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的浪(二)
(2007-09-05 22:01:03)
下一個
愛你就給你 喜歡“給”這個字,表示大方、豪爽,自己作自己的主。 有一篇旅遊稿,寫到泰國人妖的名字都很怪,作者特別提到了一個,叫“給”,真可愛。後來我聽趙傳的《愛我就給我》,覺得很對,到張洪量唱“我這個給你/我那個給你/我整個給你……”,就覺得對極了。 愛到濃時,有奉獻的衝動,恨不得把所有自己擁有的東西都交給對方。外在的一切給完了,就剩下整個人,可以給完再給。 性愛與關懷的天性一樣,不是一次性使用的。愛一個人,就想和他成一個人,世界的紛擾遠去,隻餘二人的呼吸,深深淺淺的吻都可以吻到窒息。麵對真正愛到骨子裏的人,越給越想給。 給,因為相信你喜歡要,因為你的滿足令我滿足。也許有一天對方因另外的吸引遠去,也不會懷疑曾經的纏綿是逢場作戲。如果高潮的歡愉都來假的,那抱歉——你一定是遇著“鴨”了。 覺得,那種在性愛中抱著“吃虧了”心態的女子,定未體驗過真正高潮的快感,她們對性的態度是懷疑的。人總是這樣,沒嚐過甜頭怎會有癮?傳統的教育使很多女性不能夠OPEN地享受一切。難到上帝造了女人,隻是作為生育機器?所以我常懷疑那些總認為自己吃虧的女性有心理和生理疾病。覺得性愛的極致是痛苦而非愉快的,所以才會有之前的衡量利弊磨磨嘰嘰,之後的淚眼婆娑精打細算。 不要說男人聽到“我是你的人、你要對我負責”的話頭痛,我都頭痛。“精”是什麽?“養精蓄銳”是什麽意思?“精”常與“血”字連在一齊,所謂“精血”,男人很寶貴的東西,他們就容易麽? 所以女人,不要把自己當作一次性快餐盒,隻給一個人用後就報費了,何苦自貶身價?作一個經得起把玩的瓷碗不更好嗎?歲月越久,越放出溫潤的光彩。 一生中,很多個愛情會有一個分離的結局。分離時,該追憶的是曾經的深愛時光,而不是追討付出過多少次床上運動。男歡女愛,總是你情我願,又不是被強奸,也不是被誘奸,誘你的,是你心裏那個叫愛情的東西。 人一輩子,是追逐快樂的一生,如果有一天你年老,夕陽下回想起的不是曾經的愛和被愛,不是曾經轟轟烈烈的青春,而隻是哀哀地算計被人“占便宜”多少次,多悲哀啊。 ****** 從看不慣到看不起 基本上,戀愛,到結束,是一個從看不慣到看不起的過程。 看不慣一個人是很容易也很正常的。 我們均為獨一無二個體,思維是自然界最奇妙的玩藝,能夠相互欣賞已是運氣,一片葉與另一片葉的脈絡都不會相同,你我之間的距離,總比葉與葉更遠。 所以任何人與任何人談起戀愛,我都會興奮不已,嘰嘰喳喳地打探,很三八。因每對與每對的過程雖大體相似,但細節各有各精彩,均無章法可循。一次戀愛就是一次戀愛,沒有相同的經曆,隻有相似的情節。他們的自然流露,卻讓我如看戲般一嗟三歎。 誰與誰搭配,都充滿新鮮感,沒有所謂經驗。即使你的戀愛對象,是你認識的人的曾經的戀愛對象,你都無法取經問道。你當然相信自己的唯一性,當然相信不管你的他曾經滄海過多少次,你與他要談的,仍然是一場全新的戀愛,甚至還願自欺欺人地相信:你與他的戀愛,才是他生命中第一次真正的戀愛。他從前那些情人,全部比塵土還低,比粉塵還細——他們那些不叫戀愛,瞧老娘我擼胳膊挽袖子手把手教教你。 因為都有前塵往事,於是就會看不慣了。一次爭吵,就會順藤摸瓜地想到:他對以前的人,肯定不是這種粗蠻態度;而如果換作我的前人,他也不會這種臭臉對我,他會嗬護我,保護我,無微不至關懷我……任他如此,我都看他不起,你不要給臉不要臉啊。 生活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小節的差異,最簡單的如南北方的習慣不同,都會變成看不慣的由頭。這年頭,都希望找到一次到位百分百合適的主兒,誰願意相互容忍相互遷就相互磨合?除非你容忍我你遷就我你被我給磨了,否則,你身上全部我看不慣的東西,都是你從前幾次臭狗屎戀愛留下的髒東西,你不改,別怪老娘做甩手掌櫃的。而且,分手這種話,開始時當作恫嚇說出來,自己假想一下都會心痛,說到後來,就說都懶得說,隻想抬腿便走。 時日一長,看不慣漸變成看不起。原來,不拘小節的本名叫沒有品位,勤儉生活本是爛命一條,樸實踏實叫作平庸之輩,所謂溫柔體帖,根本就是因為他心裏有鬼本來就知道配不起我——我一朵鮮花插牛糞上,好冤。 看不慣到看不起的真正原因,在於了解,並失望,看不到對方可改善自己的生活向好的一麵,發現其實,他和自己一樣,平凡。 當看不起已成定局,滿心充滿對未來生活的喜悅憧憬,眼裏隻掠過一點點憂傷。那些憂傷的含義是:他真可憐,他再也找不到如我般優秀的女子,可惜,連我都不能救贖他,他將過一輩子無愛的生活。無論他再跟誰在一起,他心底最深處,最深愛的,總是我。 也許,人隻有在連自己都看不起時,才能懂得愛情,才有極小可能再遇愛情。 多危險。 ******* 我的春天,終於有來 03年的最後一天,破例去了酒吧。 已經很久不混了,一時間見到那麽多人,還挺新鮮的。還是那些老臉老人,互相致意,你最近好嗎?因為老沒見的緣故,挺親的。一個朋友問:“什麽時候結婚啊?”我有點炫耀地向他展開左手,本意是想請他欣賞我閃亮的Tiffany婚戒,誰知這個完全不得要領的人,居然呆呆地發問:“啊?還有五年?”我完全被打敗,隻有尷尬地笑著主動解釋:“請看我的無名指。”他才興奮異常地問:“啊?啊?已經結了。” 是,我的春天,終於有來。 那天是在以前男朋友的酒吧玩。第二天他打電話給我:“你昨天什麽時候走的?”“十二點。”“哥們完全喝多了,都不記得了,你是不是跟我揮手來著。”“揮了。”“然後哥們就喝大了,吐了兩回。”我笑起來:“你丫千千萬不要說是因為聽說我結婚了所以你喝醉了。”他竟然就此沉默下去了。我靠不要太會來事啊,這不是送上門來給我自我感覺良好嗎?多謝多謝這份人情我心領了,我幾斤幾兩重自己心裏還是有數的,這樣的結婚禮物送得未免太過虛偽,我又不是傻子你丫要是真在乎我的話結婚的不就是咱倆了嗎?去你大爺的吧。 結了也就結了,跟沒結一樣。注冊完,兩個人各回各家各忙各的,晚飯都是自己在家煮的方便麵。誰讓我貪慕虛榮,我想我愛Tiffany更多,從此這枚婚戒宣布了我的“有主兒”。注冊時工作人員問:“是否會在婚後對伴侶保持忠誠?”我發誓那一瞬間我想了很多很多,然後兩個人哼哼唧唧支吾以對,好在也不是工作人員自己家的事,人家權且走個過場,你們自己願意說什麽就說什麽,一切OK,成交。 在注冊前排隊時,他提醒我:“你還不跟你媽說一聲?”我才想起要打個電話回家通報。誰知我那親愛的媽,就像沒聽見一樣,自顧自跟我說起舅媽的病,隻追問我何時到醫院去探望,因為大姨家的孩子都去探望過了,我也得給她掙足麵子。我煩得要死,趕快把電話掛了。他問“你媽知道了嗎?”“誰知道她知道不知道。”我不耐煩地答。 從小,我對結婚,對結婚對象有過千萬次的設想,麵對現在真實的結果,我隻能說,這確確實實與我想象中的偏差大了一點,基本上,是最不靠譜的那種。我沒有特別的興奮,也沒有特別的沮喪,但它最重要的一點是,是真事兒。我真的結婚了,人生翻了新篇兒,走上了嶄新的道路。再見從前,再見回憶,我會暫且擱置你們,直到實在過不下去再拿出來煽情。就這樣。 ****** 隻愛一點點 我不是說那首叫作《隻愛一點點》的歌,我是說,我對你的愛,隻有那樣一點點。 那樣一點點的愛,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就一點一點擴散得大起來了。白天,有太陽的時候,我總是笑嘻嘻的,他們看不到我心裏某個背麵有一點點對於你的愛,那太少了,他們以為我把你忘了,就像你已經忘了我一樣。 晚上,黑暗來襲,那一點點的愛就悄悄跑出來了,在我心裏的這裏那裏隨便轉轉,留下一點點的痕跡,我就覺得我的心像被小蟲子咬了,有一點點的酸疼,不是很嚴重。 如果晚上還是陰天,那疼就會比較厲害了,你知道,我有痛風的嘛。我就拉開窗簾,看外麵的燈火,希望自己是肉眼所及最南邊的那一盞燈,那好歹比我現在的位置離你要近一些。在那些燈閃爍間,會有一兩個小亮點大起來,越來越近,那是夜航的飛機。我住的地方的上空,是某條降落的航線。飛機機翼上的光閃爍著,那一刻,我想黑夜就是我的心,那閃閃的,就是那樣一點點對你的愛。 我靜靜地看著它們從我窗前的天空飛過,就算是在黑夜裏,也有比黑夜更黑的影子。 那是很小很少的愛吧,積攢一年的時間,才會偶爾窒息一次。那種傷心的時候,很想主動出現在你麵前,很想像久別重逢的老朋友一樣,來一個順理成章的擁抱。想念那樣的擁抱啊,寬廣的,溫暖的,沒有誰沒有什麽可以指責的,無需流言的。我不是沒有在那樣的時候去找你,可惜麵對你的時候,仍然是不好意思擁抱。今天的我們再擁抱在一起,又算什麽呢?因為擁抱完了,還是要分開細細打量彼此啊,如果擁抱可以一直不撒手,才值得擁抱啊。 所以後來我學會了,在那樣一點點的愛蔓延的時刻上床睡覺,數出很多數字,天就亮了,天亮了,那樣的愛就又跑回心的背麵去了,它是怕光的。 偶然也有人提起你,像提起一個不相幹的人。他們喜歡說你的狷介,對比我的世俗。你像冬天,我像春天,而冬春交界的地方,春寒料峭。是我的溫暖怕冷更多,還是你的凜冽怕暖更多?恐怕還是我苦一些吧。我那樣一點點的暖,始終沒能融化你的冷,而我也忘記了自己本來的暖和。我回不去了,也走不近了,被你的冷徹底打敗了。 我一個人住。蓋白色的被子。而你,蓋黑色的。太奇怪了,既然都不能夠妥協,為什麽要我愛你多一點點? 裝修到浴室的時候,工人問:“花灑就安一般的高度吧?”我連忙製止:“不,要高一些。”他們奇怪:“高一些?高多少?” 我想了想,用手比著:“就這樣一點點。” 我記得你洗澡的時候,總會嫌花灑太低了,頭被迫低著,不舒服。所以,我家的花灑,比別家的要高一點點,我一直在想:如果你來,就不必低頭低得那樣辛苦了。你是那樣高大的。 但你始終沒有來。 我洗澡的時候,因為花灑太高的緣故,水經常流到地上。我就彎下腰低下頭去擦。 如果愛可以比劃。對,我對你的愛,隻有那樣一點點。就是花灑高出的那一點點。那是我對你的愛。 ******* 後來 拉開窗簾,極豔的陽光照射在街對麵。 街對麵,是一家小藥房,新開業,很多人買藥——真奇怪,這麽愛湊熱鬧,連藥房開業都要捧場。 陽光豔得將所有人的衣服都照成雪亮,尤其穿白襯衫的人,更刺眼。 我就看見了他。 他仍然和多年前一樣,白襯衫,藍色長褲(他是永遠不肯穿牛仔褲的),一條腿騎在28的自行車上,一條腿搭著馬路牙子,右手扶把,左手插在褲兜裏。 一霎時,這一模一樣的場景,竟讓我以為時光倒流,回到了十五年前,我仍是那個上初中的小孩,拉開窗簾,就見他等在那裏。 趕緊晃晃腦袋,啊不是,十五年後了。隻是,他為什麽一點都沒變? 十五年前的夏天,他也是這樣的裝束這樣的姿勢在這樣的毒太陽下一聲不吭地等著,當然這當下他可沒在等我。那時候我覺得他土極了,現在竟發現真是清清爽爽一個大“堅孫”。 在屋裏心不在焉,走來走去,茫然若失,想:他還記得我嗎? 記起劉若英的《後來》:後來/我終於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當然,錯不錯過他我並不在乎,隻是,一看到他就想起自己的年少時光,竟無端感傷起來:你又如何回憶我/帶著笑或是很沉默/這些年來有沒有人能讓你不寂寞。 一想到年少時的自己竟刁蠻得一無是處,讓這樣看起來很不錯的男生等啊等,就覺得懊悔。天知道現在的我,一有人招,馬上歡蹦亂跳跑出去玩。 而那時,窗簾後是一個拿捏做態不知好歹的人。我錯了。 我衝出家門,假裝去買藥,在人流中與他互相端詳。 他說:“你好”。 “你好”。 然後,我們擦身而過。 第二天,好友打電話說:“他給我打電話,說遇見你。” “啊是啊,你知道他一點都沒變,吃了仙桃了吧?”我難抑興奮語氣。 “哼哼,他說,你現在老得沒法看了,根本沒法跟我比。” 這個好友,就是他放棄等我後又去等的人。 去你媽的。
我太喜歡你的造型了,小身材大腦袋,眼神表情酷酷的,so cute!不過你不會長得也和它一樣吧?!哈哈...
你的那“朋友”太可恨! 應該把她先煎後炒,炒了再煎。。。
他媽的 ))
ps -- 丫Ye是長腿mm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