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寫寫自己的離婚經驗或許也不失為一個有意義的話題。
正如你相像的那樣,我不屬於那種經常吵吵鬧鬧但仍很幸福的成功婚姻,雖然我從這段婚姻中得到了一雙可愛的孩子。不過,我的離婚卻還算相當成功。
在離婚10年後,我和前妻莫莉雖說不上是朋友,但我們仍然需要在很多事情上一起做決定,而且做決定的時候不會惡語相向。
分手。我比較早熟,年紀輕輕就結婚生子,又在仍舊年紀輕輕的時候離了婚。我的朋友遇到離婚的問題時,常常會向我征求建議。不過,他們都不如我和莫莉做得好。
離婚似乎總是件很棘手的事。而從人們處理這件事的方式上看,大部分夫妻似乎打定了主意要讓這件事變得更混亂,無論是在感情上還是經濟上。實際上,我離婚的時候,有人建議我聘請一位好律師。但是,當時我身心疲憊,想到還要通過律師糾纏那些具體的細節,我不禁心生恐懼。
所以,我和莫莉決定自己協商達成離婚協議。我們結婚的時候,兩人都沒有什麽財產,在共同生活的11年裏,也沒有獲得任何遺產或是貴重禮物,所以問題非常簡單,隻要把所有的東西都一分為二就可以了。
這樣,我們對房子進行估價,然後減掉尚未償付的抵押貸款,從而計算出房屋淨值。我們把銀行存款和應稅帳戶進行的投資累加起來,並從退休金帳戶中減去稅款。
我和莫莉達成初步協議後,用500美元雇了一位本地的律師,他把我們的協議整理成法律文件,並幫助我們計算出撫養孩子的費用。接下來,我和莫莉分別見了各自的律師。律師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把離婚協議看了一遍,然後提出修改意見。每位律師隻要200美元。
達成了離婚協議後,我從前妻手中把她分得的半套房子買了下來。莫莉隨後用拿到的錢繳了附近一套房子的首付。在莫莉提出離婚3個月後,她搬出去了,我們開始了各自的新生活。
將離婚進行到底。聽起來並不怎麽痛苦?實際上,那是我一生中最悲慘的3個月。
不過不管怎樣,我還是平和地離了婚,而且離婚後的諸多問題處理得也很不錯。實際上,如果有小孩的離婚人士向我征求意見,我通常會提出五點建議。
避免在法律上針鋒相對,因為這會造成兩敗俱傷。在協商離婚協議的時候,每一塊錢的法律成本可能都意味著你要從自己的腰包中掏出五毛錢。相信我:還有更便宜的方法讓你平息怒火。
前妻(夫)就住在附近看起來可能令人很不舒服。不過,如果你們有小孩的話,住的近反而意味著你與前妻(夫)碰麵的機會更少,因為沒有令人尷尬的接送孩子的問題──孩子們可以自己從這家走到那家。
善待前妻(夫),因為有一天你會需要她(他)的幫助。如果到了你與孩子們共度一周的時間,而你的老板對你另有安排,你可能會需要前妻(夫)幫忙照顧孩子。
如果前妻(夫)在離婚中分到的錢比你多一點兒,或是在離婚後經濟狀況不錯,不要對此心懷怨恨。十有八九,你們的孩子才是最終的受益者。
以公事公辦的態度對待與前妻(夫)的關係。忘掉過去的恩怨。不關你的事不要去理會。專注眼前的事情──撫養孩子。
即使一切順利,撫養孩子也並非易事。各種各樣的突發狀況都可能發生,比如孩子的管教、早戀、令人失望的成績單、晚上回家的時間和上哪個大學。正確處理這些事情需要父母雙方的密切合作。
現在,我和莫莉一起供女兒上大學,她的學費每年近5萬美元。一個人來負擔這筆學費是非常困難的。現在,我們兩個一起負擔,還可以應付得來,而我們的女兒成了受益者。從這一點來看,我們的離婚是不是還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