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因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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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來之,則玩之

(2007-12-26 04:27:46) 下一個
俗話說,“即來之,則安之”,其實不然。

這裏的規矩原來是,“即來之,則玩之”,你看ID林立,馬甲橫行,不知是男是女。

不但要“玩”,而且要“搏”,隻有橫的,敢罵的,才能立足論壇,人無恥,則無敵,果然是句真理。

我看“博客”應該改名為“搏客”,不“搏”的人隻能關門大吉~~

要麽以“玩”的心態,要麽以“搏”的心態,否則很難獨善其身。

人生何嚐不是如此,本人也來“玩”一把,玩世不恭,難得糊塗,妙哉。

玩好了,您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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