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一位同性朋友依雲打來電話,哭兮兮地說:“我在胡姬花酒吧。”
幾分鍾後,我已坐到了依雲對麵。隔桌看見她臉上淚痕未幹,我笑道:“幹嘛啊?有酒有閑,還弄得像舊社會受了主人非禮的小丫環似的。”
依雲哽咽著說:“今天我年過三十有五,一人在酒吧慶祝生日。靜靜地反思已經過完 的青春,忽然有三大發現:第一,女人原來也可以勾引男人,不用老是等著被勾引。” 我笑得幾乎噴酒。
依雲瞪我一眼接著說:“書上都說,女人在愛情中要被動。在此錯誤路線指導下,我在戀愛中從來沒主動過,一向是‘薑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姿態。可他媽的從15歲情竇初開等到35歲徐娘半老,也沒幾個魚上鉤。這才想,不對啊,鐵絲是直的,又垂在水麵之上,又沒有魚鉺,那魚兒怎麽能高高躍出水麵?就算能,它又怎麽會咬這條沒有一點腥味的鐵絲?除非它瘋了!除非它想自殺!除非它不是魚!如果有東西肯咬鐵絲,那也是水中的蛇!”我笑得幾乎摔倒在椅子下,隻聽依雲仍憤憤道:“我越想越覺得所謂女人被動隻是個假象,換句話說,要主動但又不露主動的痕跡。你看在古代戲裏,佳人見了才子,要麽回頭一望,眼波流轉嫣然一笑;要麽在花園小徑路過才子時,忽然掉了手中的錦帕,那才子自然要彎腰替她揀起來,她接過帕子往往是看他一眼,掩嘴一笑,然後翩然而去,留得那才子怔在原地害相思。這佳人哪裏是被動?分明是勾引男人的高手啊!我連古人都不如啊!一大把年紀才明白這條真理,可已經沒有資本了!”
我想了想,沉吟著說:“你如果肯勾引男人,那是無往不勝。不妨先以咱們單位做試點。”依雲怔在那裏,忽然破涕為笑:“算了吧,我即使能主動,但也學不會讓主動不露痕跡。”
我笑著點點頭,又問:“這第二大發現呢?”依雲仰天歎道:“原來男人愛一個女人是愛她的外表不是愛她的靈魂!”
“天!簡直天真得無恥!”“好像是王菲的一首歌:‘愛一個人就是愛她的靈魂,否則讓人覺得不誠懇。’我也曾問過愛我的男人:‘你是不是愛我的漂亮?’他們都回答:‘不,我愛你的美德和才氣。’我恨死那個來我們大學做報告的那個德育教授了,他反複強調外表美不重要,害得我大學四年隻顧追求內在美了,從來沒照過鏡子;稀裏糊塗地過完了青春才發現:男人愛一個女人就是愛她的外表!他怎麽能愛女人的靈魂?他又看不見她的靈魂!我這個做女人的都如此好色,又怎能指望男人好德?”
我翻起眼睛,往椅背上一靠:“越是簡單的真理越難明白!第三個發現呢?”
依雲說:“活了35年才明白,愛情不是永恒的。愛情是火,同時點燃了兩個人,人又不是油庫,燒個半年六個月也差不多筋疲力竭了,怎麽能永遠燒下去?”
“說得好,幹杯。”兩個酒瓶子一碰,彼此相視一笑。歌聲悠揚,正是梁祝小提琴。依雲恨恨地說:“有朝一日,我來立法,先消滅這些騙人的愛情謊言!再規定全國人民誰也不許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