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北美唯一讓我開心的東西就是開車狂奔在高速公路上,為此我出過一次大車禍,老實了兩天,以為自己從此可以斷了這個開車的癮,還專門住在單位附近,可以走著上班不用開車。最近終於沒忍住,夏天的陽光和大地氣息讓我又開始了狂飆的日子。每天下班出去鍛煉身體,會鍛煉完後再去高速上跑兩圈,為的就是那種邊聽音樂邊飛奔的感覺。自己這輛灰不拉幾的CORROLLA成了自己的最愛,給她維修從來都是最好的,再貴也不眨眼。這小車好像也跟我心靈相通,隻要是維修得當,跑起來非常聽話,啟動及其快,加速也快,大部分時候可以把其他車壓後。雨天跑時,我故意讓她在積水的馬路上跑,看見白色水花飛濺,車,人,大自然玩在了一起,真好。
我一直琢磨要開車跑遍北美。沒想好一個人走好,還是找個誌同道合的人走好?這年月,誌同道合比黃金還金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