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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er Graham Bell 到底是哪國人?

(2007-10-03 00:09:35) 下一個

臨睡前, 小兒問: Alexander Graham Bell 到底是哪國人呢。 "加拿大" 我不假思索的答道, 小兒說" I am going to fight for this"  可能是Social study 的話題,美國班級裏有了這個小Canadian 看來要熱鬧了. 好了, 養精蓄銳吧. 不失時機地塞一句中文把小小夥子送入夢鄉. 我卻興奮起來, 做起了夜貓子. 下麵是我寫的的功課:

 大發明家Bell 到底是哪裏人呢,我們的爭論起始於3年前,加拿大評選曆史上“Greatest Canadian". 看到BELL 的名字,崇尚自然科學的俺毫不猶豫的上網給BELL老爺子投了一票。可惜小朋友那時特崇拜TERRY FOX。最後俺輸給了小朋友,TERRY FOX 遙遙領先為第二. 老爺子最後在十大"Greatest Canadian“中名列老九實在出乎我意料, 由此也出乎意外地領略了加拿大人中引發的一場小小的爭論,事實是倒不是老爺子不夠偉大, 問題是出在老爺子到底是何方神仙? 

 考古了一下: Alexander Graham Bell , 1847 年出生在蘇格蘭 (維基稱其為蘇格蘭發明家). 說起來,他的Middle name: GRAHAM 還是他父親的一個加拿大摯友的名字. 

他的小學, 中學教育是在蘇格蘭完成的, 除了科學成績特別是生物成績外, 其他實在是so so . 這讓他的望子成龍的教授老子臉上難免有點掛不住. 無奈, 他跟老老BELL (也就是他爺爺)住在了一起, 一種孜孜不倦的求學精神就在老老BELL的熏陶下養成了, 一代發明家也許在那個時候就呼之欲出了. 後來他投考了University of Edinbough, 理想做個教小孩子語音(包括手語)及音樂的老師.(而他最終是在多倫多大學畢業的)。

在1865 年到1870 年間, 他在倫敦的家人遭遇了結核病的侵襲, 他的同行當時已小有成就的哥哥最終死於結核並發症. BELL 的父親決定讓BELL 賣了倫敦的家產,遷徙到適合養病康複的加拿大的Newfoundland (紐芬蘭). 1870 年, BELL在魁北克城登了陸, 隨後坐火車輾轉蒙特利爾, 安省的巴黎. BELL家族最後在安省小鎮Brantford 沿著Grand river (本人有幸在Grand river 沿岸的小鎮裏度過了幾年難忘的歲月), 置下10畝半地的農莊.BELL在一個他稱之為"夢想之地"的河邊建起了自己的工作室, 這段時間, 他個人對語音教學的興趣有了重要的發展, 他學習當地印第安人語, 並把它翻譯成可視語言符號(Visible Speech Symbol). 他個人的健康狀況也迅速得到恢複.
1871年, 他隨父親來到了蒙特利爾. 次年,又隨父親來到了Boston, 因為父親受聘於 Boston School for Deaf Mutes. 沒想到老BELL 讓賢,BELL 教授Visual Speech Symbol,非常出色. 6個月後, 他又回到了Brantford. 一番思量, 他決定在Boston 開設一家聾啞學校.接著他受聘於Boston 大學,教授Vocal Physiology and Elocution。  這樣, 他就輾轉於Brantford和Boston 之間,教學和實驗. 

1873年秋回到Boston, 他做出了一個人生的重要決定:他要全心專注於聲音的實驗.那年夏天, 在他Brantford家中,BELL 意識到聲音像波一樣前進, 可能能而產生相應電流而得到傳播.進而, BELL 在電器設計師WATSON 的幫助下,努力加機遇, 終於讓他在傳聲器的一頭說出了曆史性的一句話,"Mr Watson — Come here — I want to see you" 接著的一係列試驗都是在BELL的Brantford家中進行的,直到他證明電話可以長距離的傳導聲音。1876年, 他在費城的世紀博覽會上展示了他研製的早期電話,即刻引起了轟動。此後,BELL 公司成立,進過無數次改進, 終於,在1915年1月25日,BEL從紐約向遠在舊金山的WATSON打了人類曆史上地第一個長途電話。

從1885年起, BELL大部分的家庭生活時間是在加拿大的Nova Scotia 的度過的.他給了那裏的家一個蘇格蘭的名字--Beinn Bhreagh。在最後的30年裏,BELL 的一家在那裏紮下了根, 直到他75歲在那裏去世.他的墓地也是在Beinn Bhreagh的山頂,俯瞰著Bras d'Or Lake湖.

BELL  一生發明的眾多,可不光是電話, 有興趣的話請讀維基的介紹, 這裏側重身份考古話題。

 回顧一下, 1947年出生在蘇格蘭,從1870年因父親到加拿大安省Kinston的Queens University 當教授而移居加拿大. 1871年到美國. 1882年"NATURLIZED" 成為美國公民. BELL 在華盛頓特區及Beinn Bhreagh (Nova Scotia, Canada) 度過了一生中最高產發明的時光.  老BELL和BELL都堅定不移的實實在在地把家安在了加拿大, Brantford 至今還有BELL 博物館.有意思的是請看:

Bell was honoured on the television programs the 100 Greatest Britons (2002), the top-ten Greatest Canadians (2004), and the 100 Greatest Americans (2005).  Bell was the only person to be on more than one of the programs

 其中老家人把他列為第57名/100名, 他的發明的最早受惠者,當然也不可否認地給了他機會的美國人民選他為29/100.寬厚善良的加拿大人在一番爭論之後,在寶貴的10個名額中, 給了老貝不可剝奪的一席之地.並加附注:那時還沒有雙重國籍製 (1977年才開始). 要不然, 他即使入了美國籍,毫無疑問也會入加拿大籍,是加拿大人根本是不爭的實事, 何況,他最後一缽黃土也撒在了加拿大的國土上了.

說到這份上, BELL 老爺子是哪裏人實在已不是很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為人類做出的可貴貢獻,你我都無時無刻都受他的惠澤。

 在我家小夥養精蓄銳前逗他: 你生在美國, 長在加拿大,你最好先說說清楚,你是哪裏人,你成了發明家後, 別讓你的孫子的孫子到時侯為這個而Argue, 我家小夥脫口而出:
I am Chinese.

 Referen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exander_Graham_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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