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間似乎應存在著一個公理,萬事萬物都遵循的規則。否則,宇宙何以亙古恒常。這個規則就是“因果”,有因必有果。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世人既然能夠接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為什麽卻不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原來,我們往往忽略了時間這一因素。小小一粒種子,都要經過整個夏季,才有收獲。何況人類行為的果報呢。但遺憾的是,世人難以突破以一生為限去分析問題,仿佛生命隻有這幾十年光景。其實,我們的生命在這一次生死之前,不知經曆了多少次生死,在這一次生死之後,又不知要再經曆多少次生死。而因果律,是不限在這一生一世上作用的。因為人生百年,在宇宙的時間長河中隻是滄海一粟,如白駒過隙,稍縱即逝。水中的一個浮遊生物,以人的一天為一生。比我們人類高等的生物,看我們人類的一生恐怕也隻是他們的一天吧。這樣看來,我們還會耿耿於懷地去計較今生的善惡因必須要在今生結善惡果嗎?“不是不報,時辰未到”。佛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做者是。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要知道你現在為什麽是這樣的結果嗎?因為你前生就是這樣種的種子;要知道你下一世什麽樣嗎?隻要看看你現在做的就知道了。
明代大學士王日休說:“若不信此語,何不以目前之事觀之?人生所以有貧富,有貴賤,有苦樂勞逸,有榮辱壽夭,其禍福種種不同,雖曰天命,天豈私於人哉?蓋以人前生所為不同,故今生受報亦不同。而天特主之耳。是以此身謂之報身。報身者,報我前世所為,故生此身也。……譬如人有功罪於外,當受賞罰於官府。官府豈私於人哉?特以有功當賞、有罪當罰而主之耳。豈以賞罰無故而加於人。世間官府,猶不以賞罰無故而加於人,況天地造化,豈以禍福而無故加於人乎?是知以前世所為有善惡,故以福禍而報之也。以其不能純乎善,故不得純受其福報。乃有富貴而苦夭者,有貧賤而壽樂者,有榮寵而悴辱者。其為果報,各隨其所為。如影從形,如響應聲,纖毫不差。故雲:種桃得桃,種李得李。未有種麻而得豆,種黍而得稷者。唯種時少,收獲時多。故做善惡時甚小,收福禍之報甚大。”這裏有一個概念,就是善報和惡報的“果”都比“因”多。不能不令我等戰戰兢兢。想起三國時劉玄德的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初讀時還不以為然,現在則思之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