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被休士頓警方衝進中領館逮捕和毆打的中國駐休士頓副總領事鬱伯仁。24日下午事發時他和夫人坐在領事館的座車中,看見後麵的警車閃燈,他便停下車,等了數分鐘。停了下來 5 分鍾還不出來,當然繼續走。
使館、領事館是中國領地。鬱先生是外交官,享有外交特權。警察說不知道那是中國領事館。這本身就是謊言。本市警察對一般大街和重要小巷都應該了解,而對位於Montrose街3400號重要大街的中國領事館不認識,於情於理都解釋不通。就算是他們真不了解,領館的自動車門開啟後,警車也尾隨而至。就算跟蹤進來有可恕之處。在家門口對話(更何況是外交機構大院),不存在逃離和雙方交手的問題,何況車裏還坐著鬱領事的妻子和女兒。警察此時完全可以問問究竟。也完全應該給鬱先生回答問題的機會。
跟進來已屬無禮,不問原由就銬人,真是是粗暴得很。在休斯敦,汽車無牌照行使時有所見。
領事的車牌不見並非大錯,何況前麵的車牌尚在,後麵的遺失領事未覺察到,實屬正常。警察跟進之後不問原由就打人上銬。警員見領事是亞洲人(甚至看出是中國人),種族偏見之火上延。領事教訓他們,這裏是領事館機構,不許撒野。於是警員們老羞成怒,置工作守則與值勤禮儀與不顧。甚至連起碼的人倫修養也沒有。這不是一般的誤解,這是美國警員對中國外交人員的人身攻擊,是對國際準則的粗暴踐踏。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會表示憤怒和抗議。我對休斯敦有如此低下的警員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