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治製度是有它的民主的真實性的一麵也有它的虛偽性的一麵。
真實性:
比如,司法獨立。本人就幾次被選上陪審團的侯選人。雖然最後沒被選上。但本人確實留下了深刻印象。陪審團的特點是讓公民參與對一件刑事案件民事訴訟或糾紛或法律上有爭議的事件做出判決。這就體現了它的民主的一麵。而且,政府可以為窮人提供律師以得到窮人和富人的相對平等。當然,政府提供的律師肯定沒有私人請的律師有競爭力,這是它不完美的一部分。
又如,私人可以擁有槍支。美國人以為,人人都應該擁有槍支,如果政府不為民眾辦事,就可以起來推翻它。這一條被列在美國的憲法中。但有多少用,是個問題。武器發展到今天,你能起義和政府對著幹並推翻政府嗎?不可能。而且,私人武器卻給美國帶來了一些濫殺無辜的事件,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本人曾想發明可以控製槍支的技術,可惜沒有被采納。這是美國人根深蒂固的是理念造成的。就是,私人可以擁有武器,而且不應被他人控製。
又如,人人可以發表意見而不坐牢,當然,這也不是無限的,如果你過了,危害了它的國家利益了,它當然要抓你。所以,它有真實性和虛偽性的二麵。
美國政府是三足鼎立。國會是製定法律。總統和政府是執行法律。司法部門是監督法律的執行。優點是相互鉗製。缺點是,效率不高。政府正確的舉措並不能馬上執行,須通過法律商議,談判等等手續。
虛偽性:
很多不明真相的國人以為,美國是個民主的國家,政府都在為公民在辦事。其實不然。
從選舉上講,美國總統選舉采取的是差額法。就是,每個州有選分,選分的多少由該州的大小和人口多少來決定。大的州,如加州,人多地大,選分就多。阿拉斯加人少,選分就少。總統選舉的最後結果是由所有州的選分加起來決定。並不是簡單的公民選票相加決定。
為什麽美國被有錢人綁架了呢?總統選舉一定要有有錢人的支持。一個廣告就是幾千萬,窮人如沒有財團的支持怎麽選?
美國的議員和州長很多都是被有錢人支持和操控的。稅收有很多漏洞就是為有錢人加的。難怪伯菲特說,他交的稅率比他的秘書還低。石油公司美孚去年收入是幾十億,可它不用交稅還可以退稅。為什麽?因為布什當總統時通過了一條法律,讓石油公司投資研究替代能源,這樣,石油公司可以每年低稅。其實,讓石油公司研究替代能源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們不可能找新的能源來損害它們的生意的。為什麽會有這條法律?因為,那些議員們,一旦被選上後,就要為支持他們的財團做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