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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哲勝的“潑男駡街”

(2010-06-25 08:18:28) 下一個
洪哲勝的“潑男駡街”


張三一言


[一]、
共產黨對六四的定名由暴亂(動亂)而風波、事件。共產黨定名的意義是∶風波=不是屠殺、事件=不是屠殺。
張三一言反反駁∶不是風波=不是“不是屠殺”、不是事件=不是“不是屠殺”。
在這個意見分歧中∶洪哲勝的意見∶六四是事件。後不斷修正為“六四事件是個屠殺事件”。


[二]、
共產黨用的是“黨文化”義。
張三一言用的是“特定政治現實”義。
洪哲勝用的是“普遍字典概念”義。


[三]、
張三一言多次說過了,從抽離政治現實的純理論概念角度來說,洪哲勝有理,而且比張三一言更有理。


[四]、
隻是,僅僅隻是∶洪哲勝的象牙塔多了一些,現實感少了一些。

20100625


以下是對洪博士《六四事件是個屠殺事件》注答【】



洪哲勝 六四事件是個屠殺事件。可以反對它“不是屠殺事件”的主張,不可


2010-06-24 03:45:28 [點擊:15]
六四事件是個屠殺事件,可以反對它“不是屠殺事件”的主張,不可反
對把它稱為“事是個件”的作法。

我從來沒有主張“六四不是屠殺事件”,我自己也用過“六四屠殺”。
有人為了反對中共,就把中共沒有用錯的東東,也要拿出來嚴批,
這隻會讓自己顯得無理∶張三完全可以批評中共“六四事件沒有屠殺”
或者“六四事件不是屠殺事件”的主張。他的“六四不是一個事件”
就非常非常的過分了。

【你隻要有一些政治現實感,也有解讀別人文章本意的誠意,你應該看到∶張三一言“事件”的現實意義就是‘批評中共“六四事件沒有屠殺”或者“六四事件不是屠殺事件”的主張。’你在別人爭論這個關鍵問題時上出來說“是事件”。請問其客觀效果是不是多少有些反對“六四是屠殺事件”的意味?我認為有這個意味,所以感到你少了一些人性。】

如果,“六四不是一個事件”,那麽經常討論“六四事件”的每一個人
就都被張三一言罵到了。

【張三一言說“六四不是一個事件”=“討論“六四事件”的每一個人
就都被張三一言罵到了”。好像沒有這麽一個道理,他不應該有這樣的邏輯。】

我好心地給你指出這一點,免得你有機會就出來獻醜,沒有想到你居然
因而罵我少一點人性。我想,亂罵人當然也是人的一種品性,可是,舉
理論事不亂碼人,也應該是人的品性之一吧?

【我想,“少一點人性”這個陳述即使是過火或失實了,也不是罵人;反而,我覺得“駡街得潑男”、“免得你有機會就出來獻醜”多少有一些罵人的味道。】

當有人被你的言說所誤導而認為我是在反對你的“六四是屠殺事件”時,
我當然請他們拿出證據來了?我還有什麽更加人性的表達方式嗎?請別
意味錯誤地說什麽“六四不是一個‘事件’”才能顯示自己的人性。這樣
做,你讓自己顯得無理,顯得自己象個駡街得潑男。你自己喜歡,我現在
不想反對了,但是我怎能學你潑男駡街那?如果不駡街就缺點人性,這樣
的人性,何用?

【請看我的《拿出證據來》。你有權利與任人討論問題,也有權利拒絕與任何人討論問題。隻是若要討論最好能心平氣和,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發脾氣罵人“潑男駡街”並不能提升你文章的說服力。】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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