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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代科學哲學剖析文學藝術中的“真”與“美”

(2005-01-06 05:11:29) 下一個
1

在科學上,真,是指一個邏輯上可證偽,又至今尚未被證偽的命題。

2

在藝術上,是沒有真偽的。
藝術的現代定義是:在(感者)感官可接受的空間裏,用在給定的時間裏(感者)可感的形式去引起(感者)非理性的感受。

“非理性”是關鍵詞。它把藝術作品與任何作品區分開來。(以語義哲學來說,這把定義“藝術”的困難,轉嫁為定義“非理性”的困難。)

以此,追求“真,善,美”是某種聖行(宗教行為),而不是藝術行為。

要求藝術追求“真,善,美”與共產黨人要求藝術“為革命服務”有著相同的邏輯。
 
3

美,在嚴格的現代哲學中是個不存在的概念, 因為它是不可證偽的。

美學,即藝術哲學,是非科學。因為科學的現代定義要具有可證偽性。
 
由此一來,美學,即藝術哲學,僅僅是類似於玄學的東西;是可以通過想當然,把一切腦子裏的臆想都可以裝飾一下,當論文來發表的非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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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色書生 回複 悄悄話 不懂就問,有不同意見就提出來。

1。在科學上,如果一個邏輯上可證偽,又至今尚未被證偽的命題,最多隻能被稱為命題。已經被證明的,但仍然可能被證偽的命題,就是定理。

2。“藝術的現代定義是:在(感者)感官可接受的空間裏,用在給定的時間裏(感者)可感的形式去引起(感者)非理性的感受。”

好像宗教形式(可能還有氣功之類)也具有定義中的功能,難道它們也可以被稱作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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