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之害人篇
(2008-10-02 14: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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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說:小酒怡情,猛酒傷身,色酒癢性。
怡情和傷身,一益一害,黑白分明。唯有“癢性”比較居中,可以是好,也可以是不好,值得研究。
“性”不必多解釋,看官都是老中醫,誰都懂這一味藥。至於“癢”,就有點曖昧了。大約是說喝到一定程度,感覺心尖象被貓兒小爪又撓又抓,行動上便坐臥不安,仿佛患了相思病的小哥哥,想吃鍋巴圍著鍋台轉。反正,偷著還是偷不著,拿下還是拿不下,都牽腸掛肚,怎一個“癢”字了得啊。
“癢”到這種程度最好,酒仙管這種境界叫喝出“狀態”了,已然仙人也!
但,如果這種“癢”再增一分,“癢”便成了“害”。“癢性”成了“害性”,那就麻煩了。西門大官人當年就因為沒把握好這個度,“酒後亂性”,枉送了卿卿性命。酒是色媒人,茶乃花博士,信哉!
“癢”到這種程度,酒仙也隻好歎口氣:“酒害人!”
其實,“癢”和“害”這兩種極限狀態之間,還有一種狀態曰“傷性。”
曆史上,因酒傷性,最出名的當數東漢的周澤先生了。
講講這個故事吧!話說當年周澤官拜太常之職,事業一帆風順。可美中不足的是,夫妻生活不和諧,常常是一鼓不作氣,再而竭,三而衰。久之,老周幹脆卷鋪蓋到辦公室打地鋪,避老婆如避虎避狼。
當然,周太還是不會輕言放棄的。有一天便借口關心起居,到辦公室看望老公。也許周太猴急了一點,辦公室內,白晝之下,便對老公上下其手。無奈呀,還是一二三衰,二二三竭。
終於,太常周澤下頭不怒上頭怒,按鈴叫來保安,把太太捆起來關進大牢,罪名妨礙公務。
後來,這事傳到社會上,婦女團體暴怒。各家博客爭相八卦,太常周澤便名垂青史了。《後漢書》記載了當時的民間諺語:“嫁人不嫁周太常,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日不齋醉如泥。既作事,複低迷”。
再後來,“太常齋”便成了日常語,譏諷老公借口工作壓力大,在閨房裏拿不下老婆。
當然,周太常是知其不可為而避之,借口吃齋喝酒,以躲如狼似虎的老婆。曆史上更多的則是因嗜酒而造成不能為。比如李白,他曾在《贈內詩》裏對老婆說:
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雖為李白婦,何異太常妻。
所以呀,酒可喝而不能濫喝,“太常齋”可吃而不能常吃。不然,吃成了習慣,麻煩就大了。君不見,才子元稹也曾因喝過量而《懼醉》:
聞道秋來怯夜寒,不辭泥水為杯盤。
殷勤懼醉有深意,愁到醒時燈火闌。
折騰了大半宿,還是不成,睡著了還愁到醒,何苦呢。
酒害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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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周澤傳》:“以(周)澤行司徒事,如真。澤性簡,忽威儀,頗失宰相之望。數月,複為太常。清潔循行,盡敬宗廟。常臥疾齋宮,其妻哀澤老病,窺問所苦。澤大怒,以妻幹犯齋禁,遂收送詔獄謝罪。當世疑其詭激。時人為之語日:“生世不諧,作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
問翎翅好!“失宰相之望”是與酒關係不大,哈哈,俺是胡說,跟好飲之人抬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