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布什政府:19個“不知道”的悲哀 --- 美式"人權"的答案

(2007-12-29 14:24:01) 下一個
布什政府:19個“不知道”的悲哀
2007年12月29日 15:09 鳳凰資訊 > 軍事 >

在12月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美國中央情報局有關銷毀審訊“9·11”嫌犯錄像的提問,白宮女發言人達娜·佩裏諾以19個“不知道”或“無法評論”作了回應,引起了媒體及社會輿論的普遍不滿。而此前,布什政府已因涉嫌支持中情局的“強化審訊手段”及“非常規引渡”等行為,麵臨民主黨掌控的國會和美司法部門的調查。那麽,在遭到廣泛質疑之際,布什政府這種“一問三不知”的態度意味著什麽呢?

眾所周知,在“9·11”事件以來的七年多時間裏,無論是軍方,還是美政府中的其他強力部門,都曾因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招致媒體及輿論的譴責,並受到美國會及司法部門的指控。可對於部屬們的錯誤行為,布什政府卻竭盡推卸責任,一概用“無可奉可”之類的托辭,或替自己辯護,或為事實調查設置人為障礙,致使許多涉嫌違法的人和事,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和追究。如今,盡管布什政府此種庇護屬下之舉,一定程度上確能得到當事人的感激之情,也有利於提升自身在部屬心中的威望,但從長遠來看,這種飲鴆止渴的做法,卻是以損害國家利益和政府信譽為代價。而布什政府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與態度,顯然就是一種害國害民害己的短視行為,有朝一日必將遭到人民與曆史的唾棄。

實際上,即便布什政府沒有縱容部屬行凶作惡,也沒有對下屬的惡行劣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許確是真的“不知情”。但當手下們的一些糗事被曝光後,也斷不該以“不知道”為己解脫,更不該以“無法評論”作搪塞,因為對於布什這樣的“大領導”來說,“不知道”屬下的工作情況,就是一種失職或瀆職。退一步說,即使屬下遭到的指控未經證實,身為“領導”的布什不能偏聽偏信,但也應對“指控”表明一個合乎情理的態度,斷不該擺出一副漠然甚至傲慢的架勢。而從實質上說,布什政府“不知道”之類的言辭,恰恰等於是暴露了自身的“懦弱”,承認了自身的“無能”。

美國建立200多年來,一代又一代的美國民眾,一屆又一屆的美國政府,無一不以美國是一個高度法治化國家為驕傲,極度注重“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在國家的日常生活中,民眾尤其要求當政者,既要成為奉公守法和嚴格執法的楷模,又要成為尊重人權、民主和自由的模範。然而,從布什政府對屬下一係列違法事件的態度來看,白宮對法律的藐視姿態和表裏不一的種種做派,已經褻瀆和背叛了美國國家傳統價值觀,嚴重地動搖了美利堅合眾國的立國之本,損害了美國的國家形象,削弱了國家與民族的凝聚力。可見,為一己之私而“寬容”與“放縱”部屬們的違法行為,布什政府等於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可以說,在美國曆史上,沒有哪一屆政府比布什政府更加熱愛和執著於“民主”和“人權”,也沒有哪一位總統對“民主”和“人權”的獻身精神勝過布什。但令人費解的是,就是這樣一屆視“民主”和“人權”為生命和己任的美國現政府,卻對其強力部門製造的種種踐踏民主和人權的行為漠然視之。由此可見,布什政府在民主和人權問題上說一套做一套,以及對己和對人所奉行的雙重標準,不僅是其自身的悲哀,也是美國人民的悲哀,更是人類民主事業的悲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