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放鬆軍備愚蠢 免受隱形戰爭靠強大軍力
來源:環球網 時間:2008-5-5 10:15:03
隱形戰爭與恐怖戰爭有著必然緊密聯係,兩者均為“非對稱戰爭”形式。追根求源,隱形戰爭與恐怖戰爭的禍手都是霸權主義。
以下文章節選自《軍事與經濟互動論》戰爭遊戲多變幻——隱形戰爭悄悄降臨
當今世界,一種變幻莫測的新形態的戰爭正在向人類襲來。這就是隱形戰爭。
所謂隱形戰爭,是指一國或多國利用其軍事優勢對別國進行軍事非常規非核戰爭使用,侵犯該國主權和國家利益,構成對其國家安全威脅的霸權主義表現形式。軍事非常規非核戰爭的運用形式主要是:軍備鬥爭與軍事交往、戰略包圍與戰略牽製、經濟製裁與幹涉內政。從本質和根源上考察,它具有鮮明的戰爭屬性。它是戰爭形態演變的結果,是一種新的戰爭模式,是現代戰爭的擴延,成為常規戰爭的替代物。它具有能夠掩人耳目、有效避開國際輿論監督,可以不受任何限製、無條件地全時空地付諸行動,手段隱蔽、多樣、靈活、便捷,成本低(或零成本)、獲益大,容易達成戰略企圖等特征。對被打擊者而言,其危害並不比常規戰爭小,有時危害還要大得多。軍事非常規非核戰爭運用形式的出現,為霸權主義國家廣泛運用軍事手段實現其政治目的、戰略企圖洞開了方便之門,找到了最好的方式,好比是暴徒、竊賊身上穿上了貴族禮服,使之搶掠、燒殺可以在眾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實施,而又可以輕輕鬆鬆地逃之夭夭。事實上,它發揮著戰爭的功能,體現著戰爭的規則,造成了與戰爭同樣的惡果,卻又看不到硝煙紛飛。因而,稱其為隱形戰爭。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隱形戰爭的地位作用將愈益突顯出來。這種形態的戰爭相對體現了所謂“文明戰爭”的特點,必然會越來越得到頻繁運用。這將進一步加深國際政治經濟秩序不公正、不合理的矛盾。對世界和平和各國安全構成極為嚴重的威脅。事實表明,有霸權主義、強勢國家對弱勢國家、防禦國家進行的隱形戰爭,就有弱勢國家、防禦國家相應運用軍事力量及各手段對麵臨的隱形戰爭的抵禦和反擊,從而形成“隱形軍事較量”。同時,它還會引發其它各種形式的暴力對抗,恐怖戰爭就是其中的一種。研究發現,隱形戰爭與恐怖戰爭有著必然緊密聯係,兩者均為“非對稱戰爭”形式。所不同的是,隱形戰爭是實力強勢對實力弱勢的欺服性非暴力軍事運用;相反地,恐怖戰爭則是實力弱勢對實力強勢的報複性極端暴力行為。前者是霸權主義的特有權力,後者是恐怖主義的特殊工具。但是,追根求源,隱形戰爭與恐怖戰爭的禍手都是霸權主義。霸權主義是一切戰爭的根源。隻要世界還存在霸權主義及其稱霸世界的行動,包括由其操縱的常規戰爭、隱形戰爭等侵略性戰爭,恐怖戰爭就永遠不會停止、永遠不會被消滅。因此可以說,隨著隱形戰爭的出現,可以獲得一個全新的概念:打是戰爭,不打也是戰爭。這是對傳統戰爭觀和戰爭理論的挑戰,它對於研究、製定國家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從理論上考察,隱形戰爭是對不戰而勝的軍事思想和原則的體現與發展。不戰而勝的思想來源於中國古代《孫子兵法》中“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這一命題。原意是指,在一定的軍事壓力下,配合以政治、經濟、外交攻勢,從心理上瓦解敵軍,使之屈服。孫子這一命題既適用於戰役戰術指導,也適用於戰略指導。後來在《荀子》等其它著作中衍化為“不戰而勝”或“兵勝於朝廷”的思想,於是完全成為大戰略的命題。20世紀以來,西方一些戰略研究者把不戰而屈人之兵或不戰而勝思想作為大戰略的最高準則,均出之於此。核武器出現後,這一古老思想更加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克勞塞維茨在論述戰爭與政治的辯證關係問題時,也曾提出過戰爭與和平難以區分的思想,他指出:“戰爭與和平在根本上是兩個不能徹底劃分階段的概念。” 戰略指導者運用不戰而勝原則,要求對“勝利”作廣義的解釋。強迫敵國屈服是勝利;促使敵國同意和談也是勝利;作為防禦性國家如能促使敵國放棄原擬對己發動的戰爭甚至放棄對己的敵對態度,化幹戈為玉帛,更是勝利;在核條件下,遏製敵國對己使用核武器同樣是勝利。總之,凡是不通過流血戰爭而實現戰略目標的都是勝利。這些被世界各國普遍認同和廣泛關注運用的軍事思想和原則,是隱形戰爭得以逐步形成的理論基礎。
這裏需要突出強調的是,不戰而勝並不是“不戰”,而是以軍事為支撐和後盾,打政治戰、經濟戰、科技戰、外交戰,一言以蔽之,打綜合國力戰。軍事力量在和平時期通常是作為後盾而發揮無形作用和威力的。在某種情況下,為了適應政治的需要,即使在和平時期,軍事力量也可能上升到主要地位,但仍然是為了不戰而勝。必須明確,不戰而勝是在一係列有利條件下才能實現的。爭取不戰而勝必須創造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條件之一是準備戰而勝之。通常戰爭準備越充分,不戰而勝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軍事運用是國家行為。國家運用軍事維護自身安全的方式是豐富多樣的,其中,包括常規戰爭手段,也包括威懾手段在內的各種非常規戰爭手段。那種認為“軍事就是打仗”的“單純武力戰”的理論,是長期存在於人們思想中的一個誤區。必須明確,對於愛好和平的國家、防禦性國家來講,軍事的宗旨和意義在於抵禦外敵侵略、保障國家安全。軍事力量越強大,對敵壓力和威懾力越大,因而防止敵國發動戰爭、進行軍事挑釁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就越增強。一國長期乃至永遠避免戰爭,有能力用和平方式處理國際爭端、國內分裂等關係主權獨立、領土完整、人民和平勞動和生活的國家核心利益問題,是該國戰略上的最大成功和勝利;如果被迫打仗,陷入戰爭之中,無論是打勝仗還是打敗仗,都是戰略上的失誤和失敗,打敗仗則更是戰略上的全麵徹底失敗。有人總覺得仗一時打不起來,擔心軍力用不上,會造成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費。這個問題需要澄清。從打仗的角度講,軍力不用要比用強一萬倍。因為,戰火不斷,國無安寧;按兵不動,國家太平。如果軍事消耗甚至多一點消耗能贏得和平與安寧,那是最值得的。隻有國家太平,財富的創造才有可能。那種以為戰爭一時打不起來就可放鬆軍備的想法,未免過於天真,說明不懂得戰爭與和平的規律,是戰略上的無知和幼稚。不想打仗沒有錯,但並不等於就不會打,不需要準備打。戰爭不是誰想不想打的問題,而是被迫到了沒有退路時不得不打。不想打是高尚的,不準備打是愚蠢的。軍力的最大用途不在於打仗,而在於可以避免戰爭之災。這一結果則有賴於軍力的提升和強大。因而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打得贏就不會打,打不贏就可能會打。被迫打仗往往敗多勝少。這是現代戰爭發展演變的規律和趨勢,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尤其在霸權主義處於強勢、多極化尚未真正形成之前的國際背景下,更是如此。
同時,還必須明確,提出隱形戰爭的概念,絕不是要將戰爭泛化。我們不讚成把所有與“戰”字相關的現象都稱之為戰爭。因為那樣容易模糊戰爭與非戰爭的界限,衝擊軍事和戰爭的特殊職能、作用。判斷、界定是不是隱形戰爭的基本尺度,是要看行為主體實施的行動是否運用、體現了軍事力量的作用和影響。一些借用戰爭之名的競爭性行為(諸如金融戰、貿易戰、文化戰等)則不具有隱形戰爭的屬性和特征,因而不能混淆為隱形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