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看了幾篇討論中年問題的文章,言語間,似乎人到中年不是什麽好事。按花看半開、酒喝微醺的標準,中年就該是由盛轉衰的轉折點,所謂昨日黃花落盡,明朝陰晴不曉。
但好的一麵是你可以隨意定義中年。比如,定量學派說30、40是中年,50、60也是中年;定性學派則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說青春不是年華,而是心境。隻要心態好82也是28。反正各取所需,按自己的標準隨口叫帥哥靚妹。
其實,是不是已經人到中年,自己最清楚。
我就一直覺得中年是一個模糊、動態的概念。比如,一段時間裏,你可能壯誌淩雲如讀三國之拔劍長嘯;另一段時間,你則可能纏綿悱惻如讀紅樓之萬轉千回。
境由心生,大概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必須要定一個衡量的標準,就不妨從定量定性兩個方麵考慮。
定量的定義可以按睡覺的時間:中年以前睡不醒,中年以後睡不著。如果再具體一點,可用落枕到睡著的時間作標準,超過10分鍾的算中年。
定性的定義則可按發愁的程度:“而今識盡愁滋味,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意思就是經過了半世沉浮,遍嚐了人間百味。燈火斕珊,夜深人靜,如何麵對那“樹欲靜而風不止”的一懷愁緒。
定量法簡單,容易實行,但失於偏頗。象我這上床三分鍾夢周公,沒心沒肺的人,按此標準,革命者就永遠是年輕了。當然,那些真正年紀輕輕就需要數羊才能睡著的,把他們歸入中年也不委曲。
再看定性法,應該比較周到,但不太可行。因為,凡事定性模糊化後,就比較麻煩。
比如,煩惱發愁人皆有,煩惱大小都不同。按這標準如何了斷?
我的秘訣是:自己作陪審團,自己判斷。
想起一個故事。
前幾天跟朋友A聊天,偶爾說起來一件往事。那是大概幾年前,我們朋友圈裏的B和C卷入了一場感情糾葛。本來男歡女愛,兩情相悅,無關旁人閑事。但事情麻煩在一個羅敷有夫,一個使君有婦,事關兩個家庭的聚合解析,不是加減法那麽簡單。
當時B和C從年齡上看,30多歲,當屬年輕的中年。但在我的眼裏看來,他們已經到了老房子著火的地步,而且還是三層樓燒著了兩層半。
朋友A古道熱腸,勸人合不勸人離,自願當起了調解人。在他一番“百年修得同船渡”的大原則下,苦口婆心,輕重緩急。幾經周折,最終B和C慧劍斷情絲,灑淚澆滅房上火,揮手決別。
好幾年過去,朋友A說起那段情緣官司,似乎隱約有所悔。按他的說法是命中注定的東西,比如劫數,是逃不過的。因為,最近得知,B和C最終還是走到了一起。為這一天,他們實在付出太多。
A在電話裏說,他當時以為兩位當事人都是人到中年,平時“滑如春冰密如繭”的人,應該是百毒莫侵,懂得情為何物了。可實際上,現在想來B和C還是一如年輕人的多情、纏綿、脆弱。仿佛風化的岩石,外麵看嶙峋堅實,其實裏麵早就千瘡百孔,一點微小的情嗉,一入心懷便難以割舍。自然,堡壘就崩潰得一塌糊塗了。
我是旁觀者,乘A唏噓感歎之機,向他灌輸了一番我的定量定性理論。而且告訴他,裁判還得當事人自己當,旁觀者是很容易判斷錯的。
回到如何判斷中年的問題,其實客觀地說,是不是人到中年,或者是不是常懷中年心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麵對進入中年的事實,以及如何處理中年可能遇到的危機,特別是感情危機。
記得數年前曾到川中古刹靈泉寺燒香,虔誠地求了一偈:心係一處,無憂無怖。回成都後請人寫出來,裱好後掛在書房裏。後來出國後四處漂泊,漸漸也就忘了這八個字。
世事浮雲,滄海桑田。年輕時不能做到心係一處,使我憑地多擔了許多憂愁,也錯過了許多好人好事。現在入眠時間漸長,間或三更也夢中驚醒。
茫然四顧,捫心自問:我心係一處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