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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草草中看礪人氣節的人倫精神

(2008-06-28 07:48:27) 下一個




中國的古人說,植物之間也有朋友之誼。如唐代馮贄《雲仙散錄》載:

 

“黎舉常雲:欲令梅聘海棠,棖子臣櫻桃,及以芥嫁筍,但恨時不同。然牡丹、酴醾、楊梅、枇杷,盡為執友。”

 

牡丹、酴醾、楊梅、枇杷都在春末夏初同一時節開花或結果,互相間有如遵信守諾的好朋友,作者於是把它們稱作“執友”。“執友”者,執誌相同者稱,這裏指它們之間的關係有若誌同道合的朋友。

 

不過,如果將這執友僅僅理解為是說那花木四物間的關係,而非對人言,不免有些呆氣。要知道,擬人化用辭,已說明論者既視它們互相為友,又視它們與作者自己為友。因為它們能夠抱仁而守義,與自己不正是氣類相投嗎?以執友命之,恰是推崇之辭。這一道理,在北宋文豪蘇東坡的“三益之友”論中尤為明顯。在在《題文與可畫》中,他宣稱梅、竹、石是“三益之友”: 

 

“梅寒而秀,竹瘦而壽,石醜而文,是為三益之友。”

 

秀,即開花。梅不畏寒冬,吐露芳華,代表的是仁勇剛毅的品格。壽,即長壽。竹身瘦削修長,風姿獨特,《詩經·衛風·淇澳》曰:“瞻彼淇澳,綠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把它同君子聯係了起來,所謂“仁者壽”,正符合它懷仁抱德的本質。可以唐代白居易《養竹記》為證辭:“竹似賢,何哉? 竹本固, 固以樹德,君子見其本,則思善健不拔者;竹性直,直以立身,君子見其性,則思中立不倚者;竹心空,空以體道,君子見其心,則思應用虛受者;竹節貞,貞以立誌,君子見其節,則思砥礪名行,夷險一致者。夫如是,故君子人多樹之為庭實焉。”文,即石頭的紋理。石頭外貌樸實無華,卻內蘊風采,大有大智若愚的賢者之風。所謂益者,有益於人也。寒梅、瘦竹、醜石,因各寓哲理,益人心智,好似可以與人對晤把談、提示警策的知己。

 

古人從花木中看到自己所推崇的品格,進而有意傾心交好,攜之為友,待之如賓,於是便出現了著名的“歲寒三友”、花中“六友”、“十友”以及花中“十二客”、“三十客”、“五十客”等種種說法,花木間充滿了人倫的風雅之情。請看,宋林景熙《霽山集》:

 

“即其居,累土為山,種梅百本,與喬鬆、脩篁為歲寒友。”

 

明無名氏雜劇《漁樵閑話》四折:

 

“那鬆柏翠竹,皆比歲寒君子,到深秋之後,百花皆謝,惟有鬆、竹、梅花,歲寒三友。”

 

清俞樾《茶香室叢鈔》卷二十二:

 

“宋劉黻《蒙川遺稿》有六友詩:靜友、蘭也;直友,竹也;淨友,蓮也;高友,鬆也;節友,菊也;清友,梅也。”

 

明都卬《三餘贅筆》:

 

“宋曾端伯以十花為十友,各為之詞:荼縻,韻友;茉莉,雅友;瑞香,殊友;荷花,浮友;岩桂,仙友;海棠,名友;菊花,佳友;芍藥,豔友;梅花,清友;梔子,禪友。

 

張敏叔以十二花為十二客,各詩一章:牡丹,貴客;梅,清客;菊,壽客;瑞香,佳客;丁香,素客;蘭,幽客;蓮,淨客;荼縻,雅客;桂,仙客;薔薇,野客;茉莉,遠客;芍藥,近客。”

 

宋姚寬《西溪叢語》卷上:

 

“昔張敏叔《有十客圖》,忘其名。予長兄伯聲嚐得三十客:牡丹為貴客,梅為清客,蘭為幽客,桃為夭客,杏為豔客,蓮為溪客,木樨為岩客,海棠為蜀客,躑躅為山客,梨為淡客,瑞香為閨客,菊為壽客,木芙蓉為醉客,酴釄為才客,蠟梅為寒客,瓊花為仙客,素馨為韻客,丁香為情客,葵為忠客,含笑為佞客,楊花為狂客,玫瑰為刺客,月季為癡客,木槿為時客,安石榴為村客,鼓子花為田客,棣棠為俗客,曼陀羅為惡客,孤燈為窮客,棠梨為鬼客。”

 

元程棨《三柳軒雜識》:

 

“花名十客,世以為雅戲。姚氏《殘語》演為三十客。其中有未有當者,暇日易共一二,且複得二十客,並著之,以寓獨賢之意。

 

牡丹為貴客,梅為清客,蘭為幽客,桃為夭客,杏為豔客,蓮為淨客,桂為岩客,海棠為蜀客,躑躅為山客,梨為淡客,瑞香為閨客,木芙蓉為醉客,菊為壽客,酴釄為才客,蠟梅為寒(今改久)客,素馨為韻客,瓊花為仙(今改尊)客,丁香為情客,葵為忠客,木槿為時(今改莊)客,桃花為狂客,玫瑰為刺客,月季為癡客,含笑為佞客,石榴為村客,鼓子花為田客,棣棠花為俗客,曼陀羅為惡客,孤燈為窮客,棠梨為俗(兄弟之義不可稱俗,今改為和)客,木筆為書客,(以上見姚氏)芍藥為嬌客,鳳仙為媚客,紫薇為高調客,水仙為雅客,杜鵑為仙客,萱草為歡客,橘花為雋客,梔子為禪客,來禽為靚客,山礬為幽客,楝花 為晚客,菖蒲花為隱客,枇杷為粗客,玉秀球為巾客,茉莉花為神客,淩宵花為勢客,李花為俗客,迎春花為僭客,月丹為豪客,菱花為水客。(以上新添)”

 

花卉中如此眾多的雅號,並不全是一時興起,隨意加封的,許多雅號曾經曆過古人的反複推敲,並經受住許多代人的認可才確定下來的。上引的命名中,我們就可以看到形跡可尋的傳承。梅花,不外是歲寒友、情友(客);蘭,為幽客;牡丹,為貴客;蓮,為淨友(客);菊為壽客,等等,多顯一致。他們的根據是花草所秉賦的天然氣質和本性,他們的理論則取自於孔子、莊子等先哲的思想。

 

古人非常重視朋友的選擇。孔子曾告誡他的弟子們:“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論語·季氏》)意思是說三種朋友是有益的,三種朋友是有害的。與正直的人、誠實可信的人、見聞廣博的人交友,便會得到益處;與諂媚奉承的人、當麵恭維背後毀謗的人、誇誇其談的人交友,便會受到損害。因此孔子特別強調交友不應濫交,要謹慎,要有擇友的標準。 

 

既然朋友有好壞之分,那麽花草中也要有所辨別。古人在花木觀賞中,已將他們認為不入流的、甚至被視為“小人”的花木大多擯斥於這類評鑒之外了。比如,桐鬆花、地丁花、馬蘭、滴滴金、千裏光、旋複花,在上麵的名單裏我們就找不到它們的影子。原因何在?原來,古人認為這些花猶如小人,不可列入論中。胡少瀹在《菊譜》的序言中就對這些花發表了一通奇論,他說,這些花外表近似菊,在習性上卻不能望其項背。“花雖相近,乃菊之盜,猶小人之效君子,非不緣飾其外,而胸中之不善,詎能自揜?”(引自宋·史鑄《百菊集譜補遺·雜識》)這樣,這些花自然難以再登堂入室,延為座上客了。

 

即便在古人“三十客”、“五十客”的品鑒中,也有些花草之名實不敢恭維,什麽村客、俗客、粗客、鬼客、佞客、顯得不倫不類。好在“客”與“友”畢竟有些區別,客有時候不像友那般,都須講究交神交,常言道:“來者都是客”,貌合神離者,道不同不相與謀,卻都可待之如賓客,不過是盡地主之誼而已。想通這一點,便不難理解,何以惡客也可忝列其中了。惡客者,曼陀羅也。曼陀羅,又名風茄兒,花和全株有劇毒,誤服過量,可致人死,有此惡性,遂得此惡名。如此度身打造名號,不正可警醒世人,在與此客交接應酬時,須多加些小心為是!

 

交友宜慎重。“君子必慎交遊焉。”(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慕賢第七》)在古人看來,與花木相處,又何嚐不是這樣。明人袁宏道曾發精辟之論:“夫取花如取友,山林奇逸之士,族迷於鹿豕,身蔽於豐草,吾雖欲友之而不可得。是故通邑大都之間,時流所共標共目,而指為雋士者,吾亦欲友之,取其近而易致也。”擇花取於近而易致,那是限於條件。他接著說,為求良朋佳友,他絕不會降低尺度:“餘於諸花,取其近而易致者:入春為梅,為海棠;夏為牡丹,為芍藥,為石榴;秋為木樨,為蓮、菊;冬為蠟梅,一室之內,荀香何粉,迭為賓客。取之雖近,終不敢濫及凡卉,就使乏花,寧貯竹柏數枝以充之。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豈可使市井庸兒,溷入賢社混。”(《瓶史·花目》)若無梅花、牡丹之類,即便是用竹枝與柏枝來代替,也不肯用那些“凡卉”。由此可知,那類凡品,在他看來,不過是些庸脂俗粉,缺乏的是可以正人衣冠、養人心性、礪人節製、發人意氣的高尚風範,又怎能與花中之君子、雋士同日而語呢?

 

古人交友的深刻體驗是,“與善人居,如入蘭芷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則與之化矣”,又道,“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漢·劉向《說苑·雜香》)蘭芷是香花,曼陀羅是毒草,養花人不可不察。即使是香花,也要詳加分辨。有些花,如夜來香之類,香則香矣,卻香得怪異,嗅多了,並不利於人的健康,在古人看來,也應保持距離。有些花,如蘭花之類,古人則推崇備至。蘭,除了我們已經一再談到過的古人所看重的品格外,還在於它香味純正,毫不刺鼻,古人甚至認為它有養鼻的功效,這不能不說是古人一直奉它為上賓,給予高規格禮遇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劉向《說苑》中講“與善人居,如入蘭芷之室”,當可反過來理解:入蘭芷之室,猶如與善人居!二者並無區別。與蘭相處,在古人看來,便是與品德高尚的土君子相處,“夫蘭清芬醖藉,比德君子,日薰陶,使人鄙吝之心油然自消”,(明·張應文《羅鍾齋蘭譜·封植第二》)同臭(嗅)味,說的便是“久而不聞其香,亦與之化矣”,自己和士君子同化而為一了。

 

“梅令人高,蘭令人幽,菊令人野,蓮令人潔,春梅令人豔,牡丹令人豪,蕉與竹令人韻,秋海棠令人媚,鬆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張潮《幽夢影》下)正是在這種與君子之花的同性相吸、同氣相求中,君子方可達到心物貫通、物我兩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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