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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貪汙案,家產千萬 半數來源不明, 判10年

(2008-02-15 18:59:19) 下一個
巨大貪汙案,家產千萬 半數來源不明, 判10年。


貪官可以放心貪了,六七百萬財產,一個來源不明,就掩蓋了一切。看下麵文章。

深圳環保貪官樊慶恩家產千萬 半數來源不明

星島環球網 www.stnn.cc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日前對深圳環保局原處長樊慶恩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樊慶恩有期徒刑十年。據查,樊慶恩共有1296萬元財產,其中半數無法說明來源。

  《南方日報》報道,公訴機關指控,樊慶恩在擔任深圳市環境保護局項目審批處副處長、處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從中大肆收受賄賂款。

  據查,截至2006年10月,樊慶恩的個人及家庭財產共計人民幣1296萬元,港幣142萬元元,美元1.23萬元。該財產包括境內外銀行存款、現金、房產、投資、股票、車輛等。被告人樊慶恩家庭現有財產加上曆年支出、扣除其家庭合法收入與受賄款外,尚有人民幣648萬元、港幣42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法院判定,樊慶恩所收受的賄賂款人民幣58萬元、港幣1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能說明財產合法來源的差額款項人民幣648萬元、港幣42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樊慶恩在接受深圳市紀委調查期間有自首情節,樊慶恩的家屬亦退清了涉案的全部受賄款及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的巨額款項。

附:深圳2006年69人貪汙賄賂落馬

  深圳市紀檢監察機關2006年共查處貪汙賄賂等違紀違法案件60件69人,瀆職侵權案件43件47人,其中涉及局級官員2人,市屬國有企業領導3人,處級官員47人。

  深圳紀檢監察機關去年重點查辦了市駐深工委原副巡視員王海玲受賄案、深圳市環保局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原主任樊慶恩受賄案、鹽田區直屬機關物業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汪國棟受賄案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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