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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安部部長王芳在回憶錄中談江青

(2010-07-21 12:53:09) 下一個


前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王芳,是一位傳奇式人物:他擔任過毛主席“大警衛員”;熟知江青不可告人的醜史;參加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審查工作。往日,出於職業習慣,王芳對自己的過去守口如瓶。如今,為保存珍貴史料,王芳回首往事,口述了《王芳回憶錄》(浙江人民出版社),本文摘自該書。

1954年3月下旬,江青收到一封匿名信。匿名信是從上海發出的,由浙江省交際處長唐為平轉交江青收。

江青收到匿名信後,非常惱火,神情顯得有些緊張和不安。

第二天,江青找我談,談了一個上午,說自己青年時期就是一個非常進步、非常堅強的革命者,現在有人誣蔑她,是別有用心的,是有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的。江青還把匿名信遞給我看了。

我瞄了一眼,就不想再往下看了,把信遞過去。

江青一臉嚴肅地說:“你不看誰看?這是一封反革命匿名信,你公安廳長看清楚了,要給我破案。有人編造謊言誣陷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矛頭實際上是針對主席的。”

匿名信主要寫的是她20世紀30年代在上海的一段風流醜事和被捕變節的曆史問題,內容非常具體。寫信人肯定對江青過去的曆史十分清楚。因寫信人深知江青30年代的曆史及黨內上層情況,江青推斷此人必是黨內高幹或文化界名人,或是他們的夫人。當時我理解寫信人揭她老底,挖她瘡疤,是對她如今貴為第一夫人的驕橫作風非常不滿,向她提出警告和批評,要她識相一點,不要太張狂。

江青給我看了匿名信後,突然問我:“你熟悉揚帆嗎?”

我當時對她的發問毫無警覺,隨口就說:“解放前,我是八路軍,他是新四軍。解放後,他在上海當公安局局長,我們來往比較多,關係較密切。”

聽我這樣一說,江青就有點不高興,半陰半陽地說:“你知道他過去叫什麽名字?他過去不叫揚帆,叫殷楊。在國民黨南京劇專工作過。”

江青沒有再往下說,氣氛有點僵。她可能在估計我是否知道,揚帆曾經搜集她在上海的材料,寫信給延安黨中央的事。

30年代,揚帆按照黨的指示,以記者的公開身份,在上海“左聯”從事文化救亡運動。因此,他對江青在上海曾經被國民黨逮捕自首變節,和生活上的風流醜聞、複雜的社會關係,了如指掌。

時任新四軍政委的項英同誌,聽說毛主席要和江青結婚,出於對黨的忠誠和負責,要揚帆整理一份有關江青在上海那段曆史問題的材料,以項英的名義,用密電向延安黨中央寫了一個報告。報告最後直言不諱地寫道:“此人不宜與主席結婚。”報告按照行文常規,注明材料來源——是曾經在上海搞過文化救亡運動、現任軍部秘書揚帆同誌提供的。不幸的是這份報告落入了當時任中央社會部部長的康生手裏。善於投機的康生出於他的政治目的,把這份報告交給了也在社會部工作的江青。毛主席當然不會看到這個報告。

江青為了出這口氣,在康生的直接指使下,先後兩次將揚帆下獄。第一次在延安整風運動後的1943年10月。幸虧負責審查揚帆所謂曆史問題的是中央華中局社會部部長潘漢年同誌,他頂住康生的壓力,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揚帆被關了10個月,最後放了出來。1955年元旦,揚帆第二次被捕,扣上了“反革命”、“特務”的帽子,長期關押,受盡折磨。與此同時,潘漢年被戴上了包庇揚帆的罪名,成了“潘揚反革命集團”的首要成員,在1955年3月被捕入獄。一直到20多年後“四人幫”垮台,潘漢年和揚帆才得以平反。然而,此時潘漢年已死於勞改農場,揚帆早已被逼瘋了,就連來勞改農場接他回家的妻子兒女也相見不相識了。

在談了揚帆之後,過了一會,江青又問我,“你認識覃曉晴嗎?”

覃曉晴是浙江省婦聯福利部副部長,20世紀30年代上海地下黨員。是浙江省省長沙文漢把她調來浙江工作的。

我的腦子又從對揚帆往事的回憶中回到眼前。我說:“覃曉晴就在省婦聯工作,我知道她,但不是很熟悉,聽說是一位很有才華的女同誌。”當時我隻知道,揚帆在新四軍軍部工作時,曾經整理過江青在上海那一段曆史問題材料的事,不知道覃曉晴和江青之間還有什麽隱秘的事。後來我了解到,1934年江青在上海被捕時,覃和江同住一個牢房。覃回憶自己被捕原因,是因為江青首先被捕,在敵人麵前供出了她。而江青後來說了謊:特務來逮捕她時,她已搬家了,因此,覃曉晴被捕了,她沒有被捕。

覃曉晴在粉碎“四人幫”後於1976年12月18日寫下這樣的材料:

1934年春,我在上海經我原來的丈夫高原(夏緯)的介紹認識了李鶴(引者注:江青當時的又一化名)。當時我和李鶴都是上海“無名劇社”的成員。我叫她阿姐,她叫我小淨。這年秋後的一天,高原匆匆跑回家來對我說:“李鶴被捕了。”我們隨即搬了家。

1934年冬,我和高原在福履裏路住所被捕,約兩星期後,由法巡捕房“引渡”到偽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特務不斷提我上樓去審訊。這時,我心裏很悲傷,整天哭哭啼啼。有一天,一個叫“黑大個”的特務問我:“你傷什麽心?你不叫小淨嗎?有人惦念你呢,你阿姐是李鶴吧,她和我們談起你。”還說:“你看有的人有什麽好結果,坐了老虎凳,還是搞到龍華監獄裏去了,李鶴就不像他們。她在這裏住了幾天,就恢複自由了。她很樂觀、很活潑,京劇唱得怪好聽,還給我們唱過幾段,臨走還給我們一張劇照。”說完,這個特務給我看了一張二三寸的照片,照片是戲裝打扮的李鶴,好像是扮《打漁殺家》的蕭桂英。

1935年春,我出獄以前,向特務供認了我認識的“無名劇社”的一些人,其中包括李鶴。

據查,江青關押在當時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由國民黨中央調查科上海區訓練股審訊組趙耀珊(綽號“黑大漢”、“黑大個”)在公安局特務股樓上審問。國民黨中央調查科上海區訓練股編審組長先大啟也參加了審訊。

後來我才意識到,江青知道我熟悉揚帆和覃曉晴時,為什麽不高興,神態很不自然。對江青的品性我是比較了解的。她心胸狹隘,生性多疑。她不會不想到,因為我熟悉揚帆和覃曉晴,也因此懷疑我也了解她過去那段見不得人的曆史。

當她問到國民黨中央調查科特務趙耀珊時,我警覺起來,不再說什麽。我知道,趙是當年審訊江青的特務。江青怕他還活著。我隻說,趙耀珊在南京鎮壓反革命時被槍斃了。她一直陰沉的臉,這時才有了一點笑容。

江青回到北京,立即將匿名信的事報告了毛主席。說這是一起性質嚴重的反革命案件,要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偵破。主席認為這不是什麽反革命案件,可能是你工作不虛心,得罪什麽人了,是對你不滿,有意見引起的。當時正好是解決“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的七屆三中全會以後。江青一定要將這匿名信事件和那時政治鬥爭形勢掛起鉤來。她認為這件事不是孤立的,不是同誌之間不滿、發私憤,而是一個政治事件,有其政治目的。後來主席沒有再說反對意見,也就是默認了。

動用了主席的權威,這一匿名信案(被列為“18號案”)的偵查工作也就升級了。由於匿名信信封上印有“華東文委”字樣,江青要公安部門將偵查的重點放在上海的黨政部門與文藝界。不久,中共中央華東局在上海召開會議。會議由中共中央華東局第三書記譚震林同誌主持,中共中央華東局第二書記陳毅同誌出席,還有我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黃赤波同誌參加,確定把這封匿名信事件作為一個特大案件來偵察。會議確定,“18號案件”由公安部部長羅瑞卿負總責,上海方麵由黃赤波負責,浙江方麵由我負責。會議並對案件進行了具體分析,把重點對象放在30年代曾在上海文藝界工作過的人員身上。

偵破工作在非常秘密的情況下進行。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柯慶施親自抓案件的偵破工作,每隔幾天就要聽取一次匯報。

當時,專案組先後收集了800多人的筆跡,進行了筆跡鑒定。他們將那些與匿名信筆跡相似而又對江青不滿的人都列為偵查對象,進行重點偵查。僅案件的卷宗就有五六包之多。這些偵查對象,包括江青過去房東家的女傭人秦桂貞,她了解江青20世紀30年代的曆史;東海艦隊司令陶勇的夫人朱嵐,她曾說過對江青不滿的話,也被列為懷疑作案對象。然而,時間拖得很長,案子還沒有結果。

當時受偵查時間最長、懷疑最多的是原上海市文化局局長賴少其的妻子曾菲。

事情是由她的丈夫賴少其引起的。賴少其在上海市第一屆黨代會上提過一個議案,要求組織上對賀子珍的生活給予照顧。

江青極其忌恨賀子珍。公安部門注意賴少其後又發現,賴少其的妻子曾菲與賀子珍一家關係密切,並且對賀子珍的處境深表同情,而且對毛澤東1952年在上海沒有與賀子珍女兒李敏見麵一事頗有微詞。另外,賴少其又恰好是在華東文委工作!

專案人員向柯慶施匯報之後,柯慶施認為曾菲“有作案的條件和思想基礎”。於是公安部門找來曾菲的筆跡。經過鑒定,曾菲的筆跡竟然與匿名信的筆跡很相似!於是,曾菲成了重點懷疑和審查對象。

然而,對曾菲進行了諸多秘密偵查,始終未發現任何證據。

其間,江青催問了多次,她顯然對案件遲遲偵破不了,感到不滿意。

一直到1961年,一次偶然的事情中,查明了給江青寫匿名信的人,原來是林伯渠的妻子朱明。

林伯渠去世之後,朱明給中央寫信,反映有關林伯渠死後一些遺留問題。一查對,兩封信的筆跡一模一樣。朱明承認匿名信是她寫的,並立即自殺。

雖然朱明自殺身亡,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幫”一夥仍將朱明定為“反革命分子”。

粉碎“四人幫”後,中共中央組織部對朱明的問題重新進行了審查,並作出結論:朱明“給江青的信的內容沒有錯誤,原定其為反革命分子是錯誤的,純屬冤案,應予平反昭雪,恢複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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