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
2020 (39)
2023 (94)
一位雄心勃勃的哈佛法學院年輕畢業生Mitch收到了一份來自孟非斯知名律所的Offer:豐厚報酬八萬年薪(相當於紐約12萬, 90年代); 一輛BMW 車; 公司幫助買房子。並且幾年以後, 有可能成為合夥人, 這樣每年就可以有大約half million 的收入。 Mitch 很高興的接受了Offer,和他妻子Abby 一起來到了孟非斯。這是一家幫助客戶做稅務的公司。
一次公司請Mitch 和 Abbey 吃飯, 趁他們離開房子, 在他們家中安了很多竊聽器。
來公司不久, 一次在 餐館吃飯時,一位FBI 的探員Tarrance來接觸他, 告訴他,他已經被竊聽。 他說的所有話都會被Record。 Mitch 很吃驚。
稍後, Mitch 了解到公司一部分業務是幹淨的, 不過這些是為公司非法的業務打掩護。 公司為芝加哥的一個黑幫通過開曼群島洗錢。 公司是一個大的非法圈子的一環。 Mitch 還了解到,公司15 年裏死了5個律師,說是意外,但都不是。事實是 沒有人能活著離開公司。
Mitch問 FBI 探員為什麽不逮捕這些人。 被告知需要證據。 Mitch同意為 FBI 收集證據, FBI 給他2 Million 作為報酬, Mitch 要求把他做牢的哥哥也放出來, FBI 也同意了。
公司對 Mitch 開始懷疑, 他們在 FBI 有內線, 結果內線告訴公司, Mitch 已經給了 FBI 大量文件。 FBI 知道內線告密了, 火速通知了 Mitch, Mitch 驚險萬分的逃離。 並想辦法和Abbey 以及他的哥哥會合。
Mitch 不再相信 FBI, 他開始靠自己逃離。 FBI 和他公司派出的人都想找到他。 最後是他把證據交給了FBI, 拿到了錢,在 西印度群島過起了自由自在的生活。Mitch說, 他本來就不想當律師, 他喜歡當水手。
他的公司和芝加哥的黑幫都沒有了,公司被逮捕了五十多個人。
對外麵,Mitch散布消息,去了南美了。
其實, 在公司當初給 Offer 的時候, Mitch 的妻子 Abbey 就有疑問過, 這麽好的 Offer 為什麽不給別人, 為什麽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