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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 沙發 板凳 地板 席夢思 42 - 棄子

(2024-10-15 08:31:41) 下一個

當你見到天上星星 可會想起我
可會記得當年我的臉
曾為你更比星星笑得多
當你記起當年往事 你又會 如何
可會輕輕淒然嘆喟
懷念我在你心中 照耀過
我像那銀河星星 讓你默默愛過
更讓那柔柔光輝 為你解痛楚
當你見到光明星星 請你想 想起我
當你見到星河燦爛
求你在心中記住我
當你記起當年往事 你又會 會如何
可會輕輕淒然嘆喟
懷念我在你心中 照耀過
我像那銀河星星 讓你默默愛過
更讓那柔柔光輝 為你解痛楚
當你見到光明星星 請你想 想起我
當你見到星河燦爛 求你在心中 記住
記住我
--《明星》by 張國榮

幾日後,公司的通知如期而至。按照合同約定,公司在我入職時支付了大學的培訓費,條件是需為公司服務滿兩年。如今工作時日尚未到頭,僅一年十個月,我便決定辭職,因此還需補齊剩餘部分的培訓費用,約兩千塊錢。

在職的最後一天,我拿著錢去了人力資源部,接待我的是林大。

我問:交了錢,我和公司就兩清了吧?

林大簡潔地點了點頭:是的,你的檔案公司會幫你轉到街道或外服。

我沉默片刻,低聲道:很抱歉,兩年也不到就離開公司了。

她笑笑,淡淡地說道:沒事兒,祝你今後事業順利發達……晚上有空嗎?我想請你吃頓飯。

飯店選的是我們曾經去過的MLZ酒家。林大說記得我喜歡這裏的菜,點的全是我曾經喜愛的。那一刻,我仿佛置身於某種無形的往日情誼之中,卻透著一種無言的沉重。

寒暄幾句,剛拿起筷子,林大便直截了當地問道:你辭職,是為了三弟?

我沒有躲避,點了點頭。她接著道:我早就告訴過你,別和三弟混在一起,她有男朋友。你為什麽不聽?

我沉聲問:你認識她男朋友?

林大微微點了點頭。我心中一陣難言的苦澀湧上來:你覺得三弟和他男朋友比較般配嗎?

林大沒有作聲,沉默裏似乎包含著某種未說出口的無奈。麵對這沉默,我歎了一口氣:不要怪三弟,是我追的她。

這時,林大冷笑了一聲:你個笨蛋,被人賣了還幫著數錢。你真的以為和三弟會有未來?不會的。所有人都知道,包括三弟她自己。她不過是在利用你,擺脫那個公子哥罷了。現在你成了她的棄子,你自己還沒看清?公司裏誰真心對你好,誰在利用你,你心裏沒點數嗎?我那天那腳踹輕了,沒把你踹醒是嗎?

林大的話如一陣冷風,將我心中的世界擊得粉碎。那一刻,我才明白,那晚她踹我,並非因為我要欺負三弟,而是阻止我沉淪其中。我苦笑道:我或許就是那種大愚若智的笨蛋吧,但林大,你對我的好,我會一直記在心裏的。

我雖然強作鎮定,但心裏卻仿佛打翻了五味瓶。雖然表麵上我很平靜的說著話,但內心卻是五味陳雜,如同打翻了調味盤似的。我感激於林大對我進公司以來的關照;對於現在尚未報恩便已然離開公司,離開林大感到遺憾;更對自己辜負了林大對我的一份感情而感到愧疚;然而,麵對林大對三弟和我關係的定論,心中卻又隱隱作痛;林大的“棄子”之說擊碎了我最後的自尊,這棄子的評價對我的打擊遠甚於卑鄙小白臉,我甚至認為這是對三弟和我之間感情的褻瀆;我又不得不承認我的內心深處隱隱作痛,林大應該是在我的心裏種下了那粒名叫懷疑的花籽。她,動搖了我對三弟的信任。

飯局變得沉默而壓抑,菜肴再美味,此刻卻如同嚼蠟。林大估計也是。我們倆默不作聲的吃著,如同完成任務般,隻想盡快把點的菜吃完,好早點結束這尷尬的飯局。

正吃著,門口溜進來兩個小孩,一個六七歲大小的男孩領著一個四五歲的女孩,穿的邋裏邋遢的,男孩手裏拿著一支透明包裝紙包著的玫瑰花,女孩跟在後麵,手裏拿著一個籃子,裏麵有大概十來支一樣的玫瑰。男孩一進門看到服務員都在忙,趁著沒人注意,就朝最近的坐著一對男女的桌子跑去,然後衝著男的說:大哥哥,買支玫瑰送你女朋友吧,很便宜的,就十塊一支。然後開始一桌一桌的推銷玫瑰。
有幾桌情侶很大方,就掏錢買了。但凡買了的,男孩都會很客氣的送上祝福:祝你們早生貴子,白頭偕老。
有些不肯買,男孩就會討價還價:八元一支,好不好。五元,不能再便宜啦。但凡五元也不肯買的。男孩都會用家鄉話送上一串“祝福”。
很快,小男孩就帶著妹妹來到了我和林大的桌子旁。
小男孩:大哥哥,買支玫瑰送你女朋友吧,十塊錢一支。
我剛想說我們不是男女朋友,但這種敏感時分,還是沉默是金。我看了看林大。
林大:我們是同事,我不是她女朋友。
小男孩不理林大,仍然衝著我說:你買了玫瑰送給她,她就是你女朋友了。小姐姐長那麽漂亮,你很賺的。
我看林大沒再開腔,便準備拿錢買花。這時,飯店的服務員發現了小男孩,快步跑了過來,一把抓住他,凶巴巴的把他往外拉:怎麽又是你,出去出去,別在這裏影響客人吃飯。
小女孩看到哥哥被抓,一邊哭,一邊跟在小男孩後麵往外走。我心一軟:小妹妹,你過來。你籃子裏還有多少花啊?
小女孩估計都不會數數,呆呆的看著我。我看了一下,還有十幾支。就跟她說,我給你一百元,你把剩下的花都給我吧。
我從皮夾子裏拿了一百元放到小女孩手裏,然後把籃子裏的花全拿出來放在桌上。
小女孩開心的跑著追哥哥去了。小男孩已經被服務員推到門口,仍不忘伸長了脖子衝著我和林大的方向大叫:祝你們早生貴子,白頭偕老。引得飯店裏的食客都哈哈大笑。
林大看著我道:自己都沒工作了,還甩派頭,亂花錢。
我:我看小孩可憐嘛。
林大:小孩是可憐,可你的錢他們能拿到一分嗎?
說著指了指窗外。我順著林大指的方向望去,隻見飯店門口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將兄妹倆剛才賣花的錢盡數收去,放入自己口袋,又從自行車後車架上拿出一捧玫瑰,放入籃子,帶著兩個孩子去隔壁飯店賣花去了。

我默然無語,心中一片酸楚。那一百元錢,對我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到了三弟曾經說過的社會之醜惡,改變之艱難。我突然感到羞愧,為自己對三弟真情和信任的動搖感到羞愧。飛蛾撲火,隻是以死來證明它對光明對美好的向往,以死來實現那一瞬間的璀璨輝煌。

看著一桌的玫瑰,林大的心情卻似乎好了很多。拿起了一支玫瑰,聞了聞,突然問我:一個男孩走過一片玫瑰花園,裏麵開滿了玫瑰。你覺得他會采下看到的第一朵,然後帶著它走到最後;還是每看到一朵更美麗的,就換一朵,這樣走到終點時,他手裏的就是花園裏最美麗的玫瑰;還是你覺得他會一路走著,期盼著下一支更美麗的,結果空著手走到了最後?
要在平時,依我的流氓本性,我也許會說:路邊的野花不采白不采。可是現在的我滿腦子想的都是三弟去香港的前一晚我們承諾過的山盟海誓以及對這個惡俗社會的反抗之心。我也不想再給林大傳遞任何錯誤的信息,不想讓她的誤解繼續下去。我脫口而出道:我覺得他可能會把自己的心挖出來,埋在那朵玫瑰旁邊,用他的血來滋潤養育那朵玫瑰,直到最後和那朵玫瑰融為一體。
林大:啊呀,你怎麽這麽血腥這麽暴力啊。

我沒有回話,隻是靜靜看著林大。聰明如她,林大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她輕輕歎了口氣:你是說,你的心已經給了三弟?

我默默的點了點頭。那一瞬間,我知道自己永遠失去了林大,愛情也好,友誼也罷。

林大沉默了許久,終於說道:“你為什麽對三弟這麽好?她都不要你了,你還死心塌地跟著她。為什麽?”

我無言以對。林大忽然拿起桌上的玫瑰,一把扔到我身上,似乎還不過癮,緊接著拿起茶杯,將茶水潑到我臉上。然後她抓起包,頭也不回地衝出了餐廳。我靜靜地看著她離去,這次,我沒有追上去挽留她,隻是透過玻璃窗看著林大哭著攔了輛出租車離開了。

我轉回頭,附近的食客都在看著我,琢磨著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剛才買了所有玫瑰的大情聖怎麽一會兒竟然被女友潑了一臉茶水。我用餐巾擦了擦臉,揮手叫服務員過來買單,服務員走過來告訴我,林大在點菜時已經把賬結了。我默默起身離開,留下了那一捧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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