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4日黃昏,美國民運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1929-1968)和助手們走到賓館2層陽台,商議怎樣支持孟菲斯環衛工人爭取權益,被租用對麵廉價旅館的傑姆斯·厄爾·雷(James Earl Ray 1928-1998)用步槍暗殺,舉世震驚。由此,39年前那個沸騰而顫栗的4月,美國發動史上規模最大的刺客大搜捕。與此同時,100多座城市爆發種族騷亂,要求懲治凶手,揭開暗殺內幕。 中國人對這件事的記述,與外界多有出入,比如說雷被當場抓獲。其實,雷並非被美警當場逮捕,所以才有“史上最大規模的搜捕”之說。美警撒了兩個月的天羅地網,不見凶犯蹤影,6月8日英國警察在希蘇機場(Heathrow Airport)安檢,意外查出剛在倫敦打劫過銀行的一名美國人,美國警察趕來認人,發現是通緝在逃的雷。田納西州簽署不處死刑的保證,雷被押解回國。 雷對刺金事實供認不諱,1969年5月10日,孟菲斯法院判其99年監禁。
第二大版本來自孟菲斯退休的酒吧老板喬爾斯(Lloyd Jowers),他當年經營的酒吧——吉姆格柵(Jim's Grill)——正好位於金遇刺的洛蘭賓館(the Lorraine Motel)對街。1993年,喬爾斯暴料,宣稱參與了謀殺金博士。他說,孟菲斯已故的生產商李伯圖(Frank Liberto)給了他10萬美金,讓他雇1名職業殺手去刺金,但他雇傭的殺手不是雷,而是孟菲斯槍法最好的警官。他詳細描述了1968年4月4日那一天,他是怎麽選出了射擊角度最好的房間,並讓那名警官埋伏在那裏。 第三大版本來自雷的律師派坡爾(William Pepper),派坡爾稱,暗殺金的元凶是美國政府,雷不過是走卒,他受命雇用1名黑手黨職業殺手去刺金,同時他還派一組綠色貝雷帽狙擊手埋伏附近,將得手後的黑手黨殺死。1995年,派坡爾出版了《殺令:刺殺馬丁·路德·金的幕後真相》(Orders to Kill: The Truth Behind the Murder of Martin Luther King),說綠色貝雷帽狙擊特攻隊隊長艾迪孫(Billy Eidson)被殺滅口。按派坡爾的說法,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陸軍、孟菲斯警察,都參與了暗殺。 實際上,這三大版本,均有致命破綻。 所謂Raoul,後來查明是子虛烏有。田納西州的檢察官說,被雷指認為Raoul的那個汽車工人,與暗殺毫無關係,金被射殺時,這個人正在自己的城市幹活兒。而那個威爾孫,聯邦調查局檔案證明,他當時根本不在現場搜尋隊,他所謂從雷車上發現並私留證據,全是虛構。 至於喬爾斯,經過7個月調查,孟菲斯檢察長吉本斯(Bill Gibbons)宣布,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喬爾斯參加過謀殺。ABC的《黃金時間》(Primetime Live)當年便製作節目,戳穿了喬爾斯版本。1998年,《黃金時間》再做節目,幹脆說喬爾斯是騙子。 派坡爾的版本一樣漏洞百出,屢遭重創,其書中記述的海纜電報令被查證為偽造,那個所謂被殺掉滅口的艾迪孫隊長活得好好的,聽說有人指控他參與暗殺金,他十分震怒。 不過,關於傳言的傳媒揭底兒和法律甄別,並不能有效阻止傳言繼續流傳。傳言不是真相,但卻符合民眾成見。所以派坡爾的那本書,絲毫沒有減少印數,特別是在雷1998年病死之後,這本書變得更加暢銷。 金案的重新調查
金案結論的反複,是因為沒有多少人願意相信,這起著名命案的結構竟是如此簡單。1977年,美國國會暗殺取證委員會(U.S. 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Assassinations)提出,刺金不可能一人所為,雷的兩個弟弟很可能是同謀,動機是從白人至上主義者那裏取得報酬。為此,金案重新調查,但1978年的結案報告並沒有滿足人們的成見。報告再次確認,雷是凶手,盡管他似乎不可能獨自完成暗殺,但他的確是獨自一人扣動了扳機。報告留下的一絲懸念是,它含糊其辭地說,聖路易斯州一個種族偏執集團可能卷入暗殺,據說他們曾懸賞5萬美金,取金博士人頭。 這個委員會發布了這份報告,但其調查材料卻被封存,2029年才能解禁。 從那時起,民權組織一直呼籲,要求公開這些資料。
此時,輿論開始對雷有利,1997年2月17日,《時代》雜誌發表白(Jack E. White wrote)的評論:“我一直不理解,像雷這樣灰溜溜的小騙子,怎麽可能一個人逃脫警察在孟菲斯布下的天羅地網,開著耀眼的白色野馬,一路跑到亞特蘭大,然後出國,去葡萄牙旅行,最後在英國被捕。”白認為,雷背後極有可能是種族集團,但不是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 讓雷最沒想到的是,他的申訴努力,竟得到金家認可。金家老三(Dexter King)甚至前來會晤,相信在刺殺父親的陰謀中,雷是無辜的。 1997年3月27日,金老三結束與雷的會晤,確信雷不是凶手,他代表媽媽和兄弟姐妹,向雷主動伸出右手……
既然是年輕人,金必體力充沛,有時做一些出軌之事。1957年,聯邦調查局長胡佛(J. Edgar Hoover)在金的賓館裏安竊聽器,想知道金是不是親共,是不是從蘇聯特工那裏拿經費。然而,竊聽沒有得到什麽政治上的成果,反而讓胡佛悉知金的私生活。1964年元月5日起,其後17個月,金在全國旅行,在他途中下榻的賓館裏,特工們錄下金與各種女人做愛的聲音。胡佛還發現,金愛嫖妓,最愛嫖的是白妓,這大概是一種內心深處的宣泄和報複吧。金遇刺後,這些錄音被解禁,公之於眾。
對於卡森和許多美國人來說,當年參與金的“向華盛頓進發”不過是激情狂歡,而金卻把那一切視為理想。今天,這些理想絕大部分實現了,甚至已被人們視為平凡和正常,而當初,這些理想卻要金付出生命的代價。 金不是完人,但他仍有偉大的一麵,他的家族並不需要他去革命,他從小衣食無憂,卻同情和關心他人。在波士頓讀書時,金與同樣優秀的斯高特(Coretta Scott)戀愛,這便是金夫人,婚後他們生育了兩子兩女。一如祖上,金家一帆風順。金正是這樣的個人背景下決定為被壓迫的同胞奔走籲請。從1957年到1968年遇刺,金博士行程600萬公裏,發表2500次演講,出版5部著作和無數文章,他想讓美國社會理解,人人生而平等,包括黑人在內。 金的民權思想,不是來自遭遇,而是啟蒙於多屋學院。在那裏,金閱讀了美國哲學家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的《公民的不服權》(Civil Disobedience),後來,又潛心閱讀馬列、法國哲學家勒努維埃的人格主義、愛爾蘭哲學家伯克利的道德理想學說,對他影響最大的是甘地無暴力主義,所以他主張普遍的愛,愛一切人,包括愛敵人。 在這個問題上,中國人對金仍有誤讀,認為是金把甘地無暴力主義首先移入美國。其實,最先提倡無暴力抵抗的美國人是軟竇夫,他在金19歲時提出以無暴力方式反對美國空軍的種族隔離措施,此時金正忙著拿學士學位。金是在日後攻讀神學碩士時才在馬斯特博士(A.J. Muste)和約翰孫博士(Mordecai Johnson)的講道中第1聽到甘地主義,而後他開始留意甘地的文章和運動。金真正學習甘地哲學和無暴力技術,是1959年應尼赫魯之邀去印度訪問,此後他明確提出,“同情和諒解那些恨我們的人”,使無暴力運動在美國家喻戶曉。 中國人尚且不知的是,早在60年代初,金已開始支持新中國在聯合國擁有議席。那時候的美國,距尼克鬆總統的“破冰之旅”還有10年,所以金這個主意,沒什麽人支持。金很了不起的是,他在政治上,堅定不移地倡導公正,而且他會從全球角度來看待各個民族的公正問題。 1963年,金博士成為《時代》雜誌的封麵人物。1964年,金35歲,卻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成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中最年輕的一位。他把54123美元獎金交出,用做促進民運。1965年以後,金四處激勵民眾,反對越戰,這的確讓美國政府感到有點兒不大高興。1968年3月,金籌劃“窮人進軍”(poor people's march in Washington DC),4月4日黃昏,金博士遇刺身亡。當晚,司法部長肯尼迪(Robert Kennedy)心情沉痛地發表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