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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有趣的海外留學生與大陸高中生的對話

(2010-02-07 07:02:55) 下一個
幾個問題請教:

1.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人權大於國家主權?當主權違背人權便是政治虛無主義,當主權與人權相一致時便是政治正義?
台灣大部分人不想回歸,假如那天大陸攻打台灣——參照你的論點,大陸是不正義的台獨是正義的?如果我在美國開家報社宣傳法西斯主義最後被抓,報社被關。我發表言論自由的權利與美國國家利益相違背,可否認為美國是虛無政治。

2.你認為法律可以限製虛無主義。但是法律都是當權者指定。政治虛無主義者同樣可以製定屬於他們的“法律”。

3.我認為主權有時違背人權但同樣與人權是緊密關聯的。清末時期,中國主權喪失的同樣伴隨人權的喪失。伊拉克也同樣如此,薩達姆雖然死了,但是伊拉克人民的人權並沒有得到保障。

4.國家利益有時會違背人民利益但同樣是緊密關聯的。唇亡齒寒。蘇聯解體,經濟垮了,國企垮了,人民生活水平也垮了。美國聯合各西方大國因古巴人權問題製裁古巴,古巴各方麵發展受到製約,人民生活同樣得不到好的發展。

2010年2月6日 上午6:45

中國大陸高中生韓乾的回複

韓乾 說

1.如果台灣獨立不是正義的,難道大陸逆那一片土地上民眾的意願,強行把它奪過來是正義的?台灣獨立有先例(東帝汶)、現狀和法理的支持。

你舉的美國的例子很不合適,把美國改成德國倒沒錯。以國家利益壓製言論自由當然是非正義的,但這要結合你後麵的話題來談。

2.這個“法律”是實在法,但上麵還有更高的自然法為限製。虛無主義者所謂的法是惡法,惡法非法。

3,4.這裏有一個邏輯錯誤。好比說,多數國家事實上產生於暴力之中,但這不等於國家的合法性根基就是暴力。同樣,在現代世界,主權與人權關係甚密,正如你所言,當清朝主權被欺辱時,中國人或許沒有什麽人權;但這不代表人權來自主權。人權與主權的緊密聯係和國際政治的現狀有深刻聯係,但這隻是暫時的。當某一國的“國民”演化為“世界公民”時,主權就會成為一個無足輕重的概念。即使是現在,我們也應該看到主權歸根到底是一個虛構觀念。

我們先來看蘇聯。蘇聯解體,其自身的難以為繼是主要因素。戈爾巴喬夫當年麵對的是實實在在的問題,是經濟已然麵臨崩潰,其體製又不允許國家參與世界市場的危險局麵。蘇聯時期的福利政策是以掠奪為代價的,事實上其民眾基本生活與國家經濟規模完全不相稱。解體之後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而且會更好。

古巴與朝鮮的情況與之類似。就拿後者來說,西方再製裁,其農業自給自足至少也是可以的。可是金氏政權掠奪人民,致使朝鮮非常依賴國外援助。何況西方製裁的前提是這些國家對內對外的流氓行為,正是以製裁+援助的方式,才能壓製了獨裁集團的囂張氣焰。——回顧這些獨裁者的所作所為,如果不加以製裁,其軍事實力會發展到何種地步?

2010年2月6日 下午10:35

國外中國留學生的再留言

我是樓上向你提問的那位。首先感謝你的回複,聽說你是高中生,估計我的歲數和你差不多大,我今年大一。閑話少說,直奔主題吧。請容許我不客氣的說:“你的想法天真,也很危險。”

人權大於主權,主權是虛構的這句話是西方列強最喜歡聽到的話但也是讓小國不寒而栗的。試想,到目前為止有誰敢打美國?沒有。但美國敢打很多國家。而人權這個感念是很宏大和模糊的。即使是現在的美國也能揪出一堆人權問題。比如FBI可以隨意監聽美國公民的電話。其他國家可以因為人權攻打美國嗎?不可能。但美國可以,因為他有一支最為強大的軍隊。因此這句話很大程度上會成為強國對外掠奪的完美借口。美國政府根本沒興趣會改變他國的人權。原因也很簡單,因為美國總統不是他們選的。到目前為止美國所駐軍的國家中。沒有那個弱國變成強國的。沒有那個沒民主的弱國變成民主的強國的。沒有有那個弱國的公民生活水平有明顯提高的。阿富汗被占了這麽多年了,還是一樣亂。而且反而成為多個國外勢力爭鬥的場所。美國根本不會也不希望阿富汗變和平富裕。如果真這樣了,美國在阿富汗就沒的玩了,也沒理由駐軍了。再看看索馬裏海盜,這麽多年了,這麽多強國的海軍都沒有擺平他們,真是因為那些海盜很強悍?不是,是他們根本不希望索馬裏變得和平富強。隻有索馬裏亂下去,才有理由駐軍,才能分一杯羹。中東的例子就更多了,以色列就是向中東按的一顆定時炸彈,當時分巴列斯坦擺明了就是讓中東亂,沒有那個中東國家會服氣(聯合國不是講究民主人權嗎?這樣的分法最後導致的生靈塗炭又算怎麽回事?以色列在阿拉伯人控製至少一千年的土地上建國有經過阿拉伯人的民主表決嗎?)。中東隻有亂下去強國才能方便插手其中,列強才能從中獲利(石油)。借口無非就是民主人權之流的旗號。再來說說對外援助,我們來轉向非洲。非洲為何不見起色為什麽依舊平窮?關鍵就在技術,西方隻給東西不給技術。有東西他們也不會用,最後還是要請他們來,最後結果,外國勢力插手進來了,資源還被他們占了。援助不是被貪汙了就是換了個方式流回援助國了,但資源是實實在在的被運走了。但非洲人民的人權還是不變,諷刺的是援助的旗號無非是民主人權雲雲。

再跟你討論下人權和國權的關係。你認為國權是虛無的,人權並非來自國權。嗬嗬,請把視角轉向二戰,看看猶太人的屠殺吧。為什麽二戰後猶太人這麽急的想建國?就是因為他們深知沒有國家保護他們的人權其結果是他們的人權隻能被踐踏。近代,中國人丟了主權還來得人權隻有東亞病夫。本人現在國外讀書,深感擁有一個強大國家的重要性,隨著中國國力的強盛,很多華人明顯覺得自己的身價提高了,東亞病夫這個稱號也早已成為曆史。中國人為之奮鬥一百多年的國家主權,怎可被你輕描淡寫說沒有就沒有?
總結:人權大於國權的言論是西方列前對外掠奪的保護傘和煙霧彈,人權國權息息相關,隻有擁有一個強大國家,本國人民的人權才能得到保證。

ps.在這個世上,不是所有的東西都能用邏輯來解釋的,邏輯是條直線,而生命是個圓。希望你在研究西方哲學的同時能研究下中國的思想。會讓你另有突破。

2010年2月7日 上午6:49

中國大陸高中生韓乾的再回複

美國幫助了許多國家走向民主和富強,比如菲律賓、韓國和日本;同樣,西歐幾乎所有國家都接受了美國的援助,它們都由弱變強。美國在世界範圍內為許多國家提供保護,使它們免受某些流氓國家的威脅,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美國沒有使任何一個國家變成它的殖民地,更沒有使它們的國民變成亡國奴或二等公民。

我們來看阿富汗和伊拉克。你隻看到這兩個國家的亂象,卻沒有認識到它們的國民享有了比先前更多的自由與權利;他們再也不必屈從於獨裁者的意願,再也不必服從於獨裁者對他們生活的限製。塔利班和薩達姆的所作所為不值得絲毫留戀。況且,誰該為現在的亂象負責,誰該為國民安全感的喪失負責?難道不是恐怖分子嗎?這樣的恐怖活動難道是正義的?照你的意見,莫非西方國家應該屈服於恐怖活動,讓獨裁者卷土重來?

對猶太人的曆史認識不足,會造成很大笑話。中東問題與民族與宗教有關。耶路撒冷既是猶太人的聖地,也是阿拉伯人的聖地。以色列現在的國土,自古以來都有猶太人居住,從未間斷。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向這一地區回流,一開始並不是有組織的行動,而是他們自發向奧斯曼帝國購買土地用於定居。這是完全正當的。當猶太複國運動興起時,這一地區歸英國管轄,不歸阿拉伯國家擁有。我倒想問問:猶太人自己建立自己的國家,阿拉伯人有什麽資格幹涉?不要忘記中東戰爭是誰先挑起來的!

我對非洲了解很少,無權說三道四。但我知道,中國一直在幫助某些非洲獨裁者維護他們的統治,中國與獨裁者之間的軍火交易一直非常活躍。非洲貧困,內戰是主要原因。我對你忽視內戰因素感到非常驚訝。

民主和人權絕不僅僅是一個口號。研究表明,民主程度、經濟發展程度、國家能力和社會秩序是互相依賴的。可以說,一個沒有民主和人權的國家,是全世界的威脅。而美國之所以樂於幫助其他國家,是為了維護世界秩序;隻有在穩定的秩序下,世界市場才得以發展,隻有當文明世界變得愈發強健時,獨裁國家才難以維係。

我沒有否認人權與主權、與國家利益的聯係。但我必須再次強調,這一聯係是事實上的,而不是法理上的;是暫時的,而不是永久的。世界剛剛經曆了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在那個以實力說話的時代,沒有多少正義、人權和秩序可言。但那已經基本過去了,現代世界是文明和法治的世界,在國家利益上麵,還有政治正義的至高原則;它決定著國家的正義與非正義、社會的正常與非正常。是否承認政治正義的原則,是我和你的基本區別。

幼稚的不是我,是你。許多人為學校的政治課本、為當局的愚民宣傳所惑,他們不相信政治中還有正義,不相信有高於國家利益的東西,不相信世界上有能夠為他國的自由民主而付出代價的國家,不相信自由和人權的至高無上。這就是虛無主義,在虛無化的政治中,一切暴政都以國家利益的名義被賦予了正當性。

人類之所以是高級動物,就是因為他超越了利益。既然人的行為可以由道德約束,那麽政治就同樣應該為正義的律則所限製。如果人服從生活中的道德,卻否認政治中的正義,那將是最可悲的。

2010年2月7日 下午12:08
                                   原鏈接:http://blog.hanqian.net/2009/12/blog-post.html#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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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乾博客的原文:

                             正義戰爭與政治虛無主義

                                                             韓乾

2009年的諾貝爾和平獎被授予給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消息一出,世界輿論嘩然。大多數人的困惑在於此:一個以世界和平為意旨的獎項,難道可以被授予給當代世界戰爭的主要發動方——美國——的領導人嗎?左派知識分子更是義正辭嚴地指出,給"帝國主義者"發獎,表明了現代道德的淪喪,更表明了正義向殖民主義投降。

鑒於此,奧巴馬特地在領獎時發表了一番精心準備的演講,為自己辯護。麵對指責,他指出,美國所發動的阿富汗、伊拉克戰爭,都是"正義戰爭"(他又補充說,後者可能沒那麽正義),而不是殖民主義;因為,塔利班與薩達姆都已成為和平的威脅,如果不立即以戰爭手段予以製止,勢必造成嚴重後果。另外,美國軍隊已經盡可能避免讓戰火波及平民,盡管仍有傷亡,但那確屬無奈。無論如何,戰爭雖然會帶來各種災難,但如果沒有必要的戰爭,後果將更加嚴重。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戰爭是正義的。

在支持或反對奧巴馬之前,需要澄清的是"正義戰爭"的概念本身。如果這一概念是有意義的,就意味著存在某些律則,賦予戰爭以道德性質。換句話說,當我們在談到戰爭的"合法性"時,首要問題就是:這種"法"——幹脆地說,政治正義的標準——有可能存在嗎?


我們想必會認為,這種律則當然存在,否則像反對希特勒這樣的戰爭,就不會被公認為是正義的了。然而,在慣常思維中,納粹一方之所以非正義,是因為它是侵略者——主動對其他國家實施了軍事行動,侵犯了後者主權;而英美等國一方之所以合乎正義,則是因為它們的目的是保衛己方主權——或者冠冕堂皇地說,是保衛"獨立與自由"。看起來,將主權作為政治正義的標準並沒有什麽問題,但接下來,我們就會看到一些疑點。

在這裏,發生於二十世紀末的科索沃戰爭是一個具有代表意義的範例。很明顯,當時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軍隊,是南斯拉夫國家主權的侵犯者;正是基於這樣的邏輯,南斯拉夫政府認為軍事幹涉是不正當的,知識界也站在了北約的對立麵。然而此時,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卻為北約出兵辯護。他的理由簡單易懂:一,北約的目的是調解,是製止正在發生的慘劇;二,北約的行動是十分審慎的——即使這造成了平民傷亡,但就其"外科手術"式的手段來說,誤傷的存在畢竟是可接受的。當然,這一辯護的直接後果是招致了無數的口誅筆伐。

讓我們回顧此次戰爭的過程。它起源於南斯拉夫境內科索沃地區塞爾維亞族與阿爾巴尼亞族的衝突。兩個民族曆來不和——南斯拉夫政府有失公平的民族政策難逃其咎——而在東歐劇變之後,矛盾日益突出。阿爾巴尼亞族在被壓迫的情況下,試圖反抗政府統治,獲得獨立地位;這招致軍隊的嚴厲鎮壓。阿族武裝與塞族武裝、阿族平民與塞族平民之間連續數年流血不斷,而在南政府的偏袒與支持下,塞族很快取得優勢地位,阿族則麵臨著被滅絕的命運。此時國際社會開始調停,北約發出最後通牒,命令南政府立即停火,但後者認為此舉幹涉內政,不予理會,反而對阿族實施了大規模種族清洗。屠殺造成三十萬人喪生。1999年3月25日,最後時限已過,美國宣布外交努力失敗,北約便出動艦隊與飛機,以空中打擊的形式,瓦解了南政府的抵抗,最終將南總統米洛舍維奇送上國際法庭。

科索沃戰爭引起了巨大爭議。北約選擇以暴力達到目的,這到底是侵略行徑,還是正義做法呢?問題並不在於以戰爭製止屠殺是否合法,而在於當米洛舍維奇選擇將"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律則作為其屠殺正當性的來源時,和平手段還能夠製止慘劇嗎?答案應當是明確的。

所以,從上麵的範例來看,即使我們先將以戰爭手段擱置一邊,將主權作為政治正義的標準也是不合適的。僅從國家的曆史來看,主權觀念與人的財產權觀念並不相似:後者是絕對嚴格而實存的私權,而前者僅是一外鑠性概念,是在國—國的國際政治背景下的假設。既然如此,政治正義便不能以國—國的現實關係為基礎;與之相反,這種現實關係,恰恰應當以根植於政治本身的、普遍的、絕對的正義為前提。

在古希臘時代,政治的目的是讓人——天生的"政治動物"——過上"良善生活"(good life)。這表明,人隻有在符合政治律則、參與政治活動、服從政治決議的情況下才是合乎道德的。古希臘民主政治的特點正在於此:它不僅可以決定城邦公共事務,也可以對個人進行控製。事實上在這一時期,公—私或者說公共—個人的分野還不存在,財產權等一係列個人權利,也付之闕如。例如,從今天的眼光來看,蘇格拉底的言行雖然違逆了當時的道德,卻還談不上犯罪;但在古希臘這樣一個不存在言論自由的時期,道德—法律—政治決議是三位一體的,個人在其麵前必須服從。然而,隨著文明的碰撞、宗教的衝突不斷發生,(當世界上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超級大國——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統治了多個民族時,單一族群便不可能具有法律的地位了;事實上,萬民法之所以具有這樣的名稱,正是因為它超越了特定族群的規範。現代政治的雛形正是出現於此)一種單一道德對人全方位的控製已經難以維係,基督教對整個歐洲的統治即是這種控製的最後環節——很快,隨著啟蒙運動發生,基督教道德便失去了它的地位。在這裏,深刻的變化是道德—法律—政治聯盟的解體。不同民族、不同地區乃至不同信仰的人們,不可能具有相同的道德觀念;隨著視域的擴大,多種文化、多種價值觀進入了同一個社會,政治對"良善生活"觀念便不再擁有解釋權了。這時,公—私或者說公共—私人的觀念才真正成為現實。

既然多元社會使得單一文化不複存在,那麽良善生活也就不可能具有唯一的內涵。私人領域的出現意味著:人有權追求他/她所期望的生活而不受公共聲音與政治權力的幹擾。隻要不侵犯他人,個人便可以完全掌握自己。這便意味著個人自由的出現,也意味著政治已經不再和良善生活存在任何實質聯係。

這時,政治的意義又成了關鍵問題。顯然,當個人自由與文化多元成為社會良好秩序的前提時,政治的任務便是維護這一秩序。當政治不能、也無權提供良善生活的標準時,它至少應為個人選擇乃至多元社會本身提供穩定可行的架構。在這裏,我們看到了與古典政治不同的現代政治;與之相伴的還有作為政治之根的正義標準。

我們想必都會認同"正常社會"這一概念。它表明,存在著某些共同而普遍的律則,當一個社會違反這些底線時,便不能被稱為"正常的",其政治也不能被認可為正義的。這一標準即是:社會能否為個人選擇與多元文化共存提供足夠大的空間;個人能否有足夠的自由選擇他/她所期望的生活,以及諸種文化、諸種價值觀是否可以得到公正的對待、是否得以免遭政治權力的幹涉。換句話說,當政治能夠為上述標準提供保障時,才是正義的。這正是我們將希特勒德國、塔利班阿富汗與薩達姆伊拉克成為"非正義"的原因;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麽北朝鮮、古巴和伊朗不是侵略者,卻還被認為是(按照美國的話說)"邪惡國家"。盡管對非正義國家采取戰爭手段仍有巨大爭議,但僅從結果來看,正常社會在德國、阿富汗和伊拉克的複興或初現依然是令人高興的。

為某一場戰爭(尤其是以遏止莫須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由而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很難說這是正義戰爭)進行"評估"是無比困難的,也不是此篇文章的任務。我想爭辯的是,將主權、地域(西方/東方)、國力(強大/弱小)、甚至人種(白人/有色)作為政治正義的標準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這是一種政治虛無主義觀念,它可能會為各式各樣的威權統治提供合法性。一個流行看法是:歐美對非歐美國家的戰爭是殖民戰爭。在這種看法中,歐美—西方—強國—白人被同化為一方,而非歐美—東方—弱國—有色人種被同化為另一方,前者總被成為"殖民者"或"霸權主義",而後者則被看成是反抗霸權的英雄,或者是非西方價值觀的保衛者。在這裏需要澄清的是:正常社會的標準與某種特定價值觀或文化並沒有任何關係;正常社會意味著存在一個開放而公正的架構,使得不同文化得以良好共存。價值觀論者沒有看到如下事實:在日本、韓國、台灣和印度這樣的正常社會中,其傳統價值觀並未因社會架構的轉型而受到損害,所謂西方價值觀也並未趁機取得強勢地位。

還有人爭辯說,戰爭嚴重損害了後者的國家利益。這與政治正義的主權標準大同小異——事實上,當主權被拿來作為侵害人權的擋箭牌時,國家利益也成了侵害公民利益與社會利益的保護傘。"國家利益"是一個相當抽象的概念——當蘇聯成為超級大國時,它的國家利益指的是什麽呢,是那些核彈頭,是槍支與坦克,還是各種壟斷部門?會有人為這些利益的喪失而不滿嗎?更重要的是,非正常社會中脆弱的公共利益沒有得到重視,淪為統治者私產的"國家利益"卻有人為之痛心疾首,這不得不令人慨歎。

虛無主義的政治正義標準之所以是危險的,在於它倒轉了國家與個人的關係。國家合法性的來源是公民契約,政治正義的標準與它應當有深刻的聯係。然而,在主權或利益論中,我們看不到哪怕一丁點個人的影子;正義僅來自於國家事實統治的現狀,而這種統治本身是否正當,沒有被當成問題。在如此範圍的政治中,個人退隱了;正義非但來自個人—國家的法,反而來自權力存在的既成事實。但是,權力可能正當,也可能非法;可能被充分限製,也可能肆意妄為。米洛舍維奇、希特勒與薩達姆等人的權力,如果被這種虛無主義觀念保護起來,後果隻能是慘劇。

回顧曆史,以國—國關係為基礎的國際政治,很長時間以來都是暴力與利益的演出舞台。然而,盡管國家存在在事實上來自暴力,但其正當統治的根源還是來自法(契約)。這便意味著,隻要法的精神存在,政治就不會被虛無主義觀念把持。政治正義就根植與個人—國家的關係中。而其之所以重要,則在於它對個人—國家—世界的現代政治圖景作出了規劃。好的政治應當是承載個人—世界關係的框架,國家則應該成為其中最重要的工具。因此,合乎正義的政治必須使得國家成為個人自由與文化多元的支持者;這種要求深植於人類曆史,它超越了狹隘的國際政治語境,而為個人—世界政治提供了可能。

標簽: 政治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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