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親情
20歲時,對親情沒有什麽明晰的概念,認為父母沒日沒夜地操勞是理所當然的,兄弟姐妹之間互相幫助是天經地義的,我認為隻要不讓父母操心就是愛父母。至於父母吃的好壞,穿的冷暖似乎與我無關,從沒有在頭腦的理智中提過這個問題。
30歲時,兄弟姐妹各奔前程,偶爾有事相求就是親情的標誌。那時我覺得自己隻要不給父母丟臉就是愛父母。至於父母需要什麽,沒想過,也不敢想,因為想了也沒用,沒能力滿足。於是故意忽略此問題的存在,想當然地認為父母過得很好,以此心安理得地忍受自己的無助。
40歲的我,認為能夠對父母盡孝是我的福份。今天我所理解的對父母的愛是讓父母幸福,是以父母喜歡的方式讓父母幸福快樂。並將此視為我自己幸福的組成部分。親情在我眼中是一個無限溫柔的字眼。我不再把兄弟姐妹、父母對我的愛視為理所當然的事,而是在心中充滿感恩。我把對親友的救助視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我在與親友相處時,少了許多虛榮與驕傲,多了些謙虛與平和。我由過去在乎我在親友眼中的形象轉而在意親友的感覺與需求。能夠給親友一些幫助與關愛使我感到由衷的快樂。
二、關於友誼
20歲時,朋友就是另一個自我,他必須處處和我一樣喜歡同樣的顏色,同樣的小說,同樣的遊戲。如果他心中有一個秘密沒告訴我,我會深感受到傷害,把那理解成是對我的不信任。如果我沒有把自己心中的秘密告訴朋友,我會覺得自己卑鄙、慮偽,因而有種罪惡感,但如果朋友把我告訴他的秘密外傳他人,我認為那是赤裸的背叛,會有椎心之痛。
30歲時,朋友是我實現目標的手段,因此不加選擇,多多益善,剜到藍子裏的就是菜。因為那時時髦的話是朋友就是生產力,朋友就是財富,朋友就是一個隨時支取的存折。由此心態出發,交朋友完全出於自己的需要,自己需要朋友的需要,自己需人幫助的需要,自己需要,自己需要表現自己的需要。在與朋友交往中,我更在乎自己的交流的需要感覺,偶爾在乎朋友的感覺隻是因為怕失掉朋友。
如今40歲,朋友是我生命的一部分。40歲的生命曆程,使我認識到做為精神意義上的那個自我,就是在我生命深處存留所有記憶的綜合,而朋友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一旦一個人成為我的朋友,他就在我的生命中刻下了永遠無法磨滅的印跡。正是這種生命感悟,讓我知道了珍惜朋友,珍惜友情,珍惜人與人之間的機緣。基於這種認識,凡是把我當作朋友的人,我均善待之,而我視為朋友的人則是有選擇的,擇善而從之。當我把朋友視為我生命的一部分時,就使我在交朋友時,少了一份功利,多了一份人情;少了批評、挑剔、苛責,多了讚揚、寬容和鼓勵。在與朋友交往時,我不再隻關心自己的感覺,而是更多地在乎朋友的感覺。我不再強求朋友與我是否相同,我會為彼此存在著差異而高興,由此我體會到了朋友之間過濾掉功利算計之後純粹潔淨的友誼所帶來的歡樂與安慰。在我心中常常充溢著對朋友的感激之情,感謝命運讓這些朋友出現在我的生命裏,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
三、關於愛情
20歲,我分不清愛情與需要的區別,以為對異性的原始衝動就是愛,所以實現愛就是原始衝動的自我滿足,關於愛情的浪漫隻是無窮無際的幻想畫麵。
30歲時,我認為愛情存在於幻想中,是人們為逃避現實痛苦而編造的神話,是人們不敢正視現實而刻意不肯醒來的夢。30歲,我眼中的愛情,就像激情的潮水去後裸露的海灘,展現在麵前的是荒涼與粗陋,愛情蛻變為滿足自我欲望的方式。人們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不休,為了本來就不存在的自尊心大罵出口,為了各自的蠅頭小利而彼此勾心鬥角,互相傷害,在潛意識裏都把對方當作終生與之戰鬥的敵人。仿佛兩個生命走到一起就是為了互相折磨。30歲的我不相信男女之間有真愛,隻有需要與滿足和功利算計而已。
40歲的今天,我認為愛情是我生命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愛情不再是幻想與夢境,她是我真實的生活。40年的生命曆程,我體會到男女之間不僅存在真愛,而且她的程度是沒有上限的。兩個真心相愛的人會創造出無窮無盡的歡樂,會在兩情相悅中使靈魂升華,會讓人在溫柔之鄉中萌發出再次出征的雄心。40歲的男人,已經不再沉迷於女色,會把愛從情欲的母體中剝離出來,體會到她的純粹精神意義上的內含。從而感悟到愛就是不求回報的給予,就是對另一個生命無私的關懷,就是從心底裏希望對方幸福快樂的心態。當對方也以這樣的愛回饋時,幸運之神就降臨了,心靈碰出來的愛情火花會驅走兩個生命裏的寒夜,人生從此步入溫暖與光明。愛情喚醒了我麻木的心靈,愛情激起了我奮鬥的雄心,愛情讓我以善心與寬容待人,愛情讓我原諒一切不可原諒的人與事,愛情讓我相信靈魂可以永生。
四、關於家
20歲,家在我的概念中,指的是父母的家,那個給了我生命的地方,那座居住十幾年,我急於逃離的卻又永遠眷戀著的老房子。至於屬於我自己,那是腦海中閃過的無數幻想畫麵的隨意組合。沒有確定的形狀,沒有具體的內容。是一幅遠景鏡頭的模糊畫麵。
30歲,家在我腦海中的概念是一個吃飯睡覺的房間,是一個下班後不得不回去的地方,是沉重的負擔,也是煩惱與痛苦的根源,是一個麻煩層出不窮、為安寧而建立卻永不得安寧的地方。我懷疑自己為什麽要成家?更不理解祖先們為何把家看得那麽神聖,我懷疑他們神智是否清醒,除了物種的繁衍,我看不出家的存在有任何其他的理由。
40歲,家在我腦海中,是愛的巢穴,是靈魂的港灣,是我修養生息的地方。在這裏我可以脫去所有的麵具與偽裝,赤裸地麵對真實的自己,家把我與喧囂的塵世隔開,給了我一份屬於自己的寧靜。在這裏,身體是放鬆的,心靈是和諧的,靈魂是自由的。幸福象空氣一樣環繞在我的周圍,40歲,我終於建起了自己理想中的家園,過上了自己想過的理想生活。
五、關於金錢
20歲時,我視金錢如糞土。當有人對金錢津津樂道時,我會斥之以鼻,甩出一句:金錢不是萬能的,同時投去鄙視的目光。那時我會把事業、理想、友情、愛情、國家、民族等詞匯所承載的價值與金錢的價值放在同一天坪上稱量,用簡單的邏輯推論出金錢算不了什麽。人生有那麽多值得追求的美好的東西,因此覺得充滿了希望與挑戰。這樣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忍受學生時代的清苦,同時故意忽略父母為養育我而付出的艱辛,以此求得心理平衡。
30歲時,我突然發現沒錢是萬萬不能的。因此,視金錢為一切,幾年的獨立現實生活,使我認識到20歲時的天真與無知。在現實人生中,理想、愛情、友情、親情、事業等均離不開金錢,尊嚴要靠金錢來維護,善心要用金錢來表達。甚至人格也得借助金錢的力量才得以彰顯。於是,我又再一次把金錢與其他價值,諸如愛情、友誼、事業、人格等放在同一桌麵上比較,最後推論出金錢決定一切,金錢就是一切。於是我投入了爭奪金錢的戰鬥。在為金錢的奮鬥中,靈魂常常痛苦地呻吟,提醒我迷失了自己,丟掉了歡樂與幸福。
40歲的今天,金錢在我眼中是最重要的工具。金錢是人獲得事業成功、家庭幸福、實現自我價值的最重要工具之一。它是人生的手段,不是目的。金錢與愛情、友誼、親情、幸福、人格尊嚴、事業成功等等不是同一個層麵的問題,因此不能用橫向比較的方法來評價其價值。在我們每個人的生命裏,愛情、友誼、親情、幸福、事業、成就等價值是我們的生命目的,而金錢則是實現生命目的的手段。因此,40歲的我,高度重視金錢的作用與功效,而不因此看輕其他對於生命來說屬於目的的那些根本價值。金錢象情人一樣,稍不留心,它就會跑到別人的懷抱,因此必須精心照料。把金錢用於事業,救助危難的朋友,幫助貧窮的人們乃是明智之舉,而用金錢去購買享樂,購買虛勞是愚蠢之行,而輕賤浪費金錢則是罪惡。我喜歡金錢是因為金錢能幫助我蓋起理想的樓宇,由此實現我幫助別人改變命運的夢想。
六、關於生命的意義
20歲時,生命的意義對我來說,有著無窮無盡的內容,從解放全世界受苦人,到實現四化,再到為科學獻身,都曾喚起過我的熱情。20歲的我,聽到國家、民族、人民等字眼,本能地就與自己生命意義聯係在一起,覺得自己生命存在著客觀的真實的意義。至於愛情、快樂、幸福這些詞所表達的都是私事,過分強調就是自私。而追求愉樂就等於道德淪喪,是罪惡,應該被詛咒。
30的我,生命好象走進了迷霧,失去了坐標,不知身在何處。我從哪裏來,要到何處去,成了沒有答案的問號。生命的意義成了一個連問號都沒有的虛無。那些諸如國家興衰、民族命運、獻身科學等空泛的詞匯失去了往日的光環,象從後台看魔術表演一樣,原來這些詞匯對一個人生命的意義是解釋出來的。是人為被有意賦予的,看到有人曾高喊高尚的口號,實際上把喊口號當作實現個人私利的手段,我感到非常滑稽,同時又無比憤怒,大有上當受騙之感。我搞不懂為什麽社會上存在兩套遊戲規則,人們公開喊一套,暗地裏做一套。如果你將暗地裏的遊戲規則拿到公開場合適用,人們會斥責你俗氣、蠢笨甚至會觸及人們並不真心尊重的神聖的法網;而如果你將公開的遊戲規則用於私下場合,人們會認為你書呆子,愚不可及,你會永遠在你目前的崗位上做一個永不生鏽的螺絲釘,固定在那裏,別在幻想升遷了。你嘴上喊的那些原則實際上最後隻是為一個人定的,你腦海中的那些偉大意義與你根本貼不上邊。就我自己的心境而言,我已厭倦了那種把國家民族命運以空洞口號的方式與自己生命意義牽強地聯係在一起的生活更不願意在公開場合認認真真地做戲,豪情萬丈地發表真實的謊言,勤勤懇懇地做無意義的事情,兢兢業業地為使老百姓越來越富而盡一份自己的力量。與此同時,我又厭惡人們私下裏的暗箱操作,不願同流合汙。這樣我就既不與前者為伍,又不與後者同謀,成了名符其實的邊緣人,遊離於社會生活之外,在痛苦、迷茫中獨自思索生命的意義。
40歲,我已到了古人說不惑的年齡。我不記得是哪一天突然頓悟,還是像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