這點可以發現,為什麽中華傳統文化可以曆經幾千年仍然傳承不變,社會體製和尊卑次序可以保持高度的穩定。因為孝順,把每個人從一出生的時候就規範化了。你要做人,首先,最基本的一點是,你要孝順!也正是這種無所不包的特性,造成今人的談“孝順”便肅然起敬態度。因為“孝順”還包含了報恩,尊敬,敬愛,恭謙,禮貌…等等,這些,我們以後還會談到。
回到古今孝順的差異話題。今天,在順從父母這一點上,和古代有什麽不同了呢?
兒女可以選擇自己喜好而不必聽從父母的旨意了嗎?一半一半吧。
兒女可以從事自己選擇的事業而不必服從父母的意願嗎?未必。
兒女的道德價值觀可以和父母相左嗎?是的。
兒女所學的項目是由自己決定的嗎?不可能。當然,有例外。
兒女可以離開父母遠遊嗎?是的。
兒女可以選擇自己的結婚對象嗎?是的。
兒女可以不生育嗎?嘿嘿,你試試。當然。
上麵列舉的七點,有一半左右表示有不同。這裏沒有統計學的意義,因為沒有調查的基礎。但總的說來,這些不同,很大地取決於父母本身地改變。比如說,從前婚姻是必須要服從父母的,否則就是不孝。連“橫眉冷對千夫指”的魯迅,也不敢違抗。現在,沒人會因為自主婚姻而被斥責為不孝了。但這主要是父母本身變了,允許兒女可以自己選擇結婚對象。這和孝順要求的順從父母沒有任何抵觸。
結論:從內部核心分析,古今“孝順”基本一致,沒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