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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騰飛涉危害國家罪,已經被逮捕!

(2010-05-06 06:40:47) 下一個
原題目:《號外!好!袁騰飛涉危害國家罪,已經被逮捕!》

袁騰飛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國家安全局已經介入調查!央視主要領導也逃脫不了幹係!

/來自***社區 */

  如果辱罵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的、開國元首毛澤東主席都不是犯罪的話,大家可以連胡錦濤、溫家寶等在職國家領導人也可以在任何場所肆意辱罵了!袁騰飛已經涉及到分裂國家罪、擾亂公共秩序罪、反革命罪、危害國家安全罪!

  袁騰飛的言行已經嚴重危害了中國社會的安全!陰謀顛覆政府,密謀策劃以披著公開的、合法的、和平的方法,試圖推翻人民政府,想改變政府的性質,向全國人民灌輸反動思想,公開與中央人民政府相對抗。

  袁騰飛涉嫌參加國內外的間諜組織,以口頭、文字等方法進行以反革命為內容的宣傳煽動。這種宣傳煽動,不是麵向個別人而是麵向廣大群眾實施的,同共同犯罪中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如教唆他人去殺人)是顯然不同的。他是以反黨反革命為目的,同少數人的落後言行以及由於疏忽大意寫錯標語、喊錯口號等等之間具有嚴格區別。他涉嫌試圖顛覆和破壞國內安定團結,犯了嚴重的危害了國家安全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零三條 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五條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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