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故事
買了房子,來了老公
剛來廣州的時候,我也和大多數“漂一代”一樣租房子住,後來實在不堪忍受房東整日在我耳邊嘮嘮叨叨、囉囉嗦嗦,催交房租催交水電費、管理費、上網費,還跟我談人生的大道理什麽的,於是決定自己買房,至少落得個耳根清淨。
2004年的時候,廣州的房價還不貴,我挑來挑去,把新家安在了珠江邊的自由心岸 (論壇 像冊 戶型 樣板間 新聞),這個小區小巧精致,戶型方正,我挑中一套一房一廳的,總價也不高,我貸款20萬,分20年還清,每個月才一千多一點,絲毫不影響生活質量。買了房子以後,我就交了桃花運,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也很快結婚成家,解決人生大事。現在的房子貸款也還是由我來還,我老公則負責家裏的其它開銷,兩個人既然在一起了,就不要分那麽清楚。
我認為女人也不一定非要在結婚前買房,但買房子至少有一個好處,就是不必為了房子而去結婚,嫁一個自己並不愛的人。
買套自己的房,裝修自己的味道
私房主角:張小姐
張小姐結婚的時候,和老公一起買了一套二手房,因為買房的錢大部分是老公出的,裝修買家具的時候都由老公說了算。張小姐喜歡宜家那種清新現代的簡約風格,老公卻喜歡沉穩樸實的中式古典風格,張小姐喜歡布藝沙發,老公卻喜歡真皮的,張小姐想把牆壁刷成彩色的,老公卻堅持還是白色的好。雖然結婚的時候如期住進了新房,張小姐心裏還是別別扭扭的,感覺跟住在租來的房子裏沒啥兩樣。
這兩年,張小姐的收入逐漸提高,炒股也有了一些外快,就準備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買套小戶型,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來裝修,想裝成什麽樣就裝成什麽樣,至於用途嘛,可以在這裏看看書,寫寫東西,姐妹們一起聊天也不用再到處去找咖啡館了。
供樓有壓力,工作才有動力
私房主角:陳嬌
今年二十七八歲,沒有男朋友,也不太確定什麽時候能結婚,“與其這樣等待下去,還不如自己買一套房子,起碼這樣能給自己一些安定的感覺。”2008年初,廣州房價開始鬆動,陳嬌咬咬牙在黃石路買了一套兩房單位,現在已經順利住進去了。不過,之後最大的感覺是壓力好大,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一個人供房和兩個人供房的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陳嬌告訴自己一定要好好工作,不能失業,最好能夠再換一個好點的工作,然後有基礎和條件去供房。
記者建議
女人要買什麽樣的房
1 市中心的,出行方便
女人身邊並不經常會有護花使者的,月黑風高,一個人回家並不是一件特別好玩的事情,雖然現在有地鐵直達番禺、南沙,但出了地鐵口還要打摩托卻讓人不爽。即使自己開車也並不安全。
2 靠近大型商場,購物方便
十個女人十個愛逛街,相信姐姐妹妹們都有在商場裏逛到暈頭轉向,忘記了今夕是何夕的經曆,所以最好把家安在大型商場、購物中心的旁邊,可以一直逛到商場關門為止。
3 有花有草有園林,浪漫方便
古有黛玉葬花,女人如花,也隻有花兒能襯托出女人的嬌豔,即使沒有大麵積的綠草地,也至少得陽光明媚,最好不要對著內環路、高架橋,到處是汽車尾氣,內褲都沒地方晾。
傷心故事
房子成了別人的“私房”
私房主角:丁小姐
丁小姐和鄭先生是大學時的同學,戀愛談了好多年,終於在兩年前買下一套小複式,由於是男方家長出錢交的首期,房產證就寫了男方一個人的名字,當時兩個人感情正好,女方也沒有太在意,後來裝修買家具,女方也出了不少錢,雖然零零碎碎,但加起來也快夠個首期了。丁小姐就覺得特別不舒服,硬是逼著鄭先生立下一個字據,聲明兩個人分手後房子一定歸女方所有。
沒想到竟然一語成讖
兩個人為了收樓、裝修等小事情不停地吵架,最後不得不以分手為結局,雙方都不肯放棄房子,但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兩個人沒有結婚也不能視為共同財產,當初立下的字據也並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丁小姐隻好吃了這個啞巴虧。
律師說法
女人買房要趁早最好婚前就下手
肖曼麗(南方都市報公共事務組法律顧問)
女性買樓,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感情狀態來處理房屋產權的關係,如果想真正擁有一套自己的私房,最好在婚前就趁早下手,這樣在法律上可以比較容易地確定房屋產權歸女方所有。取證方法有:買房程序由自己單方操辦,包括房屋產權登記隻有自己的名字,用自己的銀行賬號付款等。結婚後就比較麻煩了,即使全部由女方自己出錢,房產證上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法院也會判定為共同財產。如果一定要規避,最好用父母的名義來購買。
很多現代家庭都實行婚後財產AA,但現行法律的原則就是婚後所得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在中國社會,男性一般為經濟支柱,丈夫賺錢通常比妻子多,從這個角度講,也是維護婦女權益了。另外,婚姻法也有規定,如果一方有過錯,離婚時另一方可以適當多分財產。這個也是從國情出發,保護婦女權益,因為男性有婚外情的幾率比較高,容易有過錯。可國情也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現在很多家庭都是女人賺錢比男人多,女人們希望能夠出台一些新的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勞動所得也是應該的,但這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