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腳”到“剩女”,說說我們的社會規範
很久沒上文學城,昨天一上來就看到那篇頗有爭議的剩女文《我是剩女,我看到的男人世界》(BY 九月豆),讀了下邊的留言,突然有寫點東西的衝動,於是有了這篇小文。
以前本人有些不能理解,為什麽國內女性一過二十五歲還沒有男朋友的話,父母及三姑六婆就急的跟什麽似的,就連整個社會都貌似站旁邊憂心忡忡,不厭其煩地告戒小女子們“不要挑”“過得去就行了”“男人都那樣”“反正就是過日子”等等等等,就好象這些女人不結婚(或者是晚幾年結婚),就是她們做人的徹底失敗就是家庭的徹底失敗就是整個社會的徹底失敗似的……
想想中國人口眾多,這個現象很是說不過去對不對,多些女人晚婚甚至不婚,不是對控製人口大有好處嗎?家長急還說的過去,社會你跟著瞎操的啥心啊?
後來嘛,等到“剩女”一詞被廣泛使用,我終於恍然大悟,感情是這麽一回事啊──如果二十八九歲都還沒結婚,就成“剩女”了,所以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把女孩女人們往婚車上送,管它婚車合不合適,管她們願不願意,隻因為,再沒什麽比變成“剩女”更讓人覺得恐怖更讓人覺得可怕的了!
哈哈,諸位,猜猜我由此聯想到了什麽?
我聯想到了百年前的“小腳”!是的,“小腳”,現在基本上一提起就讓人覺得很丟人的“小腳”。
剩女怎麽會和小腳連在一起?且聽我細細到來。
有沒有女人喜歡纏小腳?這個世界無奇不有,估計是有的。是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願意被纏小腳?Hell no,用外力把一雙腳弄成畸形,痛死人了,女人瘋了才會喜歡!那麽,為什麽在長達數百年的時間裏,中國女人卻是樂此不疲,不但自己纏,還逼著自己的女兒孫女纏?……很簡單,不纏小腳你就嫁不出去,這是整個社會的標準規範,一旦違背就會被人恥笑,會讓你的日子過的非常非常的難受。
所以,廣大的婦女及女童們,自覺自願地遵從並維護起這一社會規範,一代又一代地淚眼婆娑地纏著小腳,一直纏到二十世紀。
同誌們啊,何其相似,如今我們的社會又製訂出了“剩女”這個規範,到了年紀還不結婚,你就是“剩下的”,“別人不要的”,甚至是“殘次品”了!……不想當殘次品,不想被人看不起?好啊,趕快找個男人把自己嫁掉吧!
說實話吧,我覺得這種心態很瘋狂,所謂婚姻象鞋子合不合腳隻有自己知道,所謂一樣米百樣人,為什麽非要逼著所有的人都套上婚姻這雙鞋子?何況現今的男同胞確實有很多問題:比如理直氣壯地對婚姻不忠,理直氣壯地包養小三變向納妾,理直氣壯地出入聲色場所,還絲毫不覺得傷害了妻子,好象男人就該如此。甚至當有的女性因為這個原因對男人對婚姻失去信心而選擇單身的時候,從不反思,反而指責她們“沒有男人要娶的女人都是閣下這樣的說法”(“橫海郡”語),或者嘲笑她們“老大嫁給卡車司機”(“油炸響鈴”語),更有甚者,甚至很侮辱人的說“Left over women usually have some kinds of defects in either mind or physical”(“R01grant”語)。
我這裏不想討論女性選擇單身對還是不對,各人有各人的經曆境遇和生活環境,你遇到了一個好男人,沒準她就非常不走運地錯過了;你看到的都是模範家庭,而她就很不幸地看到聽到的都是“維持婚姻”;或者你對男人的要求隻是養家服口,而她想要的卻是更多,追求著一種不太可能存在的soul-mates的境界……你可以說她以偏慨全過於浪漫,但是她也有選擇的權力不是?她自己過自己的日子,沒花你的錢,沒傷害你的家庭,沒要你納稅養她,怎麽她的寧缺勿濫就讓你們這麽不安,非要給人安上一個帶著強烈侮辱色彩的“剩女”名頭呢?為什麽就非要逼著所有人都出嫁才心情舒暢呢?
當年的纏小腳是出於“從眾”,出於當時的社會規範。時隔百年,難道還要讓女性因為“從眾”,因為害怕變成“剩女”,因為你們製定出的社會規範,而不得不匆匆找個人把自己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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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估計這篇小文會引來“社會規範的代表們”,尤其是男性代表們的猛烈炮火,本人太忙,沒功夫一一回貼,就此先交待幾句作者背景:本人大概也在你們的“剩女”之列,最近正非常猶豫地要不要第三次步入圍城。我身心正常健康快樂,也沒有要找王子的心理,主要糾結在於“值不值得”的問題──我現在日子過的不錯,家裏我最大,想幹啥就幹啥,幹嘛給自己找堵,領個人回家?還要處處考慮他的感受,弄不好最後搞到硝煙四起,戰火連連,傷心勞力還破財?也有朋友勸我說“就當找個伴”,不過問題是至少在以後十年我都不會缺伴啊,隻為找個伴就打破如今這種自由自在的生活,貌似代價太大了……至於十年以後,GOD,十年以後,世界還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