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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無才便是德”:中國古代社會對婦女的貞節閨範

(2010-07-16 12:11:18) 下一個


  在宋朝開始興起了程、朱理學,但是理學的傳播與影響和其它文化形態一樣,都是在社會生活中逐漸深入、逐漸發生作用的,總的看來,整個宋朝貞節觀的影響還不算太大,而到了明、清兩代,貞節觀的影響才大到無以複加的地步。這當然也是出自統治階級的需要,封建社會越是到末期,越是衰微,統治者就越是要加強對各方麵的控製,加強對廣大勞動人民的壓迫,同時也加強對婦女的壓迫。

  一、極力獎勵貞節

  明朝是獎勵貞節最力的時代,首先是統治者在法律方麵大力提倡,明太祖在建國之初、即洪武元年就下過一個詔令:“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製,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又令巡方督學,歲上其事,著為規條,大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獎勵貞節,莫此為盛。

  這一來,對社會風氣有很大推動,寡婦守節,不僅政治上全族光榮,而且經濟上又有很大得益,於是人們就紛紛效尤。而且,由於明太祖的詔令上有年齡的規定,有些人為了貪圖榮利,竟弄虛作假,虛報寡婦年齡,這類事不在少數,所以明憲宗成化元年奏準:“如有夫亡時,年紀三十以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婦人增減年甲舉保者,被人首發或風憲官覆勘得出,就將原保各該官吏裏老人等,通行治罪。”這種弄虛作假之事雖然荒唐,但是也可見當時風氣之一斑。

  明代統治階級不僅大力表彰節烈,而且嚴懲那些所謂不節不烈者。天順年間,山西提刑按察司(掌管山西司法與監察的衙門)僉事(正五品)劉翀,娶再婚之婦朱氏為妻,由於違背了女子貞烈的規範,遭人檢舉,一直告到京城。就這麽一件事,明英宗直接幹預,下令將劉翀逮捕來京,下獄審訊。後經明,朱氏原係安陸侯吳傑之妾;吳死,改嫁張能為妾;張死,再嫁程鵬為妾。程因犯罪被殺,劉翀慕朱氏姿貌,不拘一格娶以為妻。朱氏是十分不幸的,最後嫁劉翀為妻,算是得到了一個較好的歸宿。可是最後,明英宗指斥二人“忘廉恥,配失節婦”、“有玷風憲”,並命令將劉翀削官為民。

  封建統治者的這些做法,就是要迫使無數個劉翀、朱氏“就範”,以貞節壓迫女性,扭曲、分裂人格,使民眾服服貼貼地服從封建的統治秩序。

  由於封建統治者這樣大力倡導與施加壓力,到了明代,所謂節女、烈女迅速地增加了。一部《二十四史》,其中錄載的婦女,連《列女傳》及其他傳中附及,《元史》以前沒有到60人的:《宋史》最多,隻有55人;《唐書》54人;而《元史》竟達187人。《元史》是明朝的宋濂等人纂修的,明朝極力提倡貞節,所以搜羅的節烈婦較多;同時,他們的實錄與誌書又以很大力氣記載許多女子節烈之事,所以到了清朝人修《明史》時,所發現的節烈傳記竟不下萬餘人,多次篩選,最後還有308人,幾乎是《元史》的一倍。

  如果再看一下《古今圖書集成》,其中的“閨節”、“閨烈”兩部中收入的烈女節婦,唐代隻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而明代竟達近3.6萬人,這些數字更清楚地顯示出明代倡導貞節之劇。

  《明史·列女傳》中有這樣一段話:

  劉向傳列女,取行事為鑒戒,不存一操。範氏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獨貴節烈也。魏、隋而降,史家乃多取患難顛沛殺身殉義之事,蓋挽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國誌所褒,誌乘所錄,與夫裏巷所稱道,流俗所震駭,胥以至奇至苦為難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俶儻非常之行以發其偉麗激越跌宕可喜之恩,故其傳尤遠而其事尤著。然至性所存,倫常所係,正氣之不至於淪澌而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載筆者宜莫之敢忽也。這一段話是論述以前的情形,說魏、隋以後對女子的表彰,以至苦難能為可貴,而有發揚正氣、鑒別人禽的作用。

  《明史·列女傳》又雲:

  明興著為規條,巡方督學,歲上其事,大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烏頭綽楔,照耀井閭,乃至於僻壤下戶之女,亦能以貞白自砥,其著於實錄及郡邑誌者,不下萬餘人,雖間有以文藝顯要之節烈為多,嗚呼,何其盛也!豈非聲教所被,廉恥之分明,故名節重而蹈義勇歟?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類從,具著千篇,視前史殆將倍之,然而姓名湮滅者尚不可勝計,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勸雲。

  明代《列女傳》以及其它實錄、誌書所記載的所謂“貞烈”之事,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以身殉夫。

  如有個蔡烈婦,是鬆陽葉三妻。葉三以打柴為業,家庭貧窮,蔡一直小心地敬事丈夫。葉三後來長期患病,蔡織布、縫衣以買藥給丈夫吃。葉三病重了,自知不起,握著妻子的手說:“在我活著時你就改嫁吧,不要再受三年苦了。”蔡聽了梳洗、更衣,同時以刀置袖,前去對丈夫說:“我先嫁人了!”以刀刎頸而死。葉三大驚,很快也死了。

  林氏,通州人。17歲出嫁,3年後丈夫病故。林氏慟悼幾絕,決心絕食以死,但因公婆俱在,不忍說出來使他們傷心。每次吃飯時假裝飲水吃飯,實際上不吃。5天後,昏倒在地。婆驚問其故,她從容地說:“如今欲從亡人地下。”婆抱著她的女兒勸道,為了這孩子,你也應該活下去。她堅決地說:“傷哉,我天已死,何恤一女。”她讓人家不要再將女兒抱來,並強撐著身子來到丈夫柩前躺下,就這樣餓了21天死去。

  二是守節終身。明代萊州人李遜之妻蘇氏,21歲時夫亡,兒女全無,她孤身守節69年,丈夫的財產全部送給弟侄,自己一毫不取,貧困終身。

  明代蘇州昆山有一個叫李惠的婦女,19歲時夫亡,也沒有生育。她留在夫家決心守節,有人勸她:“沒有兒子,老了靠誰?”她說:“丈夫是天,天隻有一個。夫死無子,是我的命不好,你們不要用這些髒話來汙我的耳朵!”為了“明誌”,她幾次想自殺,都被家人救下。洪武十年時,丈夫的哥哥犯法被捕,她也受株連入獄。有人又勸她說:“如果你改嫁,離開夫家,這事就與你無幹了,你就可免罪了,否則,將死在獄中。”李惠怒氣衝衝地說:“我不會因為危難而拋棄禮義,隻要能守節,就是死一萬次也在所不辭。”她的行為深受官府賞識,明太祖還下詔旌表了她。

  有的女子隻是許聘於人,並未過門,夫死,也終身守節,或以身殉夫。如據《開封府誌》記載,明代開封府杞縣有一個女子鄭京姐,10歲時許聘給王念祖,不久,王病死。當時年僅十一二歲的鄭京姐力請父母讓她歸於王家。去王家後,穿上自備的哀服,先拜天地,再拜王氏父母,再拜父母,一如婚儀。禮畢,來到念祖靈柩前哭奠、守靈。5天後,送葬的日期到了,她換上吉服,在柩旁自縊身死。

  三是反抗強暴。

  柴氏,夏縣人,孫貞之妻。崇禎四年冬,有盜匪劫掠,搜山時抓住了這對躲避山中的夫妻。盜匪見柴氏年輕貌美,十分高興。一個人上前抓了抓柴氏的手,柴氏立即將手上這塊肉咬了扔掉,說:“賊汙我身!”另一個人又扳了她一下胳膊,她也咬去自己胳膊上的那塊肉說:“賊汙我肱。”她的行為激怒了盜匪,被活活砍死。

  明代開封有個農家女單三姐,年僅14歲,貌美。單家近鄰有一惡少,覬覦她的美色,趁她父母下地幹活時越牆來強奸她。她極力反抗,到無路可走時,三姐就緊緊抓住中衣,惡少死命掰她的手,怎麽掰也掰不開,一怒之下,操起菜刀來殺了三姐。父母回來發現她時,她仍死攥著中衣,堅不可解。官府聞知此事後,對她進行了檢驗,在確認她未失身後,才旌表她為烈女。如果死前已被強奸,那就一錢不值了,不僅失去了作烈女的資格,連她全家都不光彩。

  對於封建社會的這種“貞”、“烈”之事,要作具體分析。表麵上看,守節、殉夫,似乎是對夫忠貞、對性問題嚴肅的表現,但是,這一切應該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而有的婦女連丈夫都沒見過,還談得上什麽愛情呢?如果是為了夫妻之愛,那麽怎麽從來沒聽說過丈夫為妻守節、殉身呢?而且,道德的標準應該是利人,如果從年輕時就終身守節,對死者毫無好處,但卻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尤其是如前麵所述的道州林氏,為殉夫而置幼女不顧,這是沒有盡到自己的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反而是不道德的行為了。所以,從本質上看,這種“節烈”實在是男子對女子人身的占有達到頂峰的表現。至於反抗強暴而死,有值得肯定的一麵;但如力不能拒而被奸,社會就歧視這受害者,甚至逼她去死,則是慘無人性的了。

  這種嚴酷的貞節觀滲透到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麵,造成了許多荒謬的現象。不僅是女子被汙、寡婦改嫁算是“失節”,連婦女的肌膚被別的男子碰了一下也算是“失節”,所以類似“寡婦斷臂”、“乳瘍不醫”的事一再出現。即使醫生看病,也必須遵守“男女有別”的原則,隔著帳子診脈。明代醫學家李梴在《醫學入門》中說:“如診婦女,須托其至親先問症色與舌,及所飲食,然後隨其所便,或症重而就床隔帳診之,或症輕而就門隔幃診之,亦必以薄紗罩手。貧家不便,醫者自袖薄紗。”可以設想,這種荒謬的封建觀念使多少病人得不到有效的治療,嚴重影響科學的發展,禮教實在是在吃人!

  二、女教的進一步發展

  明代之大力提倡“節烈”以壓迫女子,除了朝廷、官府以行政手段推行外,還運用意識形態的手段影響民眾,毒化民眾的思想。

  這個時代,有以下幾部關於女教的書,很有影響:

  一是《內訓》。

  《內訓》是明成祖(即永樂帝)之妻仁孝文皇後所作。她是中山王徐達的長女,讀書不少,她的婆婆高皇後很喜歡聽她誦書,聽她讀《列女傳》,說宜加討論。高皇後死後,她就本著高皇後的遺意,另撰《內訓》一書,最初不過是給皇太子諸王看的,永樂五年她死後,成祖為了追念她,就把這書頒賜臣民,後來就流行開來。到了清初,王相把這本書和班昭的《女誡》、宋若華的《女論語》以及王相母親的《女範捷錄》四本書合起來,訂為一部《女四書》,於是影響就更大了。

  其實,《內訓》隻不過把從前對婦女的見解重述了一遍,沒有什麽特色。不過她在《母儀章》中說:“女德有常,不逾貞信;婦德有常,不逾孝敬”,頗能概括從前要婦女遵行的通路。書中還特別強調事夫,她說:“夫上下之分,尊卑之等也;夫婦之道,陰陽之義也;諸侯大夫士庶人之妻,能推是道以事其君子,則家道鮮有不盛矣!”

  二是《古今列女傳》。

  當初,高皇後說過《列女傳》宜加討論,就請明太祖命懦臣考訂,沒有成功。永樂元年,成祖既追上高皇後尊諡冊,仁孝文皇後又抓了這一工作,組織了解縉、黃淮等一批文臣同加編輯。她對這一工作很重視,抓得很緊,所以編輯工作十分認真。這部書起自有虞,止於元、明,漢以前多取之於劉向書,後代則略取各個朝代的《列女傳》,而附以明初節烈的婦女。這部書的成書時間和《內訓》差不多,書成之後,成祖自製序文,刊印發行。以上兩部書經過朝廷的提倡,對民間的風教有相當大的影響。

  三是《閨範》。

  作者呂坤,他是萬曆年間進士,曆官山西巡撫,做官時很留意風教。至於作《閨範》的原因,他說:

  女訓諸書,昔人備矣,然多者難悉,晦者難明,雜者無所別白,淡無味者不能令人感惕,閨人無所持經以為誦習,餘讀而病之,乃擬《列女傳》,輯先哲嘉吉,諸賢善行,繪之圖像,以警後學。

  這是《閨範》一書的序。從中可以看到,呂坤嫌過去那些女訓的書有些深奧,晦澀難懂,於是就做了一些薈集、綜合和普及化的工作。《閨範》文字淺顯,又有圖畫,俚俗皆懂,所以流傳很廣。清朝的陳宏謨曾評價說:

  《閨範》一篇,無非欲兒女見之喜於觀覽,轉相論說,因事垂訓,實具苦心。當時士林樂誦其書,摹印不下數萬本,直至流布宮禁,其中由感生愧,由愧生奮,巾幗之內相與勸於善而改不善者,蓋不知凡幾也。所載之懿行,可以動天地,泣鬼神,至今讀之,凜凜然尤有生氣,誠哉地維賴以立,天柱賴以尊,孰謂女德無關輕重哉!

  陳宏謨以上對於《閨範》的評價,可算是推崇備至了。其實,《閨範》在當時流傳廣,還有一個原因是鄭貴妃為此書作序,在序中現身說法,並對此書十分推崇,這對《閨範》在民間的流傳,的確起了相當大的推動作用。鄭貴妃序雲:

  嚐聞閨門者,萬化之原。自古聖帝明皇,鹹慎重之。予賦性不敏,幼承母師之訓,是誦詩書之言。及其十有五年,躬承聖母廣嗣之恩,遂備九嬪之選。恪執巾櫛,倚蒙帝眷,誕育三五暨諸公主。慚叼皇號,悔無圖報微功。

  前因儲位久懸,脫簪待罪,賴乾綱獨斷,出閣講學,天人共悅,疑義盡解,益自勤勵。侍禦少暇,則敬捧我慈聖皇太後鑒,莊誦效法,夙夜兢兢。且時聆我皇上諄諄誨,以《帝鑒圖說》與《凡訓誡》諸書,庶幾勉修厥德,以肅宮闈。尤思正己宜正人,齊家當治國。欲推廣是心,公諸天下。求諸明白易簡,足為民法者。

  近得呂氏坤《閨範》一書。是書也,首列四書五經,旁及諸子百家,上溯唐虞三代,下迄漢宋我朝。聖後、哲妃、貞婦、烈女,不一而足。嘉言美行,照耀簡編,清風高節,爭光日月,真所謂扶持綱常,砥礪名節,羽翼王化者是已。然且一人繪一圖,一圖敘一事,附一讚。事核言直,理明詞約,真閨壼之箴鑒也。雖不敢上擬仁孝之女誡,章聖之女訓,借令繼是編而並傳,亦庶乎繼述之一事也。獨惜傳播未廣,激勸有遺,願出官資,命官重梓,頒布中外,永作法程。

  嗟嗟,予昔觀河南《饑民圖》,則捐金賑濟;今觀《閨範圖》,則用廣教言,無非欲民不失其教與養耳。斯世斯民,有能觀感興起,毅然以往哲自勵,則是圖之刻,非徒然矣。

  四是《溫氏家訓》。

  這部書是溫璜的母親陸氏的訓言,溫璜筆錄而成的。溫璜是崇禎年間的進士,官徽州府推官,以後起兵拒京師,城破,他全家殉難,他自刎,過一天又活了過來,於是絕食,5天後仍未死,於是手抉其創,這才死去,於是義震一時,世人以重人而重書,所以此書也被收入《四庫全書》。

  這部書當然也不免宣傳閨範、女教、節烈,但和其它同類的書相比,頗有一些新的見解,例如認為守節與否應由寡婦自己決定,這就相對地開明了一點。書雲:

  少寡不必勸之守,不必強之改,自有直捷相法。隻看晏眠早起,惡逸好勞,忙忙地無一刻丟空者,此必守老人。身勤則念專,貧也不知愁,富也不知樂,便是鐵石手段。若有半晌偷閑,老守終無結果,吾有相法要訣曰:“寡婦勤,一字經。”

  書中對於後娶的難處,也有頗為獨到的見解:

  中年喪偶,一不幸也。喪偶事小,正為續弦費處。前邊兒女,先將古來許多晚娘惡伴,填在胸坎;這邊婦父母婢,唆教自立馬頭出來;兩邊閑雜人占風望氣,弄去搬來;外邊無幹人聽得一句兩句,隻肯信歹,不肯信好——真是清官判斷不開。不幸之苦,全在於此。

  三、“女子無才便是德”

  “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話,體現了男權社會對女子的歧視和壓迫,在古代婦女生活中曾產生很大影響,和性文化也有一定的關係。

  據本世紀2前,晉代婦女之風雅,唐代婦女之能詩,都不為當時社會所禁止,所以連這句話的意思都沒有。在宋代,司馬光曾說:“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詩,執俗樂,殊非所宜也”,微開“女子無才便是德”之意,但從這句話也可以看到,當時的人們還是教女子學歌詩的。從漢到宋的女訓書中也都沒有這句話,隻是明末的呂坤曾說:“今人養女多不教讀書認字,蓋亦防微杜漸之意,然女子貞淫,卻不在此。果教以正道,令知道理,如《孝經》、《列女傳》、《女訓》、《女誡》之類,不可不熟讀講明,使他心上開朗,亦閫教之不可少也。”這段話是反對當時有些人不教女子讀書認字而說的,可見當時社會上已有這種風氣。而在《溫氏母訓》中就有這樣的話了:“婦女隻許粗識柴米魚肉數百字,多識字無益而有損也。”到了清初,就有人明確地對“女子無才便是德”提出不同的看法,如王相母親的《女範捷錄》中就說:“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猶可;女子無才便是德,此語誠非,蓋不知才德之經與邪正之辨也。”

  從以上這些情況可以分析出,“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話產生於明末。其產生的原因主要是統治階級要加強對民眾的控製(這種控製隨著社會的不穩定而日益加強),所以要實行“愚民政策”,而首先實行“愚女政策”。同時,還和以下幾個因素有關:

  一是認為女子有才則易不貞。

  元人把唐代傳奇《鶯鶯傳》改為戲曲(董解元作《弦索西廂》,王實甫作《西廂記》,關漢卿作《續西廂記》)後,已成為元曲中的名作之最,明朝的陸采又作《南西廂記》,因此《西廂記》在明代流傳甚廣,幾乎家喻戶曉。不少人就以為鶯鶯之不貞完全在於她能詩,否則,就不能和張生相酬答,而“待月西廂下”尤其是失身的張本,所以,女子還是少讀詩文,無才為好。同時,唐、宋以降,直至明朝,妓女之中也有不少會詩文的才女,有些人又把女子有才與為倡聯在一起,而認為女子有才就失德了。

  二是認為女子有才則命途多舛。

  遼道宗時發生過一個大冤案,對明朝人的觀念也有影響。道宗的妻子懿德皇後是蕭惠的少女,能歌詩,善琵琶,最初很得寵幸,生皇子旻,可是有些人妒忌她,就製造了一個陰謀,誘後上鉤,主要是令他人作題為《十香詞》的豔詞,使人持之乞後手書,騙皇後說這詞是宋國皇後所作,“更得禦書,便稱二絕。”後書之,又題了一首自作的懷古詩一絕雲:“宮中隻數趙家妝,敗雨殘雲誤漢王。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窺飛鳥入昭陽。”於是,一些陰謀家就以後所書為證,誣後與伶官趙唯一私通,說《十香詞》是皇後描寫和趙唯一恩愛狀況的,而懷古詩中又藏有“趙”、“唯”、“一”幾個字,抬趙抑帝。遼道宗聽信了這些讒言,以鐵骨朵(刑具)擊後,後幾至殞。族誅趙唯一,並敕後自盡。皇後以白練自經後,道宗怒猶未解,命裸後屍,以葦席裹之還其家,那時皇後才36歲。

  皇後自盡以前,還作了一首絕命詞:

  嗟薄佑兮多幸,蕪作麗兮皇家,承昊穹兮下覆,近日月兮光華。托後鈞兮凝位,忽前星兮啟耀,雖爨累兮黃床,庶無罪兮宗廟。欲貫魚兮上進,乘陽德兮天飛;豈禍生兮無朕,蒙穢惡兮宮闈。將剖心兮自陳,翼回照兮白日,寧庶女兮多漸,遏飛霜兮下擊。顧子女兮哀頓,對左右兮摧傷。共西曜兮將墜,忽吾去兮椒房。呼天地兮慘悴,恨古今兮安極!知吾生兮必死,又焉愛兮旦夕!

  以後,遼朝的一個叫王鼎的進士,寫了一篇《焚椒錄》,披露了事實真相。《焚椒錄》在明代流傳較廣,不少人就稱為懿德皇後能書能詩反而害了自己,女子還是無才為好。

  三是認為女子多才易短壽。

  明朝有個女子叫葉小鸞的,是葉天寥的幼女,她娟美敏慧,10歲能韻語,17歲死,她所存的詩詞,鈕琇在《觚賸》中稱之為“皆似不食人間煙火”。葉天寥在《續窈聞記》中記述葉小鸞死後,其家懇求泐奄大師召魂事,說小鸞魂來後,願從大師受戒,大師說受戒前必須審戒,所以問審她的種種過失,她的答詞十分豔麗:

  問:凡受戒者必先審戒,我當一一審汝。仙子曾犯殺否?

  答:犯。曾呼小王除花虱,也遣輕紈壞蝶衣。問:曾犯盜否?

  答:犯。不知新綠誰家樹,怪底清聲何處簫。

  問:曾犯淫否?

  答:犯。晚鏡偷窺眉曲曲,春裙新繡鳥雙雙。師又審四口惡業,問:曾犯妄言否?

  答:犯。自謂前生歡喜地,詭雲今坐辯才天。

  問:曾綺語否?

  答:犯。團香製就夫人字,鏤雪裝成幼婦詞。

  問:曾兩舌否?

  答:犯。對月意添愁喜句,拈花評出短長謠。

  問:曾惡口否?

  答:犯。生怕簾開譏燕子,為憐花謝罵東風。

  又審意三惡業:曾犯貪否?

  答:犯。經營湘帙成千軸,辛苦鶯花蒲一庭。

  問:曾犯嗔否?

  答:犯。怪他道韞敲枯硯,薄彼崔徽撲玉釵。

  問:曾犯癡否?

  答:犯。勉棄珠環收漢玉,戲捐粉合葬花魂。

  師大讚曰:

  “此六朝以下溫、李諸公血竭髯枯驚吒累日,子於受戒一刻,隨口而答,然則子固一綺語罪耳。

  遂予之戒,名曰智斷,字曰絕際。

  以上所述召魂的事,當然不可信,但這件事在當時實有很大影響,令人感到:“惟其這樣有才,所以不免夭死吧?”女子才氣太高,往往為上天不容,所以短壽——這似乎又是“女子無才便是德”的一個“根據”了。

  四、處女嗜好

  自宋朝提倡封建禮教、女子貞節之風越刮越劇以後,男子嗜好處女的偏執心理也進一步強化了。在男人們看來,失去童貞的女子不論具體情況如何,都是跳進黃河洗不清的破爛貨,永世不得翻身。而檢驗是否處女的辦法,又是極不科學的根據初夜性交是否“見紅”。

  其實,這種男子嗜好處女的偏執心理很早就出現了,它幾乎是和私有製的建立、女子成為男子的附庸同時出現的。女子既然成為某個男子的私有財產,那麽男子從維護自身對私有財產占有的權利出發,也從保證自己的子女確實是出自自己的血統出發,對屬於自己的女子就不許其他男子染指——以後又發展到不僅對女子占有以後不許其他男子染指,而且對所占有的女子在占有前也不能讓別人染指過,這就是說,要求所占有的女子必須是處女,否則,不僅影響自己的尊嚴(吃了剩菜,用了舊貨),而且在一定時期內對生出的子女是否出自自己的血統也有威脅。因此,在原始社會末期、從群婚與雜交向一夫一妻製過渡時所出現的“殺首子”之風(見本書第二章第三節),已意味著對非處女的配偶的否定。這樣,在男子占有女子的問題上就出現了“所有權”和“優先使用權”。男子對於女子,二者權利都要享有,即要享有處女。如果不能有“所有權”,那麽也要享有“優先使用權”,例如封建地主借助權勢,要享有農民妻子的“初夜權”就是如此。再如,雛妓第一次破身(被稱為“開苞”、“點紅蠟燭”等等),嫖客要付貴許多倍的錢,但仍樂此不疲,也就是為攫取“優先使用權”而獲得心理滿足。

  我國古代重視處女貞操、嗜好處女的思想在《周易》中已有所表現。據王玉德、姚偉鈞、曾磊光分析,“處女貞”的思想在六十四卦中已不時地表現出來,例如《周易·漸卦》:“?(下艮上巽)漸:女歸吉,利貞。”這一卦,下封“艮”是止,上卦“巽”是順,是漸進的意思,意思是當女子出嫁時,必須符合婚嫁的禮儀,循序漸進,不可在婚前有任何不正當的男女行為,否則就不吉利。這一卦,由“六二”到“九五”各爻都得正,象征出嫁的女子品德純正,就會吉祥;但這一純正,必須在婚嫁之前就堅持,才會吉利。

  《周易》其它的一些卦如《歸妹卦》也有“處女貞”思想的表露。但是,雖然《周易》中已間接地、不太清晰地提出了這個思想,並未引起社會的充分重視,這是因為當時社會處於長期的動亂之中,人口銳減,亟需繁殖人口,所以人們都十分重視生育、子嗣,而對少女的貞操還不十分講究。到秦、漢以後,開始崇尚女子貞節,對女子婚前守貞的要求和處女嗜好的心理一步步強化,當時,社會上有種流行觀念,就是認為童身是最潔淨的,即所謂“吾愛童子身,蓮花不染塵”。在六朝的性學書籍《玉房秘訣》中也說:“夫男子欲得大益者……當禦童女。”但到了宋代、尤其是明清之際,由於女子講貞節之風大盛,中國人對女子的童貞就產生了近於病態的偏好。

  當時,封建統治者養婢納妾都要求是處女,即使在民間,男子擇偶時,是否處女也成為首要條件。所謂“水不厭清,女不厭潔”成為那個時代的一種普遍心態。據文獻記載,我國從漢代起就有了處女裸體檢查的事,到明代已成時俗,這種檢查的目的主要察視是否處女。官方負責這項工作的,如本章第一節所述,是穩婆,民間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親屬或媒婆去辦理。

  關於處女嗜好以及這方麵的一些矛盾與糾紛,在一些文人所寫的狎詞和反映社會風尚或性問題的小說中多有表露。例如在元人陶宗儀的《輟耕錄》卷二十八裏就有一段故事描寫初夜無紅的情景,說一人娶妻無元,袁可潛贈之《如夢令》雲:“今夜盛排宴席,準擬尋芳一遍。春去已多時,問甚紅深紅淺?不見,不見,還你一方白絹。”

  《醒世姻緣傳》中有這樣一段情節:有個叫魏三封的人娶程大姐為妻,初夜不見紅,就毒打拷問,然後押送她回娘家:

  ……開了街門,隻見程大姐蓬頭燥腦,穿著一條紅褲,穿了一件青布衫,帶上係了那塊雞冠血染的白絹,反綁了手。魏三封自己拿了根棍子,一步一下,打送到她門前,把她賠的兩個櫃,一張抽頭桌,一個衣架、盆架之類,幾件粗細衣裳,都堆放在大門口,魏三封在門前跳躂著,無般不識樣的毒罵。

  當程大姐的母親孫氏出來與魏三封吵鬧,被魏三封拳打腳踢,而看熱鬧的人將他們拉開後,還紛紛指責挨打的孫氏,說道:

  你原不該把閨女這麽等的。她廟裏豬頭——是有主的,你不流水的認不是,還挺著脖子合人理哩!……這魏大哥是正頭香主,指望著娶過媳婦去侍奉婆婆,生兒種女,當家理紀,不知那等的指望。及至見了這門破茬,但得已,肯送了來麽?你還長三丈,闊八尺,照著他!

  書中描寫孫氏和程大姐生活作風都不好,但縱然如此,魏三封也不該那樣殘忍地折磨她,羞辱她,這十足地反映出封建時代的男子極端自私的貞節觀。魏三封的所作所為不但不受人們的責備,反而博得大家的同情和讚賞,可見這時這種觀念已經“深入人心”。在這種社會風氣的薰染下,夫死守節、拚死保節的事就層出不窮了。

  古人由於重視女子的貞節,也十分重視對方是否處女,探索一種檢驗處女的技術,從而出現了一種“守宮砂”。早如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養生方》中就有記載:

  取守宮置新甕中,而置丹甕中,令守宮食之。須死,即治,□軋畫女子臂若身。即與男子戲,即不明。

  晉代張華所作的《博物誌》中的記載與《養生方》幾乎完全一樣:

  蜥蜴或名蝘蜓。以器養之以朱砂,體盡赤。所食滿七斤,治擣萬杵,點女人支體,終年不滅。唯房室事則滅。故號守宮。

  這就是說,把蜥蜴用丹砂喂養,然後把它搗爛,這就成為一種紅色顏料,把它點在女子手臂上,就終年不褪。如果她與男人性交了,這紅色就會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宮。這樣,隻要看女子手臂上有無“守宮砂”,就可以斷定她是否是處女了。當然,如以現代科學的眼光來看,對這種做法是很值得懷疑的。

  對於現代中國人來說,對“守宮砂”已經不熟悉了。而貞節觀、貞操觀以及“見紅”等等,對後世影響很大,直到今日。以“見紅”來檢驗處女,這種做法極不科學。清人采蘅子《蟲鳴漫錄》說:有十二三歲幼女,一日服破襠褲,偶騎鋤柄,顛簸為戲,少頃即去。一老翁見鋤柄有鮮血縷縷,知為落紅,檢而藏之,未以告人。數年後,女嫁婿,交合而無元紅,疑不貞,翁出鋤柄告之,乃釋然。這個因戲耍而導致處女膜破裂的姑娘實在太幸運了,如果沒有遇到老翁這一有心人(遇到這種人是很不容易的),她將一輩子含冤莫白了。

  但是,要求女子“見紅”等等,即使在現代中國社會中仍有流行。對女子貞操問題的看法至今也很不一致,其實這個問題值得分析:從維護人的自尊自愛來說,從提倡性愛行為的嚴肅、忠貞來說,這種觀念不無可取之處;但從男女不平等來看,從冤枉女子、迫害女子、失貞(不論什麽原因)就一棍子打死來看,這種觀念又是需要批判與破除的。

  封建時代的婦女在嚴酷的性禁錮和性壓迫下,還有一種性渲泄的方法就是運用性具以自慰,這也就是假陽具。為了得到人工上的性快感,有些女子在六朝時代已懂得製造與使用與陰莖相似的代用物,例如用薄象牙或長麻袋裝麵粉紮成陰莖狀。在性禁錮越是嚴酷的時代,女子和男子接觸的機會越少,性苦悶越劇,則這類物品被用得越多,在宮中有所流行,在民間也大量流行。

  可是,現在很難發現古書上對這種物品的詳細介紹,隻是在明代性小說《繡榻野史》中有過記載:

  (儀行父)又拿出一個東西,有四五寸長,與陽物無異,叫做“廣東膀”,遞與荷花,說道:“我與你主母幹事,你未免有些難過,此物聊可解渴。”荷花接過來道:“這東西怎樣弄法?”儀行父道:“用熱水泡泡它就硬了。”

  小說又插寫荷花在儀行父的“指導”下,如何使用它以發泄性欲,這實際上是現代所稱的“自慰行為”。荷蘭學者高羅佩,也就是那本著名的《中國古代房內考》的作者,把那些長約四五寸的假陰莖稱為“緬鈴”,有人考證這是一個錯誤。這是因為,緬甸有種淫鳥,據說其精可助房中術,如果它有些精淋在石上,取之,以銅裹之如鈴,才謂之“緬鈴”。雲南也有“緬鈴”,如龍眼般大,如有熱氣,則會自己鬱動不停。還有一種說法是,雲南有一種叫“鵲不停”的樹,長得奇形怪狀,普通的鳥不敢停於此樹,唯有一種叫鶚的鳥,不僅棲於此樹上,而且在樹上交合,精溢於樹上,乃生瘤,當地有人斷瘤製成丸,一近人肌膚便輒自跳躍,置於陰部則跳躍加劇,相傳閨房密用。

  至於那些假陰莖則是與“緬鈴”不同的東西,它叫“藤津偽器”,古又名“觸器”,民間又稱“角先生”。用時先置於熱水中浸之使硬,長約六寸,下竭有孔,穿以線帶,帶縛在腳跟上,然後仰臥,雙手抱膝,係帶之腿微微翹起,足跟當陰,把假陰莖盡納下陰中,疾徐伸縮,全在自己控製。

  姚靈犀的《思無邪小記》中還有這樣一段記載:子宮保溫器係韌皮所製,長六寸許,有棱有莖,絕類男陽,其下有大圓球如外腎,球底有螺旋銅塞,器內中空,注以熱水,則全體溫暖,本以療治子宮寒冷、不能受孕之病,乃用者不察,多以代“藤津偽具”。

  在明代,“藤津偽具”不僅廣泛流行,而且出現了雙麵的,供兩個女性同時使用,即運用於同性性行為,這種雙麵“藤津偽具”在當時的一些春宮畫冊中也常見到。一個雙麵的“藤津偽具”前端和陰莖相似,底部也差不多大小,一個女子將底部插入自己的陰道,再用兩條流蘇圈在腰間固定,使用時將前端插入另一女子陰道,模仿男女性交動作而不斷運動。

  以上這些性具,流行於宮女、女尼、節婦之間,就不僅反映出生理需要,而且有了社會意義。今人研究它,不是為獵奇,不是為宣傳推廣,而是從中了解女子所受的性禁錮和性壓迫,在這種禁錮與壓迫下的呻吟,以及所采取的一些沒有辦法的辦法。這種做法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性要求,又可保存“名節”,這就是當時在女子中此物頗為流行的原因。

  當然,古代尤其是明代的男子也有不少人使用性具,如《金瓶梅》中描述西門慶就用了不下10種之多,但這是在男女性交時用的,和女子使用有很不同的含義了。

  五、對性幸福的執著追求

  明人淩蒙初在《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四《任君用恣樂深閨,楊太尉戲宮館客》中說:“縱有家法極嚴的銅壁鐵牆,提鈴喝號,防得一個水泄不通,也隻禁得他們的身,禁不住他們的心。”既然如此,就會有渲泄,有追求,有反抗。

  在明王朝近300年的時間裏,對女子的節烈如此倡導,對思想的箝製如此嚴酷,婚姻的不自由自然比前朝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是,性與愛是人類追求的天性,在封建的宗法思想和宗法製度的壓迫之下,許多人仍然十分執著地追求性愛,像從石縫中鑽出的小草那樣頑強地掙紮著,反抗著,鬥爭著,留下了許多綺麗的夢想,留下了許多動人的詩文,也留下了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張紅橋和林鴻可算是一對“有情人終成眷屬”的例子。張紅橋是個才女,以“欲得才如李太白者”為選擇夫君的標準,這在當時是十分大膽的做法,但一時文士紛紛以詩應征,閩中才子林鴻以以下這首詩贏得了她的青睞,成為當時文壇的一則佳話:

  桂殿焚香酒半醒,露華如水點銀屏。

  含情欲訴心中事,羞見牽牛織女星。

  他們終成眷屬以後,十分幸福。但後來林鴻遊金陵,張思念成疾竟卒。張寫過這樣一首思念林鴻的詩:

  一南一北似飄蓬,妾意君心恨不同。

  他日歸來亦無益,夜台應少係書鴻。

  還有個丘生名謙之,在赴東粵任所的途中,結識了江夏名妓呼文如,兩情繾綣,最後衝破了封建禮教的網羅,喜成眷屬。呼文如初遇丘生時有一首寄情詩,同是絲(思),蛛絲、蠶絲各具特征,構思很新穎:

  郎馬無憑似蟢蛛,也有遊絲在路途。

  儂心好似春蠶繭,鎮日牽絲不出廬。

  明朝還流傳了許多民歌、時調,多以白話或方言寫成,在民間傳吟很廣,這些民歌、時調十之八九都是情歌,反映出當時的少男少女們對愛情和幸福的追求與向往,和那種“節烈”形成鮮明的對照,這才是真正的人性。例如以下這首山歌就十分娓娓動人:

  不寫新詞不寫詩,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顛倒看,橫也絲來豎也絲。這般心事有誰知!還有一首明代民歌把懷春的心情也描寫得十分鮮明生動:

  隔花陰,遠遠望見個人來到。穿的衣,行的步,委實苗條,與冤家模樣兒生得一般俏;巴不能到跟前,忙使衫袖兒招。粉臉兒通紅,羞也,羞也,姐姐,你把人兒錯認了!

  在下麵這幾首民歌裏,男女之間相互戀愛的感情是多麽熾烈,這決不是什麽“女規”、“女訓”、“閨範”所能限製的了:

  約郎約到月上時,那亨月上子山頭弗見渠。咦弗知奴處山低月上得早,咦弗知郎處山高月上得遲?

  月兒月兒真個令人愛,碧團團,光皎皎,直照見我的心懷。當麵看,背後望,清輝徹夜長長在。愁隻愁雲半掩,恨隻恨雨還來,想隻想缺有圓時,慮隻慮晴(情)難買。

  傻俊角,我的哥!和塊黃泥捏咱兩個。捏一個兒你,捏一個兒我,捏的來一似活托;捏的來同床上歇臥。將泥人兒摔碎,著水兒重和過,再捏一個你,再捏一個我;哥哥身上也有妹妹,妹妹身上也有哥哥。

  可是,當時的封建禮教、嚴酷的思想禁錮是不容男女如此自由地追求愛情和幸福的,重重的阻力、束縛、打擊和迫害在等待著他們,可是,有些男女是決心為愛情鬥爭到底的,例如這首民歌就表現了他們對禮教束縛的蔑視:

  郎有心,姐有心,羅怕人多屋又深。

  人多那有十隻眼,屋多那有千重門。

  還有一些民歌,反映了一種對愛情“咬釘嚼鐵”式的追求和反抗,十分具有特色,例如:

  乞娘打子滿身青,寄信教郎莫吃驚。我是銀匠鋪首飾由?打,隻打得我身時弗打得我心!

  而在《吳歌:甘認》裏所表現的,已經是連封建社會裏最殘酷的懲罰都不能使他們妥協與屈服了,這真是壓之既苛,反抗愈烈:

  乞娘打子好心焦,寫封情書寄在我郎標;有舍徒流、遷配、碎剮、淩遲大罪名阿奴自去認,教郎千萬再來遭!

  當然,這種反抗可歌可泣,但是,在那種森嚴的禮教製度下,大多數男女是不可能獲得真正的愛情和幸福的。有些人拚掉了生命,而更多的人淒苦終身。有個名叫王產泓的詩人,做過華亭縣訓導這樣的小官,據說他愛過一個女子,有過一段繾綣的戀情,但無情的禮教卻在他們之間劃了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於是她隻能出現在惆悵的回憶和朦朧的詩句之中,這大概也是當時許多曠男怨女的終天之恨。王產泓寫過一首《無題》詩,充分地表現出這種淒涼的情思:

  幾層芳樹幾層樓,隻隔歡娛不隔愁。

  花外遷延惟見影,月中尋覓略聞謳。

  吳歌淒斷偏相入,楚夢微茫不易留。

  時節落花人病酒,睡魂經雨思悠悠。

  可是,對愛情生活不幸的描述最為淋漓盡致,令人扼腕三歎的恐怕莫如馮小青了。馮小青16歲為杭人馮生的小妾,聰明賢慧,能詩善聲律,為大婦所不容,把她搬遷到孤山的一個庵裏去,有些人勸她另嫁,她不從,懷著對人生的憾恨憂鬱而死,死時年僅18歲。她深藏著美好的心願,顧影自憐,把《牡丹亭》讀了一遍又一遍;命運將她冷酷地送上禮教的祭壇,罪惡的婚姻製度對她施以無情的摧殘,她隻能留下一些千古傳誦的怨憤之詩,以下是選載她的《無題》三首:

  稽首慈雲大士前,莫生西土莫生天,

  願為一滴楊枝水,灑作人間並蒂蓮。

  新妝竟與圖畫爭,知在昭陽第幾名?

  瘦影自臨春水照,卿須憐我我憐卿!

  冷雨幽窗不可聽,挑燈閑看《牡丹亭》、

  人間亦有癡於我,豈獨傷心是小青!

  她自傷身世,向往人間“並蒂蓮”,可是她不能如願,而且還知道“豈獨傷心是小青”,於是,隻能淒苦落寞地離開人間。

  以上這一類事情實在太多,還有像傳說中的梁山伯與祝英台的事也不少。明朝的馮夢龍編經過一部《情史》,在其中《情憾類》的後記中寫道:

  缺陷世界,可憾實繁,況男女私願,彼亦有不可言語者矣。即令古押衙、許虞侯精靈不泯,化為氤氳大使,亦安能嘿嘿而陰洽之乎!賦情彌深,蓄憾彌廣,固其宜也。從來佳人才子,難於湊合。朱淑寫恨於斷腸,非煙溢情於錦袋,有心者憐之,幸而遇矣,而或東舍徒窺,西廂未踐,交眉送恨,賡句聯愁,一刻關心,九泉銜怨,與其不諧,不如不遇耳!又,幸而諧矣,而或牆蔓偶牽,原非連理,清風明月,悵望各天,絮語嬌歡,終身五內,則又不如不諧者,鏡花水月,猶屬幻想之依稀也。又,幸而花植幽房,劍歸烈士,兩情相喻,永好勿諼,而或芝草先枯,彩雲易散,紅顏頓萎,白首何堪,剩粉遺琴,徒增浩歎,則又似不若飛鳥天邊,任爾去來無定處;春風別院,不知搖落幾枝花。痛癢縱非隔膚,猶不至摧肝觸肺耳!嗟,嗟!無情者既比於土木,有情者又多其傷感,空門謂人生為苦趣,誠然乎,誠然乎!

  馮夢龍隻是感歎人生男女之情難諧,而不能從社會根源上來找原因,則是他所處時代的局限性了。

  六、對性較為開明者

  在明代這種性禁錮、性壓製十分嚴厲的時代,也還有人對性持較為開明的態度,掌握了性生活的某些規律,對婦女也顯示出相對的尊重與照顧。

  對此,可以舉“某氏家訓”為例。根據中國古代的家庭傳統,較有文化修養、有一定的洞察力和分析力的家主,到了晚年會回顧總結自己的生活經驗,把自己的處世觀念和人生哲學加以整理,以教兒孫。這些家訓,一般都是“正襟危坐”、板著道學麵孔出現的,但也有人將自己對夫妻性生活的看法和自認為正確的做法以秘章的形式寫出來,小心翼翼地秘密保存,到了兒孫娶妻前夕出而示之,所以實際上這些家訓起了古代的性教育教材的作用。

  當然,這種資料在中國古代是很少的,但是荷蘭學者高羅佩卻找到了一頁這樣的資料,是附在一本道教性書《既濟真經》的書後的。看來,這是“某氏家訓”的一部分,這個家訓本應是一個長長的連續書卷。此段文字既無開頭,也無結尾,沒有任何痕跡顯示出作者和成文的時間。但它是印刷的,從印刷方式來看,可以肯定印自明萬曆年間;而此文能夠印刷,不僅說明作者重視它,所以要印以宣傳,而且說明作者有一定的社會地位與影響。

  此文的殘葉有以下內容:

  □□□□督米鹽細務,首飾粉妝,弦素牙牌,以外所樂,止有房事歡心。是以世有賢主,務達其理,每禦妻妾,必候彼快□□□□□□□□也。

  這一段說的是婦女們(看來是大戶人家,至少是小康之家的婦女)的家務、文娛生活以及性生活對她們的重要。男人和女人過性生活,也要讓她們快樂、滿足。

  街東有人,少壯魁岸,而妻妾晨夕橫爭不順也。街西黃發傴僂一叟,妻妾白竭以奉之,何也?謂此諳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

  作者強調掌握性生活規律、夫妻實現性和諧的重要。如果能做到這一點,丈夫即使是“黃發傴僂一叟”,也比做不到這一點的“少壯魁岸”的丈夫好得多。

  近聞集官內妾,堅守重門,三日不出,妻妾反目,非也。不如節欲,姑離新近舊,每禦妻妾,令新人侍立象床,五六日如此,始禦新人,令婢妾侍側,此乃閨閣和樂之大端也。

  以上這段敘述似乎和現代性科學中關於保持性吸引力和性敏銳度的原理頗為近似。

  人不能無過,況婢妾乎?有過必教,不改必策,而策有度有數也。俯榻解裩,笞尻五下六下,下不過胯後,上不過尾閭,是也。

  這番論述,雖然並未改變家主、統治者、主宰者的根本立場,但是和那些殘酷地壓榨女性的人來比,畢竟開明、仁慈得多多了。

  七、禮教的叛逆者

  明朝所大力推行的封建禮教是扼殺人性的,這就不能不引起一些人的反抗和背叛。這有多種情況:一種是有些青年男女,置禮教於不顧,甚至置生死於不顧,大膽地追求愛情和幸福,正如前一小節所述的“有舍徒流、遷配、碎剮、淩遲大罪名阿奴自去認,教郎千萬再來遭”;另一種是偽裝道學,表麵上守禮,但暗地裏縱欲;第三種是如前一部分文字所述的有些人對性抱較為開明的態度,並作宣傳;第四種則是從思想上、理論上徹底否定封建禮教,其影響就決不止於自身,而影響到社會和時代。

  這種對封建禮教的叛逆潮流是從中、晚明興起的,它十分引人注目,影響深遠。例如明朝嘉靖、隆慶年間的大學者歸有光就不讚成“望門寡”的女子為已死的未婚夫守節,他的理由是,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連麵也沒有見過,所以不存在什麽感情。這當然是相當進步的思想。

  然而,明代從思想上理論上對封建禮教批判最尖銳的代表人物是李贄。他字卓吾,晉江(今福建晉江)人,萬曆年間曾做過姚安知府。不少人認為他思想行為怪誕,不合時俗,有一次他“自去其發,冠服坐堂皇”,被上官勒令解任。他從53歲起就不再做官,長期客遊湖北黃安、麻城等地,著述講學,後北遊通州。晚年被給事中張問達所劾,被戴以“專崇釋氏,卑侮孔孟”,“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逮捕,最後以剃刀自殺於獄中。

  李贄是一個傑出的思想家,他是萬曆時期左派王學最突出的代表。所謂左派王學是明代中葉出現的一股哲學思潮,為首的是王民,承繼了王守仁哲學思想中某些有積極意義的部分並加以發展。當社會矛盾日益尖銳化的時候,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很大的矛盾和裂縫,於是很自然地會產生所謂“異端”,即從他們內部分化出來的思想上的反對派。王艮、李贄就是這種反對派的代表。李贄公開地提出不要以孔子的是非為是非,否定聖賢的權威,主張男女平等,“自擇佳耦”,還尖銳地揭露程朱理學的虛偽和不合理,從言論到行動上都將矛頭直接指向封建禮教,因此被統治者視為“異端之尤”。他的著作甚多,重要的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等。他評點過許多小說戲曲,如《水滸傳》、《三國誌演義》及《琵琶記》、《幽閨記》、《紅拂記》等都有他的評本。他的書在明代被焚毀過兩次,但屢禁而不能絕,仍然風行一時。

  李贄在兩性關係方麵,是抱著相當開明的態度的。基於“心自然會知”的觀點,他反對用一切後天的知識、道理來束縛人心,而要求人保持“絕假純真、最初一念之本心”。這其實是反對以傳統觀念(首先是儒家思想、程朱學說)來扼殺人的自然本性。他肯定基於人的自然本性的“好貨好色”等欲望,認為這都是善的,與此相反的一切則都是惡的。所以,他認為合理的社會是順應人的自然本性、讓人能自由地去追求滿足這種欲望的社會,因而他把當時那種“有德禮以格其心,有政刑以縶其四體”的社會看作是使人“大失所”的社會。由於李贄抱有以上這些觀點,所以在行動上實行男女自由交往,毫無顧忌。例如他在麻城時,梅國楨孀居的女兒梅澹然拜他為師,梅家不少女眷也和他頗多接觸,他講學時公然吸收一些婦女參加,這都是令人側目的。

  不僅如此,李贄還公開地對梅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稱讚,把梅澹然比作觀音,還將他和澹然等女弟子討論佛學的往來問答刊刻流行,題為《觀音問》。盡管《觀音問》的內容全是談佛學,沒有什麽違背禮教之處,但他與女弟子問答以及出這本小冊子本身,就已十二萬分地驚世駭俗,為當時的社會規範所不能容了。

  李贄還肆無忌憚地寫了這樣的詩:

  聞說澹然此日生,澹然此日卻為僧。

  僧寶世間猶時有,佛寶今看繡佛燈。

  可笑成男月上女,大驚小怪稱奇事。

  陡然不見舍利佛,男身複隱知誰是?

  我勸時人莫浪精,繡佛精舍是天台。

  天欲散花愁汝著,龍女成佛今又來。

  在這首詩中,許多內容對封建禮教都有相當強的挑戰性。同時,李贄對封建禮教還有更大膽的抨擊。

  平生痛惡偽學,每入書院講堂,峨冠大帶,執經請問,輒奮袖曰:“此時正不如攜歌姬舞女,淺斟低唱。”諸生有挾妓女者見之,或破顏微笑曰:“也強似占道學先生作伴。”於是麻、黃之間登壇講學者銜恨次骨,遂有宣淫敗俗之謗。

  封建社會是個十分虛偽、男盜女娼的社會,許多人縱欲宣淫,但都戴著一副道學的麵具,彼此心照不宣。而李贄一下子揭開了這虛偽的麵具,而且痛加針砭,這勢必會引起封建衛道士們瘋狂的討伐與圍攻。這正如錢謙益後來所指出的:“而其掊擊道學,抉摘情偽,——胥天下之為偽學者,莫不膽張心動,惡其害己,於是鹹以為妖為幻,噪而逐之。”

  這些封建衛道士們對李贄的瘋狂攻擊,一方麵在理論上攻擊他離經叛道,例如對他“以卓文君為善擇耦”的觀點扣以“狂誕悖戾”的帽子;另一方麵進行惡毒的人身誹謗,例如:“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簡,與無良輩遊於庵,挾妓女,白晝同俗,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講法,至有攜衾枕而宿庵觀者,一境如狂。又作《觀音問》,所謂觀音,皆士人妻子也。而後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於明劫人財,強摟人婦,同於禽獸而不恤。”

  在李贄70歲時,有一個姓史的道台曾對李贄所在的麻城縣的士大夫公然揚言:“李卓吾去否?此人大壞風化,若不去,當以法治之。”李贄74歲時,麻城地方官又慫恿流氓以“逐遊僧,毀淫寺”的名義,把他寄住的芝佛院拆毀了。到萬曆三十年李贄76歲時,禮科都給事中張問達正式上疏,彈劾當時寄居通州的李贄,於是李贄鋃鐺入獄,最後在反對封建禮教的鬥爭中獻身。

  封建統治者加在李贄頭上的罪名,除了“卑侮孔孟”、“妖言惑眾”之外,主要就是說他“奸誘婦女,公然宣淫”,但是,這都是誣蔑不實之詞。其實,李贄基本上是個禁欲主義者。在明、清兩代的人所作的十幾種李贄傳記中,隻有和他同時代的袁中道直接談到過這個問題。他說李贄“澹於聲色,又癖潔,惡近婦人。故雖無子,不置妾婢。後妻女欲歸,趣歸之。”並認為李贄有旁人難以達到的高尚之處五端,其二為斷絕情欲:“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又說:“卓老多病寡欲,妻莊夫人生一女,莊歿後不複近女色,其戒行老禪和不複是過也。”

  我們當然不能認為“惡近婦人”、斷絕情操就是李贄德行高尚的表現。這裏出現了一種很矛盾的情況:封建的衛道士們從捍衛封建禮教出發,大肆攻擊李贄;而有些人又以封建禮教的標準(清心寡欲)來讚美李贄,這隻能說明當時封建禮教的影響之深。但是,不論怎麽說,對李贄的人身攻擊隻是一種誹謗。

  李贄的思想觀點既然代表了一種進步思潮,那就不會是孤立的。他鼓吹男女平等,甚至把一些婦女視若觀音,當然會得到許多被壓迫婦女的歡迎;他主張人性之不受束縛,也會受到許多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的歡迎;他尖銳地揭露封建禮教的虛偽與醜惡,也會受到許多進步人士的歡迎。就以前麵所述的攻擊他的話語看,說李贄“入庵講法”時,“有攜衾枕而宿庵觀者,一境如狂”,正說明了李贄的思想、理論是多麽富有吸引力。實際上不僅一般民眾喜歡他的叛逆,也有世家大族、高級官僚同情與支持他,這種支持既包括道義上的,也包括經濟上的。他先在黃安依耿定向,決裂後至麻城依周思敬、周思久,又得到梅國楨家的支持。耿、周、梅都是世家望族。後來李贄又和漕運總督劉東星交往很深,甚至皇室的沈王也邀請他去作客。當時的著名文學家湯顯祖對李贄也很推崇。他最後又得到禦史馬經綸的支持與崇拜,當官府派人逮捕李贄時,馬經綸竟堅持要和他一起走,罷官獲罪在所不惜。馬說:“朝廷以先生為妖人,我藏妖人者也。死則俱死耳,終不令先生往而己獨留。”可見,支持與崇拜已到了何種程度。

  李贄被當成了重犯入獄而死。李贄的書也變成了禁書。朝廷又幾次下令焚毀李贄的書,“其書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盡搜燒毀,不許存留”,私藏者還要治罪。但是其書照樣流傳,根本禁不住。顧炎武為此憤憤然,他說:“自古以來,小人之無忌憚而敢於叛聖人者,莫甚於李贄。然雖奉嚴旨,而其書之行於人間自若也。……而士大夫多喜其書,往往收藏,至今未滅。”由此不難想見封建禮教的叛逆浪潮是怎樣在晚明社會湧流的,李贄的思想、理論是在封建社會的沉沉黑夜中的一束火炬,而進步的思想火炬是永遠不會熄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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